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五万字,压力挺大的。 他叫马克,是一名战争孤儿,从洛丹伦流落至此,祖上曾是贵族,但洛丹伦被攻陷后,他的父母一路颠波过来,花尽了所有的积蓄,最后留下这么一间破房子,在暴风城的贫民区,老鼠都不愿意来,没有一点油水。马克出门去打工,因为打破了一件瓷器,被老板毒打了一顿,扔在大街上。是住在隔壁的乞丐们把他抬回来的,没有钱看病,只能等死,当然大多数人也以为他再也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 我,哦不,是马克,该死的,我怎么会投到这么个衰鬼身上,年纪轻轻的,肚子饿了。该起床了,一直这么躺着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擦,真疼啊,我动了动身子,马的,这场子我一定要找回来。 马克在想,没有了工作,怎么去弄钱呢?身上的系统开始发挥作用了,属性,熟练度,技能,天赋,被动,等等,去抄游戏吧。 该翻身了,他翻起了破烂的床垫,那里有个暗格,里面放着父亲留给他的一些东西,两把军用匕手,一本书,名字叫做皮革初解,艾泽拉斯的传奇剥皮大师从此诞生了。 把披皮上的兜帽盖住了头部,用一条小毛巾围在嘴巴上,从后墙上的窗户翻了出去。从此别人以为马克真的死丁!当然没人在意,在这座忙碌又混乱的城市,在这个充满机会又动荡的年代,每个人都在努力生存着,渴望抓住前进的绳索,有的人抓住了,幸运地活着幸福着,有的人被甩开,被碾碎,,,这就是命运!门一直锁着,有人试图开门,也许是收尸,但屋内空空。有人试图住在里面,第二天醒来,却发现睡在大街上,垃圾箱,小河旁,接二连三之后,人们开始传闻,马克并没有死,但人们再也没见过马克,这个房子被称为,消失的马克,再也没有人进来住过,门被从外面锁的死死的。 马克其实就在城外,杀野兽,野狼,野猪,山羊,牛之类的,不缺肉吃,剥下来的皮并没有直接卖给皮革商人,他学着自己做着护甲片,做皮甲,然后再拿到小镇上去售卖。 熟练度终于达到了初级,度过了学徒阶段。身体比以前结实多了,当然你杀了一年的狼群也会达到这样的效果,最开始只能挑一只落单的小狼,甚至差点被野猪撞死,那一次休息了整整三天,靠山洞里的泉水和洞外的止血草度过了危机,当然身为穿越者再死一次,也太对不起这本小说了。 现在全身都是自己制造的装备,父亲留下的匕首早就折断了,现在他用的是一双拳套,还有一包短刀,是挣钱换的,在小镇上也是小有名气的皮革师。是不是要自己开一个作坊,挣钱置业,娶妻生子,安度一生。 ∴ 现在处于一个瓶颈期,部落暂时还没有攻过来,人类世界也没有想去收复洛丹伦,安逸是天生的,即便是马克这个曾经的流浪者,毕竟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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