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1)学会对失眠者的心理教育及相关内容;(2)咨询师通过类比的方式力争将“每个人的最低睡眠需要不同”这一事实或理念强行植入求助者心中的目的是什么?
(1)学会对失眠者的心理教育及相关内容;
1.平均每天睡眠多于8小时的长睡者、少于7小时的短睡者、介于7-8小时之间的中睡者,大约各占人口的1/3。
2.有研究发现,短睡者效率高,精力充沛,积极进取,而长睡者有较多精神苦恼,信心和干劲较差。
3.长睡者和短睡者在人格上没有显著差异,迄今还没有一个报告说明长睡者优于短睡者,因此我们不必羡慕那些会睡觉的人,也无需为自己的睡眠少而担心。
失眠属于心理生理障碍,像我这样的心理咨询师自然知道在面对那些失眠者时需要掌握的“度”,诸如“治疗失眠”之类的大话我是从来不敢说的。
一般情况下我会首先按照认知行为疗法的套路做些心理教育,比如告诉求助者:
1.平均每天睡眠多于8小时的长睡者、少于7小时的短睡者、介于7-8小时之间的中睡者,大约各占人口的1/3。
2.有研究发现,短睡者效率高,精力充沛,积极进取,而长睡者有较多精神苦恼,信心和干劲较差。
3.长睡者和短睡者在人格上没有显著差异,迄今还没有一个报告说明长睡者优于短睡者,因此我们不必羡慕那些会睡觉的人,也无需为自己的睡眠少而担心。
之后,我会告诉求助者一个叫“最低睡眠需要”(minimum sleep requirement, MSR)专业名词,而且通过类比的方式力争将“每个人的最低睡眠需要不同”这一事实或理念强行植入求助者心中。由于在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中,睡眠也是一种生理需要,我就会以食和色作比,比如说:
“人和人的饭量不一样大,有人一天吃10个馒头才刚刚饱,而有人可能只需要1个就可以了;睡眠也是一样,有人每天10个小时都少了,而有人可能少于5个小时照样精力旺盛,睡多了反倒昏昏沉沉。”
“人和人的性欲求也不一样,有的男人已经年纪很大了却依然旺盛如少年,而有人正好相反,年纪轻轻就在女人面前蔫儿吧唧,能举且坚却就唯独没有什么欲望了。”——李克富
(2)咨询师通过类比的方式力争将“每个人的最低睡眠需要不同”这一事实或理念强行植入求助者心中的目的是什么?将以上理论植入求助者的心中,目的在于调整来访者的思维模式,从另一个角度去考虑自己的睡眠质量问题。日常生活有啥影响吗?自己理念里睡眠质量问题其实就是自己和别人的个体差异而已,并不是啥常态认知理念里的不正常,这种睡眠对于自己的身体,就是独特的存在,接纳享受自己的不一样,不带任何纠结情绪安然自在踏实地继续睡就好。
科学合理的量化每个年龄段的所需睡眠时间
美国国家睡眠基金会(简称NSF)的专家们为了确定每个年龄段确切的睡眠时间,花了两年的时间出示了一套最新的针对人生不同阶段所需睡眠量的提议。如下图:
我们正常的睡眠结构周期分两个时相:非快速眼动睡眠期(non-REM,NREM)和快速眼动睡眠期(REM)。NREM睡眠又称慢波睡眠,睡眠专家根据脑电波成分的不同又分为4个阶段,即第1、2、3及4期眠。决定睡眠的质量是NREM睡眠的4期睡眠和REM睡眠的时间比例。
我很想知道最低睡眠需要的计算方法呢?真有吗?
以下是摘自王明鹏老师的简书,
我会这样给失眠求助者介绍“最低睡眠需要”,每个人需要的睡眠时间不同,但是可以自己测算大概数字,具体就是回忆最近三次睡眠时间,平均后加上一个小时,这就是我们每个人的MSR,也可以称为“MSR公式”。
我这样重构李老师设计的睡眠公式依据有两个:
一是本来就是为了让失眠者接受失眠,先和平共处,而后慢慢改进,这是任何心理咨询包括现实生活常识,那么在求助者估计数字上增加一点点就可以,
二是李老师自己文章给了答案,非常明确的说“夜里只睡了三个多小时,但仍觉精神饱满......这让我坚信自己的最低睡眠需要(MSR)不会超过四小时。”——李克富
这个公式说给求助者后,他会主动行动起来,计算出自己所谓的“MSR”,准不准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相信。也就是说,一般人睡不着时候的“数几只羊”变作“数几小时睡眠”,后者因为正常化了反而能保持轻松心态。
相信后就好办了,第三步的“行为治疗”水到渠成,那就是告诉他回家作好记录。按照李老师思路,以及认知行为疗法的必然要求,家庭作业万万少不得,这个作业自然就是做好睡眠记录,而后发来共同讨论,自己也可以作为比较,发现细微而向好的变化,认可自己的独特睡眠感受,从而增加生活的幸福感,久而久之也就跨越了所谓睡眠困惑。
总结一下,失眠认知行为疗法先做“一般化”“正常化”认知教育,而后“类比解释、无中生有算数字、写好睡眠记录”。这是思路,也是理念,当然还是可操作性的技术,只是技术化作艺术,可不是写写说说这样简单,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