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档案审核职责,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认真审核、严格认定、全面覆盖的要求,对拟选用人员进行资格审定。从源头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不认真审核或违反审核纪律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追究审核人员责任,确保选用干部的公平性、严肃性。
从严审核档案内容,紧盯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查看参加工作材料、入党材料、学历材料等各类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记载一致,逻辑合理,切实做到严审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重点审核拟选用人员是否符合拟任职务职级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受处分情况,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暂缓或取消干部任用、晋升程序。
科学运用审核结果,及时梳理干部基本情况,从严运用考核结果。对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内容准确无误且符合任职资格的拟选用干部,进入干部提拔任用的下步程序。对于涉嫌涂改、造假或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导致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干部情况的问题,一律暂缓或取消干部任用、晋升程序,切实将档案存疑干部挡在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