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告诉冲田,她拿来听歌的耳机,是初恋送给我的。
很多人说,时间是治愈一切的良药。但其实是药三分毒,努力忘记一个人的副作用,是更加不可摧毁,远比去他妈的山盟海誓牢固得多。
分手后,我幼稚地把所有关于初恋的细小回忆都丢进了垃圾桶,唯独留下那副耳机——她第一次送我的生日礼物。我们曾经百无聊赖地躺在夏日的周末里,耳机中缓缓吹来的情歌比窗外倾覆的大雨还要伤人,我们互相拥抱,说将来一定不像词曲里那么苦情无望。
不过那天冲田从衣柜深处把耳机找出来时,我就开始后悔不该念念不舍。让现女友找到前女友的蛛丝马迹,会让人有种出轨的错觉。
“你怎么把耳机放这里?”她问。
“太旧了,准备买个新的。”我扯了个谎。
但是冲田丝毫没有察觉到耳机上有初恋的头发丝,反而插进手机里。
“不准买新的,浪费钱!耳机嘛跟老情人似的,当然还是旧的好,新的没那个味道。”冲田分出一只耳塞来递给我,“你听听。”
我冷静地接过来。
【说不上为什么,我变得很主动,若爱上一个人,什么都会值得去做。】
眼角有泪滑过,很久以后我才发现这可能是七夕前夜的某种暗示,但当时的我根本顾不了这些了。
“超感动的有没有?”冲田笑说。
“是啦。确实。”我的脑子在发麻,我不会告诉冲田,自从长得像周杰伦的男人插足我和前女友的感情,我再没听过他的歌曲。
冲田是个可爱的姑娘,和漂亮无关,属于不会让人一见钟情的类型,基本上跟我的初恋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除了本身存在的习惯,我们身上还会残留前任的陈旧印记。那么在往后的恋爱中,相互比较就变得顺其自然。
冲田不喜欢迷幻音乐,觉得那是世界上最颓废的音乐,完全没有pop振奋人心。而我跟初恋两个人爱得要死,也许有一天听不了披头士,我俩会没了活下去的勇气。
有空的时候,我俩也会开着车奔向远方。而冲田并不喜欢路途遥远,她倾向于躲在屋檐下,没有烈日炙烤,没有风雨阻隔,刷刷韩剧,看看鲜肉,人生就能满足。
“会不会很勉强?”简单爱在我脑中足足纠缠了五分钟之后,冲田忽然问,让我在这场意淫的回头路上遇见了红灯。
“什么?”我有点莫名。
“其实你一点也不喜欢我听的歌。”冲田说。
“还好吧。”
“但是你没有跟着唱。”
“我可能习惯只是听着。”
“哦,那你习惯听什么歌?”冲田认真地看着我。
“情歌。”
“我听的也是情歌啊。”
“不对。”我把耳机取下来,“不过算了,现在的情歌,跟从前的情歌不太一样。现在听从前的情歌感觉也不一样,以前卡带都换A\B面,翻过一面就是换一个心情。现在手机音乐播放器都一个样子,没什么仪式感了。你自己听爱听的就好。”
冲田似乎听出我话里的意思,眼神变得暗淡起来。女人的直觉,总是让人无处隐藏。我愧疚地不敢再看她,转身走了两步,冲田忽然从后面抱住我。
“我刚更新了6.2版本的QQ音乐,拥有十种复古拟物风格的主题,录音机,黑胶,磁带......每一种,都能带你回到从前。你听听看,是不是好一些?看这个磁带主题,听校园民谣意境最佳了;还有这个黑胶主题,配披头士的《Revolver》简直没谁了。”她把耳机塞进我的耳朵,“如果你愿意一个人听,我现在就走。”
我在心里给自己狠狠扇了几百个巴掌。
“对不起。”我抓住她在耳边的手。
这个姑娘,我想我不会再放开了。
什么初恋什么回忆,都在冲田拥抱我的瞬间,消失殆尽。我担心我徘徊犹豫的现在,都变成未来不可回首的曾经。冲田身上淡淡的柠檬香,像极了她喜欢的这款清新主题播放器,连音乐也带着柠檬味道。
简单干净如现在的你,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