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醉

  第一次去内蒙阿拉善右旗。

  来车站接我的是分公司的老总,姓齐,我们叫他齐总。齐总不到四十岁,戴副眼镜,文质彬彬的。

  我见到他就问:“你是汉人吗?”

  这是我在西北地区学的与人打交道的方法。那边少数民族多,在信仰和生活方式上都有不同,如果对方是少数民族,你就必须要注意一点。

  “是啊,我是汉民!”

  我本没有什么少数民族情结,可身在少数民族地区,见到汉族人,本能的就好像有些亲切感了。

  “李总欢迎你!你是第一次来内蒙吗?”

  “是啊!”

  其实我以前去过内蒙的包头,我觉得没必要太较真。

  “李总,我们先去吃饭,吃完我们再谈工作可好?”

  “行啊!按你们的安排就好!”

  “抱歉李总,今晚只能请你去清真馆吃饭了。我们这还有几个回民。”

  清真馆就是回族人开的餐馆。

  齐总介绍了一下他随行的两个人,是他的副手,一个姓哈,一个姓马,都是回民。

  一起去了一个清真餐馆。

  这个餐馆开得很大,装修也不错。齐总告诉我,他们这边大部分的餐馆都是清真餐馆,汉人开的餐馆叫汉餐馆,一般都很小,生意清淡。

  我有点奇怪,就问:

  “这边汉人很少吗?”

  “不,汉人挺多的!”

  “那为什么汉餐馆很少呢?”

  “你想啊,我们几个人去吃饭,只要有一个回民,就不好去汉餐馆了,而汉人去清真餐馆没关系啊!”

  原来如此。

  晚餐很丰富,有手扒羊肉,还有鱼。内蒙人真能喝,几个人好像干了三四瓶白酒。边吃也边谈了会工作,我在总公司负责全国市场。

  临了,齐总问明天想去哪玩玩吗?我兴致勃勃的问:

  “可以去骑马吗?”

  到了内蒙,不去骑马可真有点遗憾了?

  “没问题啊!明天我去弄几匹马,我们到草原上骑马去!”

  有点小激动。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我还在吃早餐,齐总几个就到了。我看他们在门口拴了四匹黄色马,鞍辔齐备。

  内蒙的马比想象的要矮一些,并不像西洋马那么气宇轩昂,有点灰头灰脑的感觉。我昨天嚷着要去骑马,见到真马了,又有点犹豫了,毕竟作为一个内地人,一辈子也没见过几回真马。

  “李总,这些马都是我们这边的熟马,骑起来很方便,你慢慢适应一下就没事了。”

  齐总安慰我。又告诉我一些骑马的要点。我也就壮胆骑上去,试着往前走,还不错,很快就能控制自如了,当然,扬鞭催马,快速如飞还是没那胆量的。

  几个人让马慢跑一会,再走一会,很快就进入了草原的腹地。我还真是第一次来到这真正的草原。骑在马上四望,但见天色碧蓝如洗,四野一平,地上长着稀疏的牧草,目力所见,除了我们四骑,没有任何生物,也没有任何人,辽阔的草原上,我们渺小得像几只蚂蚁。那一刻,你有一种远离了尘世的感觉。

  快中午的时候,一支马队向我们跑来。马队有六七个人。为首的是一个年轻人,穿着蒙古族的服装。我听不懂他们说的是方言还是蒙古语。只知道他们好像邀我们去喝酒。

  齐总告诉我,当地蒙古人有一个风俗,谁家有人办喜事,就会让家人组成一个马队,以自家为中心,以十公里为半径,跑一圈,这个圈里的人,不管认不认识,熟不熟悉,都要邀过来喝酒,这叫“跑马邀客”。这里地广人稀,其实跑一圈估计也邀不了多少人。

  我听了很兴奋。跃跃欲试的。

  齐总问我:“去不去?”

  “去啊!还犹豫什么?”

  “我和你说啊,去你可要能喝酒啊!”

  “喝酒没问题!”

  我豪情万丈的回他。在西北呆了一段时间了,酒量自问还行。

  齐总特意向那蒙古青年介绍了我,算是从内地遥远的地方来的客人,还是个什么公司老总。

  一起随他们去了蒙古人住的村庄。

  村庄建在草原上,远远看见只有几排平房。近前细看,估计也就住了十几户人家。

  有点低估了蒙古人的热情。

  办喜事的户主是个五十多岁的蒙古汉子,别人都叫他老吉。这个汉子长得方头大脸,身材魁伟,穿着一件用绸缎做的蒙古袍,蹬着皮靴。看上去特别真诚朴实。他用我有点吃力但基本能听懂的汉语向我说:

  “尊贵的客人,欢迎你!”

  接着又说了一长串的欢迎词。

  我除了会说谢谢两个字,好像什么都不会了。那一刻,我有一种感觉,我们这些汉族人在情感表达方面,真的显得过于木纳和笨拙。

  老吉是今天结婚的新郎新娘的父亲。家门前的草地上摆了二三十桌,小村庄里人头攒动,绝大部分的蒙古人都穿着盛装,好不热闹。老吉把我引到最前面的一张桌子面前,让我坐在最尊贵的客位上。我推辞再说,最后也只能客随主便了。

  坐下不久就开餐了。

  四个小伙子用一个小型“担架”抬上了头道菜,竟然是一只烤好的整羊。在内地也吃过烤全羊,基本是铺在桌面上的,而这里是一只保持羊形状的立体羊。这只羊烤得金黄,泛着油光,一看就让人食指大动。我有点欣欣然,觉得今天应该是来对了。

  有姑娘走过来,在每个人面前的桌子上,放了一个比成人巴掌还大点的银碗,捧了一个皮袋子开始往碗中倒酒。大致估计了下,这一碗酒得有五六两。原以为可能是传说中的马奶酒,像我们家乡的米酒一样,度数不会很高。我低下头闻了闻酒味,直冲鼻子,酒精度绝对在五十度以上。我没有多说话,很有耐心的保持着做为“尊贵客人”的风度。

  婚礼开始了。

  老吉领着新郎新娘先说了一通开场白,然后一帮人竟直接朝我走来。我没有想到为什么一场应该与我无关的婚礼,而且,我还是个”不速之客”的人,竟成了首席客人。蒙古人信黄教,老吉手捧哈达来到我面前,将哈达献给我,接着,端上一碗酒,用右手无名指在碗中沾点酒,弹向空中,这是敬天,再弹向地下,这是敬地,然后,将手上的酒抹在自己的额头,这是敬祖先(这些道理都是事后有人和我解释才知道的)。我学着老吉的样子,也从桌上把酒碗端起来,敬天敬地敬人。然后,我装出一付豪情万丈的样子,将手中的酒碗和老吉的酒碗一碰,大声言道:

  “干杯!”

  老吉被我的豪迈激得异彩连连,大声叫好,然后,他端起酒碗一扬脖,咕咚咕咚咕咚,竟一口气把碗中酒一口干了。我心中除了讶异也没什么,端起酒碗,大大的喝了一口,说了声:

  “谢谢!”

  就将酒碗放下了。

  周围人齐声说:

  “诶,这样不行!”

  “放心,这碗酒我一定喝完!”

  “这边风俗碰杯就得干完的!”

  我实在有点为难,腹中无食(烤全羊只看见,还没开动呢),一大碗白酒下去会受不了的。这时候,一个漂亮的蒙古族姑娘来到了我身旁,望着我深情的唱起了祝酒歌。唱的是蒙语,我听不懂歌词,但歌声婉转动听,气息悠扬,很有蒙古长调的感觉。全场所有人都看着我,等着我干杯。我呆立半响,血往上涌,也不说话,端起酒碗,像老吉一样,一口气把碗中酒干了。烈酒入腹,有翻江倒海之势。

  全场瞬间爆发出叫好声。

  我连连摆手,用肢体语言在诉说着自己的无奈和艰难。

  我将酒碗放在桌上,坐下来,正准备喘一口气,倒酒的姑娘又过来了,我用手盖住酒碗,阻止着那姑娘倒酒的行动。

  “这边风俗,没有喝一碗的道理,必须要喝三碗才行。”

  怎么这样?不行啊,没有这个量啊!

  老吉看着我,给自己倒了一碗酒,说:

  ”尊敬的客人,愿我们的友谊就像这碗美酒一样,浓香迷人!”

  他端起酒碗向我示意,做出又要一干而尽的样子。唱祝酒歌的姑娘歌声萦绕在身边,一刻也没停止。全场的人都瞧着我。那一刻,我知道我真的是没有选择了。

  我站起来,将酒倒满,双手捧起酒碗,举到胸前,走出一步,和老吉再一次碰杯。老吉大声叫好,然后,他猛地将酒灌进口中。只见那酒从三股下泻,中间一股大的进了他的口中,旁边两股撒在他的衣襟上。

  豪爽!

  我做不到他的样子,也端起酒碗,一口一口,涓滴不剩的把酒喝干了。

  又是一片叫好声响起。

  接着,再进一碗。

  不到五分钟,三碗酒下肚。

  全场在欢呼。

  而我一坐下就知道,自己完蛋了。脑袋嗡嗡的,眼前一片模糊。我连忙抓住坐在我旁边齐总的手。

  “快找个地方让我躺会,我喝多了!”

  几个人手忙脚乱的将我引到一个房间,里面有床。翻身躺在床上,迅速昏睡过去。

  临睡还惦记着那烤全羊还没吃呢!有点遗憾!

  外面的热闹和喧嚣和我没关系了。

  一觉醒来,很奇怪并不觉得难受,到有点神清气爽的感觉。我走出房门,见太阳已经偏西,快要落到草丛里去了。

  天近黄昏。

  齐总他们看我出来,怪异的望着我笑。我很是歉然的对他们说:

  “抱歉,中午喝多了,睡了一下午!”

  他们哈哈大笑。

  “你睡一下午啊?你从昨天中午睡到现在呢!”

  我竟然沉醉了二十多个小时。

  怎么会这样?

  有点后怕。

  老吉也来了。过来就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尊贵的兄弟,你是我认识的最豪爽的汉人,也是最豪爽的南方人!你这个朋友我可交定了!”

  “老吉,我烂醉如泥了,你们喝酒也太猛了啊!”

  “哈哈,你虽然喝醉了,但你是一个真汉子!好朋友!好兄弟!”

  热情似火的感觉一下子就盖过了醉酒的尴尬。

  老吉说,一般外地人来内蒙喝酒,喝醉都是几个原因,一个不能干就不要碰杯,还有一个,喝不了大部倒衣襟上了。

  而我,两个错误都犯得很实在。硬生生扮演了一个豪爽的南方人形象。

  倒也不后悔。

  和老吉就成了兄弟!挺有人性美的感觉。多少年了,交往的朋友也挺多,难得有这样赤诚的感觉。

  这成了去内蒙的最大收获。

  临走,老吉用一个大包,包了羊皮发菜甘草什么挂在我骑的马鞍上,再三嘱咐,一定再来。

  好多年没有这么感动了。

  兄弟,来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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