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碰了一下你,不料你就像蒲公英一样散去,到处都是你的样子。
十七岁的那年,喜欢上了他,以至于在后来的日子里,看到谁都像是他,有他存在的影子,若隐若现,好像是真的,好像手指轻触就破灭的泡泡,分不清他、找不到自己。
一个人承受吵吵闹闹的家庭,一个人面对难以处理的班级问题时,他会关注到你的小情绪,早上会偷偷给你的课桌里塞面包,上课会悄悄与你说话,你自卑、胆小、不爱说话,他在你面前是个阳光、自信、积极的男孩子,左看右看你们都不合适。
一次、两次、三次……他都给我带早餐,惊动了我十七岁的那年。我偷偷把这份喜欢藏在了心底,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容易动心、容易他说答应就能开心一整个夏天、容易为他被罚站而难过好久好久。
他说,我们在一起吧!我不知道未来的路有多长,也不知道能不能陪你一直走下去,我只想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光,可好?这时的我惊慌失措,使劲掐自己的大腿,好疼,又觉得太荒缪了,又掐了掐肉嘟嘟的脸,他走进一步靠近我,摸摸头,傻瓜,疼不疼啊?我说了句,疼。天哪,好甜,我在磕自己,太不真实了吧!有依赖、有欣喜,有慌乱。第二天,就迫不及待列了一个清单,一般小情侣需要做的事,周末去看看电影、大手牵小手的逛街,一起去玩卡丁车,一起喝杯奶茶,是长安和故里的。
感觉有人轻碰了一下我的胳膊,迷迷糊糊抬起头,揉了揉眼睛,看着眼前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孔,是他,快上课了,课本准备好。
好……
青春懵懂的时候遇见了他,不是一见钟情的苍白,是惊鸿一瞥的喜欢,那个夏天,一点都不后悔和他相遇,余生也许都会有他给我带早餐的模样,十年、二十年以后,谁能想到有一个为柴米油盐、家庭琐事烦扰的中年大妈,曾经也是一个浪漫的女孩子。
男孩子也在最美的年纪闯进了女孩子最美的年华。一个不经意教她做题的动作,一个为她被罚站的举动,都温暖着她,生命里的那束光,不难发现和寻找。光终究是一道光,从身边过,不留一点痕迹,只剩下那碎片的记忆。
下课了!那个不可思议的时光。你那不可思议的甜甜的笑,穿过闲谈的缝隙,摇醒了我昏睡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