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记的五帝本纪中,黄帝的五句评价,二十个字:
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
其中幼而徇齐的含义在两个注解中的差异比较大。
首先是裴骃的集解,其根据墨子的一句话:“年逾十五,则聪明心虑无不徇通矣”(记住这句话,后面还会出现),来判断“徇”为疾,“齐”为速的意思,因此得出结论,这句话是要说黄帝幼年的时候就已经很疾速了。
然后在其之后的司马贞所注的索隐中,对徇齐二字进行了反复的推敲,并且批判了前一位的错误。
司马贞首先摆出一个观点,徇齐二字,都是德的意思。其依据在于《尚书》中所说“聪明齐圣”和《左传》中所说的“子虽齐圣”,这两句话都是在说圣德齐肃这样的品质,而和疾速并无关系。
同时,司马贞还表明太史公(司马迁)在作史记时采用大戴礼的记载,即上面的二十个字关于黄帝的评价来源于大戴礼,大戴礼和孔子家语中的记载为“慧齐/叡齐”。叡,慧,都是有智慧的意思。太史公采用的是大戴礼的记载,但是大戴礼中没有“徇齐”的说法,反而是慧齐/叡齐的记载。
根据司马贞的注述,在《史记》的旧本中,也有把“徇齐”写作“濬齐”的。推断原因是古字假借“徇”为“濬”,濬的意思是深。在《尔雅》中,“齐”“速”二字的训读都是疾。在尚书大传中有“多闻而齐给”,郑氏注:齐,疾也,因此齐所指代的意义为疾可能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裴骃注疏中所说的“徇”字同样为疾的意思,这种解释的出处就不同于“齐”,很难找到出处了。还有另一种可能是“徇”字和“迅”字是同样的指代,即在读徇字的时候指代的是迅字,迅字在《尔雅》中和齐的训读都是疾。
此外,在《尔雅》中,关于徇的解释是遍,关于濬的解释是通,通和遍在这里的意思是相近的。
因此,司马贞认为这里的徇齐所指的是黄帝小的时候就才智周遍,即非常的聪明,为人处事面面俱到,考虑事情全面而合情合理。
最后,司马贞又注解了墨子的话:年逾五十,则聪明心虑不徇通矣。和裴骃所注相区别在于十五变成了五十,给出的理由是:说人过了五十就不聪明了,怎么能说是十五呢,所以是前面所引用的话错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