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脑子不好使的人,有他独特的记忆方式——多读几遍。
第一次读《明朝那些事儿》是在大三的时候,记得那会正在考驾照。
语言幽默风趣,枯燥的历史在当年明月的笔下变得鲜活生动。身边喜欢这部书的人也都是基于这个原因,我也不例外。
“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语言幽默风趣。对明朝十七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这是百度百科对这部书的介绍。贴切、这评价真是太贴切了,这部书也确实带来不少欢乐。
朱高煦在牢里伸出脚绊倒明宣宗朱瞻基,看到这个因自己的孩子把戏而丧命的愚蠢举动,大半夜地笑出猪叫声,生动地诠释了不作死就不会死人生理念;
平民张差手持木棍单枪匹马地闯入太子府刺杀太子朱常洛,这种自杀的壮举令我深深折服。刺客出门好歹还带把刀,你这带着木棍光明正大地杀入太子府,算是来自首的?
皇太极带病出征,流鼻血时不拿东西塞鼻孔。拿了个碗在下面接着,骑行两天两夜,接了几十碗。我想,作为一名杰出的军事家,他一定读过《三国演义》,并且对夏侯惇高喊“父精母血,不可弃”这一片段印象深刻。
严肃又拘谨的历史故事,活脱脱地被作者写成了笑话大全,这本书能广为流传也得益于此。可异于常人的视角、细致入微的心灵、旗帜鲜明的价值观,这都是后来才体会到的。第一遍是看故事,第二遍是品作品。
【权力的角逐】
自朱元璋的大帝国到崇祯的没落,斗争从未消停过,无论是战火的硝烟还是权术的把玩。
相比官场权术,我认为战争还是光明正大的。自宣战的那一刻起,便注定成王败寇,最终站在顶峰的只能有一个人。在生存的逼迫和皇权的驱使下,一个人展现的智慧是无穷的。徐达、常遇春、傅友德、蓝玉、李文忠、刘伯温、李善长、道衍和尚等一系列名将与谋臣由此而生。
战场上是九死一生的。敌我双方的实力分析、为将者的心理解读、战术的运用、时机的掌控以及对战局的把握,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有可能导向一场不同的结局。战争最有魅力的地方,是你在排兵布阵时,抓住任何细枝末节,将一切的战况都导向你预想中的牢笼当中。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每次看到这类战争总是惊叹不已,直呼精彩,也为主帅的智谋所倾倒。
明初的朱元璋和朱棣便是最为杰出的军事家,后期的皇太极、孙承宗、袁崇焕、戚继光、李如松、孙传庭、卢象升等一场场战术游戏令人拍案叫绝,看得惊心动魄,酣畅淋漓。
另一出浓墨重彩的戏便是官场政治。之所以说战争是光明正大的,是因为与之相比,官场的权术更为残酷和阴暗。今天跟你一起并肩的伙伴指不定明天就捅了你一刀,争来斗去,乐此不疲。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是无所不用其极、不死不休的。
姑且不论科举制的好坏,按世俗的眼光来说,帝王身边的大臣,都是全国选拔出来的佼佼者,是全国智商最高的一群人。一直都坚信,玩智商比玩武力可怕的多。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全国智商最高的一群人,围绕着一个手握天下的人,明争暗斗。光是想象都足以让我胆战心惊。每走一步,都可能踏入万丈深渊。每一天都有人在领便当,可权欲熏心,还是有无数人涌向这个权力的漩涡之中。在这长达两百六十年的权谋中,我并没有看到过一个胜利者,伟大如张居正,权势滔天,死后也不免被挖坟掘尸。正直如于谦,为国为民,也沦为权势斗争中的冤魂。聪明如徐阶,隐忍一生也被抄家,最终平凡地死去,已是极大的幸运。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比享受这一场场没有刀剑的猎杀。我敬佩甚至崇拜那些才智无双的人。无论是历史还是小说,我都热衷于这一类的故事。
现实恰恰相反,除了像狼人杀这种角色扮演的游戏,我可以毫无顾忌地伪装自己。
在真实的世界里,战争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推崇的。至于权力,也从不愿去争夺任何东西。就像鹿丸常常念叨的,真麻烦。静静地躺着看蓝天白云不好吗?
也许是儿时在武侠世界沉迷过深,始终觉得信义是人一生中最根本的品质。尔虞我诈,玩弄权术和心机,手握天下又如何。我不否认朱元璋和朱棣的出色,可是当我读到汤和与姚广孝辞世的片段,我看到的是极深的孤独与寂寞。王权之路从来都是孤独的,从古到今又有几人可挣脱。我不赞同他们的所作所为,但能理解。如若不够残酷与决绝,又怎么压得住天下。
【以身殉道者】
向别人推荐《明朝那些事儿》时,除了文笔幽默诙谐外,我总会加上一句,作者的价值观特别鲜明。不以成败论英雄,不以功过谈是非。在浩如烟海的史卷中,多的是一闪而过之人,并未被世人所铭记。可当年明月会去捕捉普通人的人性闪耀之处,无论他多么平凡微小,也会不惜笔墨去叙述这一故事。哪怕多一个人记住,那也是好的。
他会不惜浓墨重彩去宣扬他所持的价值观,这里我想谈三个人,杨继盛、杨涟和于谦。
借用书中评价杨涟的一段话,
有人曾质问我,遍读史书如你,所见皆为帝王将相之家谱,有何意义?
千年之下,可有一人,不求家财万贯,不求出将入相,不求青史留名,唯以天下、以国家、以百姓为任,甘受屈辱,甘受折磨,视死如归?
我答:曾有一人,不求钱财,不求富贵,不求青史留名,有慷然雄浑之气,万刃加身不改之志。
这段话,给了我深深的震撼。杨涟,千年之下,终究不朽。杨继盛、于谦亦是如此。
与于谦不同,杨继盛和杨涟资质普通。在大学士济济一堂的明朝,他们本该是两名终其一生都默默无闻的官员。最终都以自己的浩然正气而名扬千古,只是付出的代价过于高昂——生命。
介绍一下这三人的事迹。
杨继盛——明朝第一硬汉
杨继盛放牛娃出生,能力一般,人不聪明但很勤奋。一生认死理,报效国家、体恤百姓。
受严嵩的提拔官至兵部武选司,却自毁前程,上书死劾奸党严嵩。
“臣孤直罪臣杨继盛,请以嵩十大罪为陛下陈之”
一言不合就玩命,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到底不够聪明,严嵩发现了奏疏的致命缺陷,杨继盛锒铛入诏狱。
一百廷杖,据说是致死的刑罚,但杨继盛挺住了。同僚看不下去,托人给他送了一副蛇胆,告诉他可以止痛。
他说,“我杨椒山(杨继盛字椒山)自己有胆,用不着这个。”
好一个死脑筋的硬汉。接下来的事情,更看得我头皮发麻。
虽说命硬,可腿骨被打折,腿肉被打掉,血肉模糊。没有人给他包扎,在蝇虫滋生的诏狱里,他的伤口感染恶化了。
他叫来了看守,请他点一盏灯借光。
我相信,接下来的一幕,会牢牢刻在看守的脑海中,永生难忘。
杨继盛十分安静地坐在那里,手拿着一片破碎碗片,聚精会神地刮着腿上的肉。
骨肉连筋,他用一块并不锋利的碗片来来回回地刮着。没有手术室、没有麻药,没有消毒的刀片,杨继盛平静地撕裂着腿上的肉,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就算是关羽刮骨疗毒,也还配置一个神医华佗。而在这个真实的故事里,肮脏阴冷的监狱、粗制烂造的手术刀、一个蹩脚的医生、一盏微弱的烛光,就这样完成着他的手术。
腐肉刮得差不多了,骨头露了出来,他开始截去附在骨头上的筋膜。
看守颤抖了,见惯了无数酷刑的他,感到深深的恐惧和震撼。手也开始摇动起来。
“不要动,我看不清了”一个沉闷的声音响起。再惊悚的鬼片,也不及这句话万分之一恐怖。
儿时的我因为脚受伤,也挑过腐肉,不过是在医院。我直直盯着护士姐姐拿着夹子在肉里翻来覆去。我多少了解那种感受。
案件悬而未决,杨继盛在诏狱里顽强地度过了三年。他最终还是走上了断头台,求仁得仁。从上疏死劾的那一刻,他便一心求死。
穿插一个故事,杨继盛被判秋后处决的消息传出,一个女人完成了另一封奏疏。
“倘以罪重,必不可赦,愿即斩臣妾首,以代夫诛。”
那是杨继盛的妻子,一个未能在历史中留名的平凡女人。
临刑前,杨继盛赋诗一首,
浩气还太虚,丹心照千古。
生平未报恩,留作忠魂补。
我还记得,我某本大学课本的首页上,抄着这一首诗。
杨涟——无畏的殉道者
没有人能够打败你,除非你自己放弃自己。
从履历上讲,杨涟也不是一个聪明的人,但他是一个纯粹到极致的人。纯粹到为了坚守心中的道,可以毅然决然地交出自己的生命。
与杨继盛一样,只不过他对抗的是历史上遗臭万年的九千岁魏忠贤。
天启四年,身为副都御史的杨涟上疏,弹劾东厂提督太监魏忠贤二十四大罪。这是一封青史留名的奏疏,权倾天下的魏公公看到后面无人色。
历史总是不按套路出牌,木匠皇帝朱由校,居然是个半文盲。而这封奏疏,居然叫魏忠贤的死党王体乾来读给他听。于是,贪污受贿、排除异己、迫害后宫嫔妃、甚至害死怀有身孕的妃子,操练兵马图谋不轨等滔天大罪,全部略过。
灾难就此降临,杨涟在诏狱经历了惨绝人寰的痛苦,断送了性命,也成就了一代忠烈。
具体的酷刑是,每五天拷打一次,打到不能打为止,杨涟下颌脱落,牙齿打掉,却无一供词。
于是阉党又用上了钢刷,几次下来,杨涟体无完肤。史料记载,“皮肉碎裂如丝”。
杨涟死不低头,丧心病狂的阉党无所不用其极。
用铜锤砸杨涟的胸膛,他几乎断了所有的肋骨。然而杨涟没有死。
接下来——布袋压身。
找到一个布袋,里面装满土,晚上趁犯人睡觉时压在他身上。基本上是晚上压住,第二天就死了。可杨涟还是没有死。
于是变本加厉,阉党派人把铁钉钉入了杨涟的耳朵。
再强大的人,也无法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在这惨无人道的折磨下,他的神智开始模糊。但他依旧没有死。
看着这个无比顽强的人,阉党也开始害怕的,于是,他下了最后的通牒,送走了杨涟。阉党把一个大铁钉,钉入了杨涟的头颅。
奇迹终于不再发生了,这位以身殉道的人,走完光辉的一生,年五十四。
在死前他留下了血书,被一个看守所得。本想借此向阉党领赏,可在看完血书的内容后,他改变了想法。他决定藏起来,在未来的某一天,昭示天下,让真相重见天日。
我一直以为无论什么人都是有良知的,就如这个看守。没有人会去责怪他上交这份血书,这是他的职责,而他的所作所为,也不过为了生存。
可是他最终选择了正义。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记住了有过这样一位看守。
然而魏忠贤,是个彻彻底底的坏人,道德沦丧,毫无底线。
杨涟的血书如下:
〖仁义一生,死于诏狱,难言不得其所,何憾于天?唯我身副宪臣,曾受顾命,孔子云: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持此一念终可见先帝于在天,对二祖十宗于黄天后土,天下万世矣!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在明代学士如云的朝堂,这位并不聪明,考试成绩也不好的杨涟同学,为了捍卫自己心中的信仰,走上了不归路。
因为明光宗临终前的一瞥,他以死相报。
在明代,说起对国家的贡献,杨涟是排不上号的,可当年明月费了这么多的笔墨,记录下这个人的故事,我理解。
正义虽然会迟到,可从不缺席。阉党被灭后,他被敕封为“忠烈”。
总有些人视死如归,万刃加身不改其志。只为了自己心中的道。
看到这一段,我颤抖了。仅仅是想象一下这番遭遇便让我毛骨悚然。
如若亲身经历呢,不敢想!真的不敢想!!!
有人说,原则是任何时候都不可逾越的;我想说,信仰,是一个人的灵魂,任何时候都不可侵犯的。
于谦——千古名臣
与杨继盛、杨涟不同,于谦出生在一个家庭殷实的家庭,勤奋上进、还喜欢读课外书。他才华横溢,仕途非常顺利,三十二岁便官居三品。
想想范进不过是中了一个举人,已是年迈之人。
少时的他,立志成为像文天祥一样的人:
“殉国忘身,舍生忘义。宁正而毙,不苟而全.”
于谦的伟大,缘于一声呵斥,“建议南迁之人,该杀。”
由于宦官王振的愚蠢和无能,土木堡战役惨败,明军主力全军覆没,皇帝朱祁镇也沦为蒙古骑兵的俘虏。
而朱祁镇的存在也让蒙古军仿佛有了一道御用金牌。皇帝在前,明军谁敢厮杀,一个不小心,那是要灭九族的。
京城只剩老弱病残,整个明朝风雨飘摇。朝中大臣,所谓的栋梁之材,纷纷出谋划策——逃。
在这样的局势下,于谦发出强有力的呵斥,“建议南迁之人,该杀。”
靖康耻,犹未雪。几百年前的宋朝当为前车之鉴。在历史的马车即将轮回的时刻,于谦果断勒住了缰绳。
杀奸臣安人心、召后勤军回京、拥立新皇帝朱祁钰、操练兵马,于谦有条不紊地调度一切。此时的他大权在握,但他知道稍有不慎,国破家亡,万劫不复。
京城守军从灰心丧气到斗志昂扬,于谦只用了短短两个月。背后便是家人,他们已无路可退。或一雪前耻,或以身殉国,所有人都知道这一刻将会来临。
没有等太久,也先率蒙古骑兵兵临城下。于谦召开战前最后的一次军事会议。
“大军全部开出九门之外,列阵迎敌!”
“锦衣卫巡查城内,但凡查到有盔甲军士不出城作战者,格杀勿论!”
“九门为京城门户,现分派诸将守护,如有丢失者,立斩!”
“反守城将士,必英勇杀敌,战端一开,即为死战之时!”
“临阵,将不顾军先退者,立斩!”
“临阵,军不顾将者,后队斩前队!”
“敢为军队者,格杀勿论!”
“大军开战之日,众将率军出城之后,立即关闭九门,有敢擅自放入城者立斩!”
至今我都不敢相信,这一连串的斩、杀指令,是从一个从未上过战场的儒雅书生口中发出的。他意志坚定,果断严厉。他披上战甲,站在城楼之上,这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
话说到这个份上,结局不难猜到,也先的军队损失惨重,落荒而逃。
他始终想不通,自己四处征战,统一蒙古,横扫天下,无人可挡。
土木堡战役,他几乎全歼大明主力,连皇帝都成了俘虏。如今京城就在眼前,他即将一统天下,为什么会失败呢。
他不知道,最强大的武器是人的信念和意志。为父母妻儿一战,死又何惧。人不怕死,则无敌。
从一盘散沙、行将崩溃到众志成城、坚如磐石,大明帝国转危为安。于谦从危难之中力挽狂澜,他缔造了一个奇迹。
这个书生有些特别,人品、才能兼备,他的伟大是不可否认的。谁曾想,这个拯救了大明帝国的人,多年之后,最终却被送上了断头台。
他的罪名是,欲立藩王为帝。查无证据,于是继秦桧“莫须有”的罪名之后,又出现了与之匹敌的一句,“虽无显迹,意有之”。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于谦看破了这些小人的技俩,慷慨就义。
天顺元年,正月二十三日,于谦被押往崇文门外,斩决。
史载:天下冤之。
我想面对着这座曾经守护的城池,他是不甘心的。不为权、不为名、不为利,只为这个曾经守护的国家,奸臣当道而叹息。
于谦死后,官员前往抄家,这是一件极为省心的工作,因为他发现,“家无余财”。
一个堂堂的一品大员,居然如此穷困。抄家的官员不甘心,翻箱倒柜,最后发现了一间被锁的房子。他眼前一亮,以为发现了珍宝。
里面只陈设着两样东西,蟒袍和宝剑。这是朱祁钰对他的表彰,他只是悄悄地锁起来,从未张扬。
这是我看完整部书时最痛心疾首的一幕。于谦身居高位却清廉正直,饱读诗书却不迂腐,匡扶社稷,救国家于危亡。这是一个没有缺点的人,却落得如此下场。
我曾有感于朱祁镇的独特。作为一个帝王,他有着极其离奇和坎坷的经历,有一个相濡以沫的妻子,有他的亲和力和好人缘。他是唯一一个有朋友的皇帝。
可是,对于他杀死于谦这件事,始终不能释怀,不可原谅。
当年明月说他曾专程到杭州祭拜这位英雄,当时正值黄金周,可到了于谦祠后,游人寥寥,极为冷清。反而看到几位外国留学生在向于谦鞠躬。因为大学时读到这一段历史,对于谦敬佩不已,前来瞻仰。
前些天去了杭州,想着一定要去于谦祠走一趟。受古人各种诗词歌赋的影响,自儿时起,便对苏杭向往不已。第一次踏足杭州,有太多的想法,时间又只有一天。
最终还是没能去于谦祠,我想我也是世俗的。
所幸,未来可期。届时,也请受我一拜。
不自量力,为他们各写了一首诗。
TO:杨继盛
“牧童不知志,功名为谁取?
才华凭天赐,愚愚吾独行。
且问掌灯人,云长今何在?
巾帼犹可泣,千载忆忠魂。”
TO:杨涟
“黑云泼墨日月颓,惊雷骤起角声狂。
一骑绝尘风波里,马蹄踏破混沌境。
万刃胁身心未改,矢志唯报顾命恩。
大笑东风拂柳过,书不尽千古忠烈。”
至于于谦,《石灰吟》便是一生的写照,冒昧地加了两句。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危墙将倾狼烟起,书生披甲立国门;
自古功成万骨枯,难得忠魂护苍生。”
敬佩的人还有很多,有太多太多的不朽之人,书不尽言;可同时,也有那么一些人,实在迂腐。
【书生误国】
纵观整个明朝,其杀戮之重真的让人触目惊心,望而生畏。而在这样的酷刑下,有一群人不畏强权,逆流而上。我也是从这段历史中发现,原来不畏强权,有时并不是优点。
朱元璋废除了传承千年的宰相制,建立了完善的监察制度和组织机构。一个群体就此壮大——言官。查了一下明代言官的任职资格,
一是“忧国而忘家,忠而忘身”;
二是必须正派刚直,介直敢言;
三是学识突出,既通晓朝廷各方政务,又能博涉古今;
突然不知道怎么去讲述这些事情,这些人是绝对的正派。但有那么些瞬间,看得咬牙切齿,破口大骂。
不单说言官吧,其实是整个文官集团。明代的文官性格特别鲜明。不乏贞良死节之臣,另一部分则是食君之禄,为君添忧的混账。
在看这本书之前,潜意识里也认为是崇祯皇帝的昏庸,最终断送了大明王朝。可后来发现,崇祯是当之无愧的好皇帝,在我心中排名前三。在政务上,他为挽救大明殚精竭虑,工作强度可以媲美9117;能力上,他也是一个精明强干之人;用人上,他知人善任,极具容人之量。对于将帅之才,他可以忍受其无礼,满足各种苛刻的要求。在一言不合就送命的明帝国,这是难能可贵的。这样的皇帝,仍旧挽救不了明朝,除了那句气数已尽,便是那自上而下的贪婪,神也带不动。
读到最后,感受到的是这个末代皇帝的悲凉。以下是书中的原话:
“〖崇祯有个特点:走路慢,因为走得快,里面的破衣服就会飘出来——节俭是节俭,脸面还是要的。
他工作很努力,每天白天上朝,晚上加班,据史料记载,大致要干七八个时辰(十四到十六个小时),累得半死不活,第二天接着干。
简单地说,崇祯同志干的,是这样一份工作,没有工作范围,没有工作界限,什么都要管,每天上班,不是跟人吵架(言官),就是看人吵架(党争),穿得破烂,吃得也少,跟老婆困觉较少,只睡五六小时,时不时还有噩耗传来,什么北边打过来,西边打过去,祖坟被人烧了,部将被人杀了,东西被人抢了等等。
史料告诉我们,崇祯同志应该知道自己的结局,他多次谈到命数,气数,经常对人哀叹:大明天下,奈何亡于朕手!〗
一个皇帝当成这样,实在是凄凉。但他从未想过放弃,奋战到了最后一刻。从结果上来说,他是失败的,而且输得很彻底。但我从不以成败论英雄,我敬佩他,“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我觉得这样的人生,比世俗意义的功成名就更有价值。
崇祯临死前留下遗言:诸臣误我,朕死,无面目见祖宗,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尸,勿伤百姓一人。
有一个例子,崇祯三年西北灾荒,派下去十万石粮食赈灾,从京城出发的时候,就只剩下五万,到地方,还剩两万,分到下面,只剩一万,实际领到的,是五千。
自上而下被克扣了95%,这真不是人干的事情。偏偏就是干了,而且是所谓的这些国家栋梁。
没记错的话,看《晓说》时,高晓松曾说明代一年收入三百万白银,李自成攻入京城的时候,国库只有几十万。然而在他的酷刑下,搜刮了朝廷大臣七千万两白银。那是十几年的国家收入啊。
清军入关、流民四起,崇祯以一人之力对抗天命,耗尽财力去平乱。那个时候也涌现出一大批将帅之才。可手底下,却养着这么一大群白眼狼,国家存亡之际还能闷声发大财。千言万语化作一句“呵呵”。
最后崇祯去见朱元璋的时候,崇祯身边也只有一个王承恩陪伴,又是一个让人记住名字的小人物。
有点跑偏了,其实想说的是那些严于律人,宽于待己的文臣。那些正直、迂腐的官员以圣贤之名敢于怼天怼地怼空气。关键是你还治不了他,打死不要紧,青史留名在。之前说过,人不怕死,则无敌。
上到国家大事,下到皇帝的吃喝拉撒睡,这群人都要插上一脚。选几个侍女、修一下老宫殿、偶尔不上朝(休息几天)、闲暇时培养个业余爱好。都可以被称作骄奢淫逸、劳民伤财、消极怠工、不务正业。甚至皇帝晚上到哪就寝,都要干涉一下。先撇开现代观念,在封建社会皇权大于天,这类事情再正常不过。真的不至于上纲上线,并且被怼的不少还是被公认的好皇帝。
记得有一个大臣集体跪在大殿的场面,皇帝怒了当场开打。结果群臣还引以为荣,我想象这一群人对着锦衣卫喊,打我、打我的画面。说好听点叫忠言逆耳,说不好听的就是逼宫。
以圣贤之名,行损人不利已之事。大谈仁义道德、管理理论一套又一套,可实际上却是赵括、马谡之流,纸上谈兵。
他们是封建教育体制的产物,或许错不在他们,但真的非常厌恶。也不知道怎么去斥责他们,只是感叹一句,书生误国。
读到这些事,也一直在反思自己。在大学毕业之前,自己一直是一个坚定的“读书无用论”者。一个人的品行,与他的成绩和学历无关,
这是一直持有的观点。应试教育过于刻板,贪玩又好动的我们显得不那么乖。我们一群人都相信,就算不读书,凭我们的机灵,未来的日子也是意气风发的。
求职季开始时,观念开始改变。学历这一个敲门砖,足以让太多太多的人望洋兴叹。再后来,遇到更多的人、遭遇更多的事,开始觉得学历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读书和不读书到底有那么些不一样。
真正开始读书,是在大学的时候。最初去图书馆,不过是在逃避现实,让自己大学的堕落能够心安理得。看的也都是闲书,与学习无关。
渐渐地喜欢上抱着纸质书的感觉,看不看得完另说,先买来放在身边。
回想自己的人生轨迹,居然从一个野生孩子长成了一个伪书生,命运真的太过戏剧。
看了这么些书,我得到了什么?理论如果没有实际经历地支撑,会衍化成一个偏执的理想主义者。这样的人去讲道理,是非常可怕的。所幸,我没有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想法。这一生所期待的,不过是去感受这个世界,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自娱自乐。所以,也谈不上误国。
【善良】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这是电影《芳华》的台词。
整部书里,太多太多精彩的片段。但最喜欢的、最让我触动的,是这个不起眼的小故事。我抄下了全文:
〖万贵妃下达了命令:
“溺死那个孩子!”
接受命令的人叫张敏,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宦官,但希望大家能够记住这个名字。
他奉命来到纪姑娘的住所,推开房门,看见了纪姑娘和她怀中正在吃奶的孩子。
这一次,纪姑娘不再惊慌了,历经这么多的风风雨雨,她很清楚即将发生些什么。
她从容地说道:
“做你该做的事情吧。”
张敏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这对母子,一动也不动,过了很久,他走了进去,从纪姑娘手中小心翼翼接过了孩子。
“孩子在这里不安全,还是交给我吧,过段时间你再来看他。”
他没有再看纪姑娘那惊愕的表情,抱着孩子径自走了出去。
张敏抱走了孩子,找了宫中一间空置的房子,安顿了这个孩子,他还和宫中的其他太监商议,从他们那少得可怜的收入中挤出一些钱,买来乳糕裹着蜜糖喂养这个没奶吃的孩子。在没人注意的时候,纪姑娘也会经常来看望她的孩子。
从此,这个孩子就成为了后宫中宫女太监们那枯燥生活的最大乐趣。他们都很喜欢这个孩子,原因很简单,作为这座冷酷的后宫中的普通一员,他们永远也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
可是随着这个孩子一天天长大,张敏等人逐渐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他们养不活这个孩子。
张敏是一个普通的宦官,并非司礼监,而他的同事和那些知情的宫女们都只是这座金碧辉煌的后宫中的最底层,没有额外的收入,除了自己花销外,每月根本剩不下什么钱,虽然这个孩子不用上托儿所,也不用交什么择所费,更不用上那些各种各样的辅导班,但即使如此,他们还是无法承担养育他的费用。
对于这个问题,纪姑娘也没有更多的办法,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仓库管理员,也没有额外收入,养不起自己的孩子。
大家都养不起,难道要拿去送给万贵妃?正当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另一个人说话了。
“那就交给我来养吧。”
讲这句话的正是前任皇后吴小姐。
虽然是前任皇后,但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吴小姐家有钱有势,养一个孩子自然不在话下,当然了,她的动机估计没有那么单纯,打倒万阿姨仍然是她的最终目的,无论如何,这个孩子能够活下来了。
这之后的五年,纪姑娘的这个孩子一直在宫中生活,虽然他不能出去玩,但在她母亲、吴阿姨、张叔叔以及无数叫不出名字的内监宫女的照料下,他一直幸福地成长着——至少比他的父亲幸福。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孩子一天天地长大,而这些生活在后宫最底层的人们却没有发现,他们已经创造了一个奇迹。
从成化六年到成化十一年(1475),整整五年时间,紧密森严的后宫中多了一个孩子,这一点,几乎所有的宦官、宫女、妃嫔们都知道,但他们却无一例外地保持了沉默,守住了这个秘密。
只有一个人不知道——万贵妃。
这不是一个故事,而是真实的史实,是发生在以争宠夺名、勾心斗角闻名于世的后宫中的史实。在这里,人们放弃了私欲和阴谋,保守了这个秘密,证明了善良的力量。
读史多年,唯一的发现是:几千年来我们似乎在重复着同一种游戏——权力与利益的游戏,整日都是永远也上演不完的权力斗争、阴谋诡计,令人厌倦到了极点。但这件事似乎是个例外,它真正地打动了我。
我们这个古老国度有着漫长的历史,长得似乎看不到尽头,但我却始终保持着对这些故纸堆的热情。
因为我始终相信,在那些充斥着流血、屠杀、成王败寇、尔虞我诈的文字后面,人性的光辉与伟大将永远存在。〗
这是这部著作最精彩的一幕。张敏,我牢牢地记下这个名字。以及有过那么一群无名无姓的宫女、太监。他们是深宫里最底层的人们,却闪耀着人性最伟大的光辉。
我是个理科生,对于一件事情,第一个想法便是在逻辑上推测其可行性。
这个事件破绽百出。
1.一个人不惜自己的性命冒犯一个权势滔天的人概率有多大?
2.一个人愿意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献出生命的概率有多大?
3.紧密森严的后宫,藏住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隐瞒最高领导人五年,概率有多大?
4.一个皇宫,有多少个宫女、太监,我无法计算,但我自己给出了一个模糊的数,很多、很多,这些人都满足1、2、3的概率有多大?
5.如果告诉万贵妃,我想封赏应该不少,有多少人能抵制金钱的诱惑?
综合以上的个人推理,我只得出一个结论,不可能。但它确确实实地发生了。
又想插播一个自己的故事,当时是在厦门,朋友放下自己的毕业论文带我在岛内玩了整整一天。
我住在岛外,我高中同学的学校。在岛内上公交时,已是晚上十点四十分。到岛外还有一个半小时的行程,两个同学在等着我吃烧烤。
一路上,她一直陪我聊天。后来手机快没电了,便跟她说不聊了,留点电联系我同学。到了说一声,她提醒我。
快到站的时候,联系了我同学,他们在公交站等我。
最后的30秒,给她发了一句,“我到了,手机关机了,先这样了。”报了平安,手机关机。
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我跟旧时好友吃烧烤、聊天,不亦乐乎。回到朋友宿舍已经两点多了。
手机充了电,打开微信。
“嗯嗯,快联系同学”凌晨00:00
“你到了吧”
“同学接到你没”凌晨00:36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你如果已经见到你同学,手机关机睡觉的话,那就可以友尽了”
“你最好是在外面流浪了一晚哈哈哈”凌晨01:26
“我才刚回到宿舍,你居然这么关心我”我马上回复了她。
她秒回,一个大笑的表情。
“你不会在等我的回复吧?”
“你太不懂事了,没有刚好睡不着起来改论文”
“到了都不知道借个手机回复下呀,脑补你流落街头”
得到我的回复后,她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
后续还聊了一些,但故事讲到这就够了。深夜躺在床上五味杂陈,在关机的两个多小时中,我永远不会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可等待的滋味,我超清楚的。
更愧疚的是,我在玩乐时完全将她置之脑后,而她在为我担心。此时我们认识的时间还不到两个月。
于我而言,就算流落街头也不算什么。一直以来都爱说自己是野生的,我真的不care生存环境。
我知道我朋友宿舍的位置。我跟她说我到了,就是表明我一切安好,我以为我说明白了。她后面的问题,完全出乎我的意料。难以想象她居然会脑补这一系列,可是那会真的笑不出来。因为这一场乌龙,是我引发的。
短短的一天,我感受了她的超级热情,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离开厦门时,我特别认真的向她表示了感谢,认识不到两个月的人,对我如此热情,之前从未有过。而且,我才是男生,女生不应该乖乖地被保护吗?
她说,“握草,你这么缺爱”
当然不是啦,我从小就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只是我觉得任何善意都不应该被埋没。即便显得矫情,我还是很认真地向她表示了我的感谢和感动。
其实真的是一件小事,真的不值得被铭记。可我就是喜欢关注一些小事情,特别是一些平凡和细微的感动。
想那么多,是因为本质上我们是一样的人。只是我更有心机,而她很纯粹,极其单纯,甚至犯傻。我羡慕这种至善至纯的人,活了二十几年,还不被社会所雕琢,这是难得可贵的。也真心希望她能一如既往。
我想告诉她我记住了你的这份善意,没有人会不喜欢别人对自己的称赞不是吗?让一个人知道她的善意得到了别人良好的反馈,她以后会更加善良。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好的事情。
我是个不爱说话的人,但看到让自己感动的事情,从不吝惜表达。只要保证每一句话都是真心诚意的,不巧言令色就够了。
从始至终,我都认为善良是一个人最伟大的品质,没有之一。
【换位思考】
前面说过,信义是人一生中最为根本的品质;善良是人一生中最伟大的品质;现在想说的是,换位思考是一生中最杰出的技能。
喜欢当年明月有两点:
1.当年明月会去捕捉普通人的人性闪耀之处,无论他多么平凡微小,也会不惜笔墨去叙述这一故事,写下这个名字。
2.当年明月有自己的价值观,剖析历史时,他会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理解他的处境、难处、动机。客观辨证地给历史人物一个评价。
书的尾声提到了一位理学大师——黄道周。这是我们福建的一个名人。自初中历史开始,他一直是个正面人物的存在。记得还去过东山岛的黄道周纪念馆。
可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突然很讨厌他的固执和迂腐。在明末生死存亡之际,与清军议和真的是唯一缓解灭亡的出路。但因为他的搅合,计划最终告吹。果然是理学家,真的死脑筋。
后来我读到了他最后的结局,清军入关后,黄道周出山辅佐唐王。他找了他的老乡、同学、学生组成了一千多人的队伍,他的妻子也召集了许多妇女。他们所用的武器是扁担。没有装备、没有支援、没有谋略,这是自寻死路。没有奇迹发生,他们遭遇清军,全军覆没。
不识时务,决不妥协,一头倔牛。可是或许就是因为有这样一些人的存在,中国文明才能成为五千年来唯一的幸存者。
作者最后写了这么一段话,面对冷酷的世间、无奈的场景,遇事妥协,不坚持到底,是大多数人、大多数时间的选择,因为妥协、退让很现实,很有好处。
但我认为,在人的一生中,至少有那么一两件事,应该不妥协,至少是一两件。因为不妥协、坚持虽然不现实,很没好处,却是正确的。
理解别人所不能理解的,关注别人未曾关注的,做自己觉得正确的事。人生其实没有那么复杂。
我一朋友是做求职服务的,那会刚好和她聊起工作。她说,“跟我关系比较好的,无一不是结果不错的,我花了很多时间的,学生情商高的,三者缺一不可。”
她曾尽最大的努力帮一个学生拿到了offer,可因为跟预期不符,最终翻脸了。
挺悲凉的一场遭遇,但我们都很淡然。毕竟都是大人了,不至于为这样的一个事耿耿于怀。她表示理解那个学生,我也能理解,但理解从来都不等于认同。
想起了自己从乌镇搭动车到上海的那次经历。当时叫了一辆顺风车,时间上有些来不及了。我能明显感觉到司机转动方向盘的手、按喇叭的频率都加快了。我记下这份人情,无论是否能按时。即使错过之后的后果是赶不上上海飞往广州的飞机。但也只能怪自己,无需迁怒于他人。
至今还记得大学教传统文化的老师给了我们四句话,
1.自由平等。
2.就事论事。
3.换位思考。
4.轻重缓急。
一学期的课程他都在努力让我们理解这四句话。不说掌握得怎么样,但至少听进去了。后来的经历也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这几句话。这是大学四年最有意义的一门课。
小时候老爱和妈妈吵架,每次我打翻东西,确认我没事后,她就一顿斥责,说我不长眼。若是她出了什么岔子,自己收拾就好了。有发言权就是好,我特不服气。后来长大了,轮到我妹妹被骂,看到她出错时,我就会跟我妹说,这事情要是你干的,指不定被骂个狗血淋头。妹妹也会附和,老妈也不好意思地笑出声。然后渐渐发现。她也会试着去站在别人角度去看待一些事情。
能够试着去理解他人,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能够放下自己的利益和成见去理解一个人,那是更难能可贵的事情。理解所有的事情之后,还能坚持自己的原则,这是最值得敬佩的事情。
这些年试着去看书,试着去思考,其实不指望也谈不上有什么能力上的提升。只是发现故事看多了,越来越能去理解人情冷暖。家人间的相处、朋友间的聚散离合、工作上的争来夺去,以及许多日常生活中的擦肩而过,看得越来越透彻。
只是还是想守着自己那一份执念,人生只有一次,想自己掌握方向盘。
【按自己的方式过一生】
笔锋一转,这个风趣的说书人一转嬉皮笑脸,成了一个冷酷、悲惨的历史记录者。
所谓历史,就是过去的事,它的残酷之处在于,无论你哀嚎、悲伤、痛苦、流泪、落寞、追悔,它无法改变。
看到崇祯的结局,感觉很难接受。这个有雄心、有抱负的末代皇帝,穷极一生,还是改变不了命运。
打小就是一个不信命的人,所有的命数,其实就是一个个的偶然和必然聚成的。也在想着,如果当初能多做那么一丁点,多想到那么一丁点,结局会完全不同。
明末的这场纷乱,有太多的偶然,太多的疏忽、太多的出乎意料,因此结局,也太让人惋惜。
有一点明白了,为什么看完这部书之后,会诞生了一批“明粉”。单从这部书来说,很难不去喜欢这个朝代。尽管有太多的杀戮、太多的权谋、太多的腐朽,但都很鲜明。这是一个充满血性的朝代。
读历史的残酷性在于,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如果你无法接受这既定的事情,就不要试图去解开它神秘的面纱。
书的最后以徐霞客的故事作为终章,超喜欢这个结尾。《明朝那些事儿》讲述了一个庞大王朝的兴盛与衰败,那么至少也要感叹一番“天下兴亡,固有常也。”这样的立意才符合这样的巨作。
但是作者却选择这样一个名不经传的故事。如他所说,通过徐霞客想表达的,足以藐视所有王侯将相,最完美的结束语:
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韩非曾问荀子,“天地间是否真的有一种超越凡人的力量,在冥冥中掌控着命运吗?”
荀子说“有”。
然后他踏遍七国,去寻求一个答案。
后来他对秦王嬴政说,这股力量,像一首歌。
十年可见春去秋来,百年可证生老病死,千年可叹王朝更替,万年可见斗转星移。
千百年来,无数人都在追寻着这股力量。不同学派有着不同的称呼,或谓之“道”、或谓之“理”、或谓之“命”、或谓之“运”、或谓之“缘”。
儿时也曾好奇,小小的脑袋始终想不通,生老病死,沧海桑田,是什么东西在左右着走向。突然发现,原来这就叫“历史”。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没有高低贵贱。于宇宙而言,我们都低如尘埃,于个体而言,我们都独一无二。封侯拜相,关我屁事。我能决定的,只有这一生。
按自己的方式选择自己的一生,没有平凡和伟大,每一个方式都是唯一的,无论王侯将相,还是山野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