如果你必须离开一个地方,一个你曾经住过、爱过、深埋着你所有过往的地方,无论以何种方式离开,都不要慢慢地离开,要尽你所能决绝地离开,永远不要回头,也永远不要相信过去的时光才是更好的,因为它们已经消亡,过去的岁月看来安全无害,被轻易跨越,而未来藏在迷雾之中,隔着距离、叫人看来胆怯。但当你踏足其中,就会云开雾散。
To Beryl Markhanm,
我仔细斟酌、再三考量,该如何下笔,生怕让你觉得我是一个无趣的人,连这样的对话都不配。
初识,便是上面这段文字,让我醍醐灌顶、欢喜不已。能写出如此文字的人,定是个有生活、有故事的人,于是我迫不及待地读了《夜航西飞》。
从小,你就是个不安分的人,大家都喊你假小子,和纳迪勇士一起打猎、饮公牛血,和狮子斗智斗勇,最喜欢陪你一起疯的叫布勒的狗,粗野、强壮、好斗,有着和你一样好奇的天性。
对动物,你有着与生俱来的亲切感和熟识它们的天赋,疣猪、角马、狷羚、豹子、狮子、会跳舞的兔子。你说必须了解它们喜欢什么、害怕什么、在哪里出没,才能和它们和平共处。
而你最痴迷的是马,你说马就像是你过过的生日一样,是你生命的组成部分。坎希斯康也许是占据你记忆最初的一部分,她带着与生俱来的骄傲、让人亲近不得,但你总是有办法,有办法让她知道,你们会成为最亲密的人,最亲密的人并不惧怕互相伤害,会一起走过孤独、一起分享担忧。
我也喜欢你对聪儿的描写,将你对她的担忧、不舍和期望,渐渐缓缓,一点点告诉我们,聪儿的确像是个斗士、不惧怕战场,在最后的最后,给我们惊喜,让我像个亲眼目睹了一切的旁观者一样备受鼓舞。
珀伽索斯,第一匹真正属于你的马。你亲手为它接生,给它取名字,小心翼翼的呵护它。即使后来,你有过许多属于自己的马,但当时那份感动、欢喜,无人可及。对于它的死,你寥寥几句结束,我猜你不想伤感、不想提及那些没它陪伴的日子。
你也遇到过许多人,我最羡慕的是吉比,后来你叫他鲁塔。你们一起渡过少年时的无知和莽撞,在分开数年之后,重新相聚于莫洛,像是小说般的情景,却发生在真实的生活里。了解过彼此最天真、懵懂样子,也懂得现在的成熟、刚毅的原因。读到这的时候,总会让我禁不住回忆,回想我记忆中的人,是否有天我们也能再次遇见,像个老朋友般不用开口,便已了然于心。
而和汤姆的相遇,给你打开了另一个世界。你如此轻描淡写,如此接近生活,你说两个人土堆上的相遇,改变了一个人的生命走向。人和人的相遇,的确很神奇,好像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同类人终会遇见。汤姆教你飞行,他无疑是个好的导师,教会的不仅仅是生存的本能还有看不到的睿智。从此,你迷恋飞行,迷恋飞行带给你的自由、冒险和未知。
你好像从不甘于安分,总在试图尝试更有趣的事情,我猜你的眼睛肯定很亮,里面会折射出对生活的极度期待和无数个新奇的想法。
原谅我是个粗俗的人,我很好奇,好奇这样的你,会爱上一个什么样的人,但你却对你的爱情只字未提。
我羡慕你,从心底生出一种钦佩,钦佩你的勇气、对生活的热情甚至你的决绝。生活的历练、对自然的感悟或许才是最好的素材,让我不自觉被吸引,看着你的文字,你更像是一个学者,让我对你的好奇又加重几分。
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心里有许多念头在不断涌动,对以后好像有了更多的期许,这大概便是给我最大的收益。
期望我能如你一般,不念过去,不畏将来。
“串起那些日子的时光很美好,串起那些时光的片刻也一样。我承担责任并辛勤工作,经历危险也享受快乐,结识了两三好友,生活在一个没有围墙的世界中。我依旧拥有这一切,我提醒我自己:我会一直拥有直到离弃它们的那刻。”
看到简书征文,但已错过时间,却仍想写一篇关于《夜航西飞》的文章,表达我读过之后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