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的人才会彼此吸引、欣赏和喜欢。
每个人都是有“磁场”和“频道”的,于千万陌生人中,“同场”和“同频”的人,能够发散出某种特有的信号,逾越千万种不同——角度、波长和可能,准确找到与自己类似的人,这不能不说是一件神奇的事。
毛泽东欣赏鲁迅,是因为“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而毛泽东也是这样的人,他们两位都是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欣赏瞿秋白,云“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是因为瞿秋白才华横溢,也有文人的风骨,而鲁迅也是这样的人,他们两位都是“左联”的旗帜性人物;梁思成与林徽因也是被对方的才华与观念吸引,才走到了一起;钱钟书与杨绛,陈丹青与木心,马克思与恩格斯,皆是如此,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这一点上,是不分友情与爱情,也不分男女老少的。且这种认同、吸引、欣赏和喜欢往往是莫明的,是“默然相爱,寂静欢喜”的。
互相欣赏、吸引和喜欢的人,价值观是相同的,这也是他们认可与爱惜对方的根本原因。
如果你长时间无缘无故地对一个人无法生发出好感,不欣赏也不被其吸引,不认同其观点,甚至不经调查了解就想要否定对方,抑或是始终本能地厌恶一个人,那么,无论你的素质有多高,人品有多好,我想你不必去反思,更不必去反省,无它,很可能只是说明你们不是“同场”和“同频”的人,就是说,价值观不同,你们不是一类人。你对对方作出的好恶评介,只是直觉在起作用,只是还不自知而已。
一个人的观点、言行、细节的多维大数据累积,是无法用逻辑“思辨”出来的,所以不必勉强自己做不情愿做的事,不必非要一团和气,保持敬而远之即可。
从巴黎公社,到二月革命,事实证明,刻意要保持“一团和气”的结果,就是不仅会失去自己的独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还会失去生命。教训,如果不是血色的,恐怕很少人会记住。
只消记住一点就可以了——在这个世界上,不完美的就是完美的,完美的就是不完美的。
所以,不必去追求完美。与其花时间“平异”,远不如花时间“求同”,无疑是最明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