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重的仪式中,我们需要敬畏感,工作中,我们需要敬畏感,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敬畏感……敬畏感应当存在于人们的时时、事事、处处。
一、敬畏法律
法律是用来遵守的。在法律没有被修改的情况下,就应当被遵守。如果你觉得法律不近人情,就认为这个现行的法律规定不应当被执行,那么这种情况就一定被无限扩大。
今天对这个事这一条可以“权”(变通),明天对另一个事的另一条也会“权”,对法律的适用不取决于法律适用的条件,而取决于适用法律时的主观判断,过不了多久,法律就会形同虚设。
法律是目标,不是手段。小心!那些要把法律做手段的,基本上是为玩弄法律做准备的!
法律就是用来遵守的,不是用来违反的,也不是用作权宜之计的。把法律作为权宜之计的,比违反法律更具有欺骗性,其危害性比违法更甚。
法律就应该成为“钢”,而不是作为“面团”,更不是作为一块“橡皮泥”,被人随意捏来捏去。
没有法律的刚性,就没有权威。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就没有社会正常运转的秩序。
法律需要敬畏!
二、敬畏生命
生命有广义的,也有狭义的。广义的生命从肉眼看不见的生物,到浩瀚的宇宙空间,一切都有其运行规律。
广义的生命泛指变化和运动,狭义的生命指有机生物体,狭义的生命只是广义的生命中的一种类型。一切都在变化和运动,所以从广义的角度,一切都是有生命的,宇宙也是有生命的,在不断变化发展。
单从狭义来说,一个生命就是一个奇迹,一个生命就是一个小宇宙。人类虽然对生命的规律有了一定的认识,甚至对生命也做出了很多改变,但这些改变恰恰是在认识规律的基础之上的,只是人们认识了生命规律的表现。
人类作为生命的一种,作为一种高级的智能生命,更应当尊重生命。人们通过生命的自我生长、繁衍、感觉、意识、意志、进化、互动等丰富多彩的现象,认识了自己,认识了生命的意义。
以下文章摘引自《保卫21世纪》 作者 聂晓阳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1年在马德里制定了一个关于南极环境保护的条款,宣布狗不宜再引进南极大陆和冰架,这些区域现有的狗要在1994年4月1日之前弄走或处理掉。 这是南极条约签署国的共识,中国理应遵守的。
一些国家在南极考察站的狗,纷纷被用船或者飞机接回国内或者送往遥远的新家园。中国中山站的三只狗和它们的后代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这些大狗或毛茸茸的的小狗,或被勒死,或被驱入冰窟、或在脖子上拴块石头沉水而死。而处死它们的人,就是和它们朝夕相处、亲密无间的南极考察队员。
没有对生命的敬畏,科技的发展,也有可能成为灭绝人性残害生命的工具。
三、敬畏契约
一谈起契约,或许有人会想起书面签署的纸面的文本,觉得契约是有形的,是可以看得见的。其实,契约不单单局限于于纸面的有形合同,也包括契约精神。
契约精神包含这样几个重要内容:契约自由、契约平等、契约信守、契约救济。
契约精神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一个没有契约精神的人,是无法信任的。一个没有契约精神的组织,是无可怕的。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契约精神,对所有人来说,不蒂于地狱。
对契约的的敬畏,不单单体现在一诺千金,也体现在工作上的恪尽职守。不单单体现在公职人员对自己职务的尽责履行,也体现在员工对工作的兢兢业业。
有了对契约的敬畏,才会有诚实信用,才会不忘初心,才不会说一套做一套,才会在良心深处留一丝信义的种子,让忠信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为所有人遮阴避雨。
《圣经》之所以有“旧约”和“新约”之“约”,因为《圣经》就是一部关于契约的书。旧约,是上帝与亚伯拉罕的约定;新约,是耶稣与世人的约定。在西方人眼中,遵守契约是关乎信仰的、最重要的道德品质。
所以,以宗教之敬畏之心来敬畏契约,人与人之间才能维持一种平衡,才能把契约植根于内心深处——不,它应该成为我们心灵的一部分,它是那根不可以触碰的底限。
四、敬畏规则
从随心所欲角度看,规则是对人的一种限制。很多时候,规则限制了人的自由。但是,唯有规则,才是一个群体,一个组织有序发展的保障。对规则的遵守,是对彼此之间关系、约定、实现未来期许的一种忠诚与信守。从这种意义上说,规则也是一种契约。
没有规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一个组织,要有自己的目标,实现目标,需要规则。一个组织,实现目标的过程中,需要消弭分歧,达成一致,这也需要规则。有规则,才能形成一套行为模式,人们才能有所遵循。
没有规则,就会陷入无所适从,或者为所欲为,最终无所作为,甚至一败涂地。
规则是一种指引,是一种规范,是一种行为模式,还是一种对成员的要求与约束,当然,成员的晋升与惩罚也借由规则来规制。
有的规则是明文规定的,有的规则则约定俗成。有的虽无明文规定,但人们也知道它的存在并予以遵守。还有的规则是少数人知道,少数人遵守,形成一个组织内的小圈子。有的不成文的规则是有利于组织发展的,有的是不利于组织发展的。一个健康有序的组织,并非没有不成文的规则,而是一小部分人知道并奉行的不成文规则会越少越好。
有的组织奉行潜规则。这潜规则与不成文规则还有所不同。不成文规则并无“明”“潜”之说,只是没有规定出来罢了,或许是因为约定俗成,或许是觉得是一个组织本来就应该遵守的无需做出规定的规则,它是可以说出来的,也可以用明文规定出来。
而潜规则,则是明着不说,暗地里却一直在执行。不公开说,私下里却这样要求。真的去理论的时候,却又不愿意承认。遵守潜规则的人会得到普通人难以达到的好处,或者不遵守潜规则的人,会受到一定的惩罚。
五、敬畏教养
为什么提出“敬畏教养”,是因为有过一次被讽刺有教养的经历。有教养还被讽刺?对,就是这么一个经历。
在麦德龙超市买东西,排队等着去结账。因为不喜欢离前面的人太近,就让购物车离前面的人稍微远了一些,车与人之间就出了一个半身体的空隙。一对年轻小夫妻推着购物车过来,男子一闪身站在了我的购物车与前面的人之间,他的购物车就横在队伍之外。
我说:“请排队!”男子说:“我就是在排队啊。”我说:“排队应该是到后面挨着排。”他说:“我不如你有教养,我还不知道怎么排队!”他怒气冲冲地对着我大声喊,似乎要动手打人的样子,丝毫没有从插队的位置出来的意思。
我看了看周围的人,周围的人在围观,当我扫视过去的时候,他们都回避了我的目光。我扭头看向插队的青年,掂量了一下吵下去的结果,试了试我自己的身手,只好讪讪地说,好吧。
我不知道他在这里说教养的意思,难道是我提醒他排队,他觉得我在说他没有教养?那样的话,他完全可以恼怒我说他没教养啊,怎么会来用我“有教养”来说事呢?怎么在他那里,有教养改成了问题了呢?
在现实中,我们确实就有一部分人,拿着粗俗当豪放,拿着下流当幽默,拿着违法当能耐,拿着无耻当资本。动不动就讽刺有知识的人迂腐,动不动就笑话守规矩的人傻帽,动不动就挖苦有教养的人装逼。
他们自己有自己的标准。他们重新解释了高尚与粗鄙,重新解释了正义与邪恶。把所有的教养踏破在地,把所有的对自己不利的正常视为桎梏,把所有对自己有利的谬论重做解释。在久而久之的黑白颠倒、混淆是非过程中,把各种歪理讲得理直气壮,把各种没教养阐释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