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总会有人问我,你为什么喜欢看书,我常常被问及此,皆不知该如何回答,回答兴趣所致,喜欢畅游书海觉得假大空,反倒让人觉得无趣。后来细细想过,终于在一次看书的过程中有所明白,就好像剥开云雾,所见的还是云雾,只不过多了一丝明亮。以至后来每每有人问起我大致一样的问题时,我总会严肃而玩笑的告诉他,其实是为了一种快感,看书的目的很简单,但常常用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功利感来麻痹自己,让自己觉得阅读是一件无比牛逼高大上的事情。其实对于我个人而言,最本初的原因,皆是出自看书带给我的快感,那种把书从头翻到尾,字句皆定论的快感。事后想想,那一瞬的快感其实在浅莫的过程中变成生活的一种方式和寻求刺激的充分暗示。正是因为这种飘渺的快感,让我对于看书这件事一直抱有虔诚的信仰和至高的追求,亦使我在看书这方面从不专攻或特别钟爱某一类型,从网络言情到伦理道法,乃至鸡汤物欲...看的多了,也就变成别人眼里的喜爱。当一种习惯变成别人眼里的喜爱时,那就极有可能成为融入品性中的特有质感。
一本书的质感,决定一个人的质感,从书质到字句格律,其实就是表象到品质的一个过度体现。看书的人眼里没有最直观的感受,没有非黑即白的坚持。有的只是句句戳心的浅显和探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