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应该要继续强化边读书边思考的习惯。“短时间内把书读完”容易让人产生“读书快”的错觉,这是一种廉价又肤浅的快感。
“读书多”是最该被抛弃的追求。
不要强求自己把书从头到尾读完,而是要寻找重点内容,在读书过程中,一定要不断地寻找思考的机会,时不时地合上书本,深入思考作者的意图,如果遇到作者提出了问题,要认真思考,在迷惑不解的时候,更要耐着性子反思自己的思维,很有必要用文字来描述自己的思维。
我这周有一次成功的思考实践,主动运用“把思维推向极限”的方法,解决了自己遇到的麻烦。
上周写了个组件,周二我在使用这个组件的时候,发现它无法AOT
静态编译,Node
里面遇到这种问题很讨厌,正烦恼时,忽然想到,这是实践深入思考的机会,于是我调整心态、气沉丹田,尝试用文字描述自己的思维。
我不断地向自己提问,然后回答这些问题(描述自己的思考过程)。我朝着各种可能的方向思考、测试和总结,花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找到了问题所在并确定了解决方案。整个过程非常理性,事情被合理地逐步推进,我甚至能感觉到自己正在逐步逼近答案,这种感觉很神奇啊!要知道,如果换做以前,我只是凭着直觉胡乱测试,常常因为没有及时总结,反复用相同的测试去证实或证伪相同的猜测,浪费很多时间,越发烦躁,甚至放弃,即便最后问题得到了解决,过程却充满痛苦和不确定,而这一次完全不同,这一次是完全一种有条不紊逐步推进的控制感,我很喜欢这感觉。
方法简单到可笑(这也算是方法吗?):
我遇到了什么问题?
我在做……的时候,发现……,错误的具体信息是……。可能是A引起的错误吗?
我改变了条件A……,错误信息变成了……,这表明……可能是B引起的错误吗?
我改变了条件B……,错误信息变成了……,这表明……可能是C引起的错误吗?
我改变了条件C……,错误信息变成了……,这表明…………
以后再遇到啥困难,也要多用这种方法来指导行动,看起来很慢,实际上很快,读书如此,做事亦如此。
我想,与其说是文字的力量,不如说是思考的力量:
Writing is Thinking.
乘人之危有别于拦路抢劫
老师在叙述两个案例之后,特意给了个停顿:
一个是拦路抢劫,一个是乘人之危,他们当中有什么区别?如果你没有看出这两者的区别,我建议你再想15秒。
几个月前,即便我读到这段话,也不会停下来思考而是继续阅读,现在的我,对这些思考的机会特别留意。(回想以前觉得自己真蠢,浪费了那么多好书)
我是这样思考的:被拦路抢劫,看上去有“要钱”和“要命”两种选择,但这不是交易,而是被强迫选择放弃,我什么都得不到。被乘人之危,虽然情感上觉得“被胁迫”了,但实际却是公平交易,我可以选择不喝水的,但我自愿接受了高昂的价格,换取了宝贵的水。尽管看上去我“被迫接受高价”,但实际上我可以不交易,我有不交易的自由。而在这个条件下,用一万元买水是边际收益很高的选择,是很划算的交易,因为这个新增带来的新增可以救我的命。
(经济学太美了,理性又通透。)
老师的答案是:
在第一个案子里面,一个人面临要钱还是要命,这两个选择是那个抢到自己制造出来的;而在第二个例子里面,一个人他到底要失去生命,还是要付出1万块钱来买一瓶水,这种困境不是提供那瓶水的人制造出来的。提供那瓶水的人,只不过是帮助了那个非常需要喝水的人,给他多提供了一种选择而已。
所以,拦路抢劫跟我们平常所说的乘人之危,其实是有本质区别的。这个道理很简单,但是用到现实生活中,大家又很容易犯糊涂。
大家都批评发国难财的行为,但你想想,国难是那个发财的人造成的吗?如果不是那个发财的人造成的话,那么发国难财其实是帮助了别人,是给别人多了一个选择而已。发国难财的人可能是利用了别人,但是这种利用,对对方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读到这里,告诫自己:明白事理,这很好,能够按照事理去指导自己的行为,这也很好。但要切忌认死理,如果做一件事,即便对别人有好处,但违背道德或者违背直觉,此时要非常慎重,千万不要觉得“我依据的事理正确,你不接受是因为你不明事理”,而是要深入思考事情牵涉的所有人,仔细掂量每种做法的优缺点,选择合适的行为,否则就成了书呆子啦!
这个想法与前天学的哈耶克所说的“具体的知识”有关:
哈耶克说:
更多更重要的知识,是关于谁在什么地方需要什么东西,需要什么样的品质,需要什么样的数量,而他愿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来获得这些东西——这些具体的信息,哈耶克称之为“知识”。
能理性地思考旁人的不理性,能理解这种不理性,并按照他们的不理性来调整自己的行为,达成目标的同时,也尽可能满足他们的需要,这才是真正的理性。
其实,医生不就是利用了病人的生病吗?老师不就是利用了学生的无知吗?但是医生对病人来说是有帮助的,老师对学生来说也是有帮助的。但不管怎么说,这个道理还是不容易明白……。
这段很精彩,理性的洞见。
阻止别人发国难财,只会让遭受灾害的人处境更糟
“卡崔娜”飓风中的19台发电机的案例很典型,尤其是美国广播公司的实事节目“20/20”的大讨论,非常有趣。
贵州旱灾的案例,老师避开了道德问题(看来老师能透彻理解公众的不理性),回到哈耶克的“具体知识”。
这就是哈耶克所说的知识。不是科学知识的知识,而是关于谁在什么地方,需要什么质量,需要什么数量,愿意以什么代价购买的商品的具体的信息。
……这是我们常说的,经济学是一门关于事与愿违的学问。
价格不是请客吃饭,价格永远起调节的作用
我们在经济学当中学到的最重要的教训之一,就是要把愿望和结果分开来看。愿望是一回事,但是愿望造成的结果是另外一回事。
一个人想要买最便宜的苹果,但是当他进入市场寻找最便宜的苹果的时候,他的寻找行为本身就使得苹果的价格上升了。
一个人想要卖最贵的苹果,但是当然进入市场,想要把自己的苹果以最高的价格卖出去的时候,他的行为本身就已经使得苹果的价格下跌了。
所以那些发国难财的人,他们自己本身的行为就能够增加更多的供给,使得商品的价格下降,缓解供需之间的矛盾。
……供给永远是不够的,在供给不够的情况下,价格永远要起到调节的作用。
课后思考
如果一种商品它本来就是垄断性的,它的供应量本来就是收到严格控制的,那么它是否适用于今天我们所说的原理,也就是说,还是让它的价格随着市场的供需波动而波动。换句话说,供给不自由,价格是否还有意义?
我认为价格仍然有意义。即便供应量越来越少,只要需求存在,价格就有调节的作用,而且从需求曲线的角度理解,价格升高,需求量降低,这种调节是合理的。
我有迷惑:前面有一讲曾经用温度计做过类比,当温度不可控的时候,没有人会企图调节温度计来达到控制温度的目的,“调节价格”就像是“调节温度计”,价格只是真是交易的可读数据,这意思显然是不能依赖调节价格来反向调节需求。但后面这几讲里多次提到“涨价”案例,这一讲也提到滴滴打车在春节期间涨价,这搞得我很迷惑,“涨价”这个行为是“读”还是“写”呢?如果是属于“写”,那不就成了反向调节,通过调节温度计来调节温度了吗?但如果我们从来不去“写”价格,那我们“读”到的价格有啥用呢?
是不是语言的模糊性造成了我的误解?
写到这里,我有点明白了,在具体的交易中的调节价格行为,不是调节温度计,政府使用行政命令调节价格才是调节温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