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不能做得太绝,绝了,难以进退;绝了,下场可悲。
说起潘金莲,她算得上千百年来在中国极出名的女人。潘金莲三个字,已经定格为风流女人或“荡妇”的符号,把她一直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只因她把事情做得太绝。
《水浒传》中,对潘金莲出场是这样介绍的:
“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
因为那个大户要缠她,这使女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
那个大户以此记恨于心,为报复潘金莲,不仅不要彩礼,还倒赔些嫁妆,强行把她嫁给了外号“三寸丁谷树皮”、又矮又丑的武大郎。
自从武大娶得潘金莲之后,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里骚恼。
原来这妇人,见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
这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潘金莲过门之后,因武大是个懦弱而依本分的人,被这一班浪荡子弟人不时在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
因此武大在清河县住不牢,搬来这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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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到底长相如何?
书中在写武大偶遇已成为打虎英雄的二弟武松,引他到家中认门作客时,武松见到了嫂子潘金莲,书中有一段用心描述:
“武松看那妇人时,但见: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
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
美到“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的程度。
按理说这么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嫁给又矮又丑的武大郎,确实是有点心不甘情不愿,若有点出轨想法或行为,我相信武大也会理解的,人们不仅可以理解,也会可怜她,通情她。即使现代社会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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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勾引武松失败,转而经王婆搭桥牵线,与西大官人西门庆苟合一处。
开始了“杨柳腰脉脉春浓﹐樱桃口呀呀气喘”的偷情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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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潘金莲为追求个人幸福,与西门庆私奔,或者毅然与武大解除婚姻,虽说她不守妇道,但尚情可原,也许会得到人们的通情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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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她万不该下死手毒杀了善良懦弱丈夫武大郎。她把事情做绝而没给自己留下退路。这大概是潘金莲一直以来遭人痛恨、唾弃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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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的结局惨不忍睹,她被复仇的武松用尖刀抠心挖肝,割下头来祭于武大灵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