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从电子设备上看电子书,当然是办公室里在电脑上偷看。有个同事脸皮厚,也因职场没人严厉管理,他可以从上班看到下班。有回跟他出差,夜里一觉醒来,己是凌晨三四点,见他还在宾馆的电脑前趴着看。更有一次,还遇到他看睡过去了,眼镜歪向一旁,口水流过凌乱的胡子,挂向桌上。
他看的是奇幻,那种一掌过去,百米外陷下个坑的那种。这类爱看书的人,在我的身边有好几个。
其中一个是在手机上看的,年纪大了,手机上的字调到最大号,有时在车间里干活,一歇下来他就躲角落掏出手机看,那姿势象极了禁烟区里手掌拳着私藏一根冒烟军火的烟鬼。
都说在手机上看伤眼,事后证明是真的,有亲证,单单刷遍一圈朋友圈,都觉得眼睛干涩,更不论读小说了。老同学杨,连续通宵过两宿,视网膜几乎脱落,养了大半年。
书总要读的,它是精神的避难所。纸质书总是不方便带,就算你床上两本、厕所两本、办公室两本、汽车上两本,出门的皮箱内也放两本。还有,它不容易得。经典的,专业的一定是己请到家中书柜上了。不够经典,或者还没来得及经典的呢,买,还是不买?网上下书单很容易,有时今天下单明天快递哥就送上门了。身边有位幻影,还有位茶然先生,便每月留下一定的资金预算,让自己买书,如前者,每月买一百元的书成为新习惯,故事倒很励志。我也买过多次,有时依畅销排行,有时依书评,有时只因看过的一篇什么美文作者提及的某书,就去买来了。近期买过《大数据时代》,买过《断舍离》等等,结果最终买来后悔,因为有些书,有些知识你过一遍就够了,不必买来书备下次查阅或复习。虽说在当当常可打到六折五,但也是一种浪费,更浪费的是家居空间以及心理上的不痛快。因乱买书,又离“断舍离”远了一步。
如上两书,不如听TED的演讲一席,对了,还有“一席”,“一席畅谈,不同凡想”。我就是听了高晓松的“晓说”后,才知道《金瓶梅》是那么那么的好,那么那么的优秀,那么那么地抛开四大名著好几条街。
再回过头说电子书,读书人对纸质书都有个情节,通过指尖摩娑的过程,温习体验与享受经千百年文化淫浸过的读书心情,一卷书在手,就算没认真看,也会体验到“西窗烛”、“红袖”、“漫卷”、“半亩方塘”、“颜如玉”种种快感。
还有一点,对纸质书的热爱,也许也会是一种拒绝,拒绝对新事物的冒险。但守旧的人又是不会承认害怕冒险的,于是坚守“热爱”两字——自己也就有过这样的心路历程。
内存4G的kindle,就可存书超过2000本。不在家安居的时候,随身包包里放着它,如同带着一座小型图书馆。我常常各科的书册、小说、杂志,二三十本轮流着翻,可以重温红楼、可以第一时间读畅销榜,可以读科幻、也可以学理财看菜谱……不好看的就删,没负担,要时还有。
资源之外,关键的关键,电子墨水技术和背光灯,提供了一种近以于传统书本的质感和阅读体验,眼部真的不易疲劳。还有,电池真省呀,用好几天好几天。
kindle的缺点在于不方便做笔记,至少你没办法象以往一样,可以拿把铅笔在书上乱涂乱画(如果早有kindle,我们就要痛失金圣叹、胭脂批了)。不过,它也有做注并帮你保存在专门文档里的功能。有时,你看到一段话精彩,接着又发现这段话已划着线了,角上还有一句小字“537人批注过”,一下子,惺惺相惜之情顿起,原来世界真很小,知音就在身旁抬头可遇。
我的kindle是用分期买的,第三代,937元分十二期免息,月缴八十几。现在己离不开它了。用了它后,手机无形玩少了(但现在写东西转到手机上了,哭);书,却真正地读得多了,不夸张地说,较之纸质书的读法,多了十倍不止。
没有做枪手的动机,雅马逊没给我钱;依然的,我们的纸质书仍不可缺,我枕头下就还压着一本。毕竟,现代技术讲实效,但心灵,还是要靠慢慢焐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