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书目:《物业之争》,今日共分享案例3个,分别是案例51—54,读书收获如下:
案例51:
《难收的代收代缴费》的案例中,对于物业管理部门应做好注意以下几点问题:(1)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要依据行业规定的要求执行市场定价或是市场调节价,是否需要备案都要进行具体的落实,做到收费合法合规。(2)对于代收代缴的水电费问题,物业公司一直进行追缴,并有相关的记录,即使超过诉讼时效,也可以申请法院支持诉讼请求的权利。(3)在进行欠费催缴的过程中,我们对催缴的形式要进行记录、拍照留存或邮寄快递单等,这些资料都将作为诉讼的一手材料。(4)对于代收代缴的收费标准,要依据代收单位的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收费,不得超出收费,对于代收代缴的手续费,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就布委托单位负责支持,不得与业主另行收取。
案例52:
《物业公司变更和资质带来的收费问题》的案例中,对于物业管理部门应注意以下问题:(1)物业公司在名称变更过程中对原公司名称和新公司名称的相关资料做好留存,并将递交至行管部门的的变更申请或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在小区内进行公示,虽然变更后的公司与原合同签的公司名称不符,但通过相关资料可以证明是一家公司主体资格没变即可。(2)公司名称变更后也要申请在资质证书中进行名称的变更工作,没有资质证书也不具备接管小区的条件(3)收费标准即己在服务合同中进行约定,即按约定标准进行收费,业主也需要按此标准进行缴费。(4)如本地有规定需要价格备案,要做好物业费收费价格的备案工作。(5)由于现在物业公司资质己经取消,所以说现在实行行业自律,物业费收费标准也执行市场价,所以对物业公司未来的发展也将起到促进作用。
案例53:
《开发商多收房款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案例中,对于物业管理部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事情:(1)开发商多收房款与业主欠交物业费属于二个合同主体同容,不能混为一谈。(2)业主可以就开发商多收房款的事情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和洽谈,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诉讼的途径解决,被告方为开发间。(3)物业缴纳物业费的前提条件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即享受物业服务,就要承担缴纳物业费的义务。(4)对于类似问题,建议物业公司做好员工的培训工作,让员工了解相关法律主体,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解决的效率就会提高,通过良性的引导,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案例54:
《业主被盗,物业公司如何担责》的案例中,对于物业管理部门应注意以下问题:(1)业主的财务被盗,如能够提供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未尽到管理责任和安全防范交务,会依据物业公司的过失严重程度承担部分责任。(2)如物业公司在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各类检查记录齐全,并做好巡检工作,制度流管理完善,小区的公共秩序良好,不存在管理过失,物业公司将不承担责任。(3)在物业公司与业主的诉讼过程,也不私自降低收费标准,给业主做出让步,这样只能给后期的管理带来更多的难题,也造成物业公司维权成本的提高,所以在权衡利益以及未来管理问题时,要确保收费合理,标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