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有一段时间,非常迷恋这种风格的作品,电影电视小说,统统搜罗过来。也说不上是什么原因,就像有的人收集烟盒糖纸打火机,没有什么功利性,就是觉得很酷。
农村孩子摄入外界信息的源头非常匮乏,每猎到一个新奇的话题,都会迅速发散到它的周边,恨不得把这个话题连根拔起。到我上初中的时候,满嘴的京片子的小混混,打架滑冰拍婆子,这些形象就已经丰富了起来。每当有人提及谁家孩子到城里去上大学,脑子里的第一印象是他可能成为顽主。
这种心态开启了我对这种混社会的认识,毕成为众人心目中的英雄,这种方式无疑是最快捷的。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谁家的孩子越是流里流气,就越容易成为天生的孩子王。虽然我天性不怎么爱凑热闹,但对于这个观点是双手赞成的。
心中的英雄,常常有凡人不易理解的双面人格,这两种面目之间的张力有多大,人物的形象就有多崇高。父母口中好大英雄的形象,太像是年画上的神,不食人间烟火。反倒是这些看似触手可及的形象,更能牢靠的深入人心。
人对于偶像都有天生的模仿欲,那些高大上的榜样们没有低俗的烟火气,他们的形象总是让人感到缺失。必须是大彻大悟的浪子,才配拥有最珍贵的爱情,最能隐忍的混混,才可能成为大哥。这些鸡鸣狗盗的行径,反而会使他们的形象熠熠生辉。
小恶大善,他们的恶都是装出来的,他们的善都是隐藏起来的,这是最容易接受的印象。他们的品行都是通过学习能达到的,至少干点小小的坏事就学会了他们的一半,这是能够接受的原因。我们都有另一种天真的想想,小恶不为人所见的,大善亦不需为人所知,这样足够酷。
岁月不饶人,我亦不曾饶过岁月。没有必要分分钟把教条挂在嘴边,说得好未必做的到,表里不一的大有人在。倒不如嘴上积德,把真章放在以后行动中。没有谁应该天生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我犯小错误不需要你看见,我做了大好事更不需要你来张扬。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自然不必要大张旗鼓的谁要教谁做人,也受不起夸张的自我毁灭。胡迪手腕上伤口似婴儿翻开的小嘴,单纯的走向死亡。人的懦弱给谁看,谁有配得上看?恐怕除了自己,再也不应该有旁人。我见到了很多男人三十不如狗之类的说法,想着这大概也是引蛇出洞的伎俩,有的人挑出你的毛病,不见得是想当做病例来诊断,但有可能是配合他猎奇的心态。可惜,爷不陪你玩了。
可是,理想的偶像,必然有人设崩塌的一天,这是作者惯用的折磨人心的套路。认真对待总会得到准确的痛击,毫不在意又会擦肩而过。内心翻腾,无人诉说,只能靠自我救赎。但这也不需纠结,既然无人能懂,又何必期望太多?
送别了单纯可爱的姑娘,斗败了老奸巨猾的流氓,依然行走在所谓救赎的路上。
我一路乘船、火车回家。穿过了广袤的国土。看到了稻田、鱼塘、水渠、绿树掩映下粉墙绰约村镇组成的田园风光;看到了一个接一个嘈杂拥挤、浓烟滚滚的工业城市;看到了连绵起伏的著名山脉,蜿蜒数千公里的壮丽大川;看到了成千上万、随处可遇的开朗的女孩子。
这是世俗的风光,是理想中应该看到的模样。只是,理想有多远,现实只怕没有那么歌舞升平。不必纠结于救赎,你自有不需纠结的双面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