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蒜薹之歌》高马和方金菊的爱情悲剧。
《天堂蒜薹之歌》,是根据1987年临沂苍山县事件创作的小说。主要反映了政府和农民之间的矛盾,也批判了当时婚姻的陋习。
建国后,虽然颁布了《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但是在很多地方,婚姻依然按照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进行。
方家老大瘸腿,四十多岁仍没讨到老婆。于是方家要用女儿小女儿金菊来给大哥换亲。20岁的金菊要嫁给45岁患有气管炎的刘胜利。换亲是一种在以前农村常见的婚姻方式。两家男子都难以娶亲,就把女儿嫁到对方家里。这样似乎两全其美的方法,牺牲的是女子的婚姻自由。既然换亲,都是难以娶亲的,不是家里贫穷就是身体有残缺的。为了不让换亲看起来那么直接,老百姓就在三家之间进行。
金菊和本村的高马自由恋爱,自然遭到方家的极力反。高马对金菊的父亲说起《婚姻法》,想以此来保护和金菊的爱情。
“四叔、四婶,《婚姻法》规定——”
“给我打这个杂种!欺负到门上来了!”
“打人犯法!打人犯法!”
“打死你也犯不了法。”
高马到乡镇府求助,正好民政助理也认同方家的换亲。
高马无奈之下要带金菊私奔,去东北,可在车站被方家父子抓住。高马被打个半死,金菊也被父亲哥哥吊在房梁上打。
金菊怀孕后,换亲无法进行。方家要一万彩礼,才愿把金菊嫁给高马。
金菊的父亲在干着牛车到县里卖蒜薹,蒜薹没卖出去,在回来的路上,被也去卖蒜薹的乡长的车撞死。乡长赔了三千块钱了事。
因为县政策的失误,蒜薹由一块二一斤,降到四分钱一斤还卖不出去。愤怒的农民冲击县政府。金菊的母亲因为丈夫的惨死,火烧政府大楼,随后被抓。
高马原指望买蒜薹挣钱,迎娶金菊。在蒜薹卖不出去都变臭后,也愤怒参与了冲击县政府。
金菊的父亲死后,在村长的主持下方家分家。方父留下一个心棉袄,方母想自己留下做个纪年。方家两兄弟不同意,但是一个棉袄两兄弟都不愿给对方,最后用菜刀从中间切开,每人一半。
警察抓捕高马,高马逃跑。后来,回来看金菊。方母被抓,怀孕的金菊在家每人照顾,两个哥哥估计没有人看金菊一眼。
金菊一人在家,临产前上吊自杀。
金菊死后,两个哥哥不愿给金菊下葬。高马回来后,把金菊下葬。
高马被抓后,拒绝辩护。对所有审讯审判的人就一句话,我恨你们。
金菊死后也不得安生。金菊原来的换亲的第三家的曹文,在换亲失败后疯了,最后跳井而死。他的舅舅乡里的杨助理,花了八百块钱,从金菊的哥哥那里买了金菊的尸体,给外甥办了阴亲。阴亲办的比阳间的婚事还热闹,他们从县外请来了吹鼓手班子,吹出打打,设宴请客。
在狱中服刑的高马,知道消息后,要逃出监狱,被枪杀。
莫言小说可贵之处就是,它是真的以人性的视角,站在底层百姓中间来讲述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