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S小姐,是个可以知天命的女人了。
我的生活像所有这个年纪的人一样,忙忙碌碌,却又与他们不一样,我不喜欢热闹。之所以用“不喜欢热闹”这样多的字来形容,也不过是因为对于安静也不是那样的喜欢。
我的生活乏味又无聊。早晨八点,坐地铁去上班;晚上七点,坐末班车回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两点一线,庸庸碌碌。其实我有一辆汽车,没钱时迫切地想要拥有,得到了又不想开,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生活就像是小溪,缓慢而坚定地顺着河床流淌。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年龄是个可怕的东西,它会让你慢慢接受你曾经不屑的东西,厌恶你曾经喜爱的东西,就像我曾经喜欢那个清晨在阳台唱着走调的歌的少年郎,如今再见这样的人,怕是要去物业举报了。
我以为我的生活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我向这个世界落幕。但是她的出现,让我有点措手不及。
她应该是另一家电视台的主播吧,每天的晨间新闻都有她。想来也是奇怪,以前竟没注意到她。仔细看看,长得倒也像我曾经喜欢的那位少年。这么说来,我也算得上是痴情。
为了能看到她,我几乎每日都早起半个小时。电视上的她说不上绝色,但也是个美人。有时看得入神,豆浆都会忘了喝,跟中了魔怔没什么区别。想来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将要半年。
后来,我挖了她的墙角,后来,她成了我的下属。
多么讽刺,我以前还批评过那些玩办公室恋情的男女,现如今却这般想要展开上司和下属的爱情。
可是我忘了,单位里还有一个D小姐。
D小姐多情且貌美,口中的花言巧语几乎每见一个人都会流出来,汇成一片汪洋,看得让人心醉。我自认姿色不比她差,自然也不会把她放在心上。可就是这样的自负,让我失去了我心心念念不惜挖人墙角的她。
真是可笑,既然先喜欢了人家,何必还要将自己置于被动的地位。我心有不甘,又没法做什么,只好看着她们言语暧昧。尽管她很嫌弃D小姐,但我也看得清,这样的嫌弃,包裹着爱意。
生活的溪流终于冲破了河床,我介入了她们的小暧昧。我成了恶人。
什么时候我也变得如此孩子气了,竟也认同“是我先喜欢的她凭什么和她在一起却是你”这样的想法了,大抵是爱慕叫人蠢笨吧。不光是蠢笨,还有下作——我以D小姐的梦想作要挟,让她和我交往了。
交往的第一天我就占有了她,我竭力让自己的动作温柔,竭力让她知道我的爱意,可最后,她还是找了她。
占有欲如同吐着信子的毒蛇,缠绕着我的身体,毒害着我的思想。我的行为越来越让人不齿,直到她出了事故。
她是肇事者送进医院的。我第一次破天荒的开车去了,连限号都没关,应该要扣好多分了。好在,我到的时候他们才刚刚要把担架从救护车里抬出来。
她那时浑身血污,神志不清,我去握住她的手,她却叫了D小姐的名字。说来可笑,我打了退堂鼓,我想要退出了。
你看,她连快要死的时候还叫着D小姐的名字,我怎么可能插的进去。罢了罢了,成全她们吧。
现在,一切都回归了原来的样子。被冲破的河床慢慢修复,我继续在早上八点坐地铁去上班,晚上七点坐末班车回家。两点一线。
今天清晨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唱歌,有些走调。我推开阳台的门,看到一个逆光的人影,像极了当年我喜欢的那位邻家少年。
你好,我是S小姐,我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了,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