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我的一篇文章阐述了经济发展的“供需平衡”理念。在该理念和无信贷利率的经济环境中,由于市场信息反馈速度和引导机制等的问题造成的温和通货膨胀是允许出现的,并且可以通过政策调控和其他措施迅速调整回正常经济轨道。
其他市场运用“供需平衡”理念进行经济运行实际并不复杂。我主要针对金融体系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做几点重要阐述。
1、中央银行必须收归国有;
2、借贷体系可依然存在,但要剔除所有信用借贷利率,努力将债权债务关系转化为同舟共济的股东关系;
3、银行可将所有贷款业务转化为与企业合作入股共同经营企业。具体操作可参考伊斯兰银行,要成分发挥银行货币储蓄池的作用;居民及企业的存款业务可依然支付利息,其利率应与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CPI上涨率一致或保持在1%~3%之间;
4、各级政府债券依然可发行(如此操作的基础是不受任何外来因素影响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政府),利率可略高于银行储蓄利率。各类其他债券不得再发行。企业融资的方式主要还是在股市;
5、必须取缔人寿保险业务,但依然保留保险公司的运行,其处理的人寿保险业务只能针对之前的客户;财产保险业务可继续在保险公司存在,但要严格规范保险业务员的素质以及建立长期回馈评价机制;
6、取缔融资租赁市场,解决思路依然是共担风险的入股方式;
7、严禁各金融机构发行任何金融衍生品。金融衍生品的泡沫最难以估算,因此其风险性也是最大的;
8、国际上的汇率政策可采取浮动汇率,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尽力避免国家经济陷入恶性通货膨胀;
9、对于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我认为还是以金本位为度量衡,形式上可将金的相对价值按比例提高即可。
对于中国的经济发展提出我的几点建议:1、中央政府要充分放权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领导层施行个人终身负责制,设立地方政府的底部红线;2、地方债解决主要依靠地方政府,中央财政支持为辅。我认为前期造成巨额地方债务主要有两大因素,一是地方领导为了彰显个人政绩,二是盲目投资各类基建用以延续土地红利的收益。以上所述我认为也是房地产死灰复燃的原因;3、将房地产市场带动经济模式转变为其他类型市场带动经济模式;4、任何的扩表和缩表行为都是人为操控的,并不能持久,但它付出的代价却是巨大的,那就是人为打破“供需平衡”的经济秩序;5、信贷体系的去利率化同样适合中国国情。
剔除金融体系中的信用利率,尽量将借贷关系转变为利益共担的股东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显现出真正的经济发展态势并为经济规划提供真实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