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里,何以琛对单恋自己许久的以玫说,“以后你就会明白,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出现过,那么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而我,不愿意将就。
遇见他那年,我大学刚毕业,办完离校手续,怀着满腔对未来的憧憬,正式开始北漂生活。彼时的我,从未怀疑过,自己的另一半和自己的未来一定都在这座城市。
在他之前,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遇到他,我开始相信这种玄之又玄。
他说,我是他二十几年人生中,上苍给他的礼物。确定关系之前,我和他在寒风凛冽的大冬天里,压着马路,他给我唱许巍的“礼物”——走不完的路,望不尽的天涯,在燃烧的岁月,曾漫长的等待,当心中的欢乐,在一瞬间开启,我想有你在身边,和你一起分享……
那时我心中升腾起来最大的情愫就是踏实、温暖。我觉得他那么的美好。
这也是他给我的最刻骨铭心的感觉。
我们的初相识,是在工作的交集中。我手上的需求要找他跟进,领导带着我上楼找他。之前在QQ上也有过对接,人很好的感觉。领导显然跟他很熟了,喊他名字。他一转头,四目相对。我心中涌出一句话,“哦,这就是**老师。”礼貌性地笑了下。
第二天,他来我们部门找另一位同事,我听到了他的声音,心中竟小鹿乱撞一般,脸刷地变通红。我并不相信,浅浅的一眼,我就会喜欢上他。
也是人与人之间的波振幅相同是会有感应的。他主动找我聊天,约我出去吃饭。后来,我们讲彼此之间的故事。对我来说,最重磅的莫过于,他家处西北,与我家相去千里。自小恋家的我,爸妈只有我一个女儿,我不知进退。北京爱情故事在这个偌大的城市,不知道上演过多少回。千千万爱过却不能在一起的,有太多都是迫于现实,而这现实中,距离问题又是居多。
我曾很自私的想过这个问题,即使不能长厢厮守,那能在一起多久,我就会坚持多久。我不想让自己后悔一辈子。
他并不是我的初恋,但却是我爱的最真实的。
他就像我灿烂生命中一道柔和的光,并不最优秀,并不最疯狂,并不最缠绵。就像润物细无声一样,每一个属于他的特质,都深深浸入我骨髓。巨蟹座的他对我来说,无疑是有着致命吸引力的。都说巨蟹座是最顾家的,没有什么事业心,但是敏感细腻。他是那么细心体贴的人,而我却一直以来那么聒噪。
前段时间和他的朋友吃饭,谈到还喜不喜欢他,我说,忙的没感觉了。早就没了感觉。但那种沉甸甸的感觉,那是故作轻松的样子,如果此时他一把抱住我,我定是满眼泪水。
当你真的很爱一个人的时候,任何人都会忘记了自己。当你真的很爱一个人的时候,你的眼泪会多于笑容。当你真的很爱一个人的时候,你的所有伶牙俐齿都变成了不知怎样说才好。
当一个男孩真正对你动心,他视你如珍宝,他不舍得碰你,他觉得你充满美好。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我觉得这感觉如此美好,触及心扉,是出于真正相爱的两颗心。
在一起的那个晚上,他在校园操场上抱着我转圈,又公主抱,能感到他的开心,他想竭尽全力给我幸福。而那片刻眩晕的幸福感让此前受过的所有委屈一扫而光。也许所有的伤痛都是要在亲密关系中最终得到疗愈。不过,他最终还是走了。
那时候,他每晚下班送我回家,还买了酸奶机非要坚持每天给我做酸奶。一次做好的酸奶大概有4-5小瓶。他装好带到公司,放到冰箱里,我想喝的时候就自己去取。有次中午我去拿酸奶,恰好被他撞见,他微信给我说“撞见了一只小馋猫”。还有一回,我们分开时候已经很晚了,后来到家后发信息,他说还去了趟小超市,得买纯奶给我做酸奶啊。
更好玩的是,他还买了零食随时装几颗在衣服兜里,担心见我的时候饿了没吃的,就可以掏出来赠我几颗。后来我发现,我的床单、被罩、衣架、水杯、背包、鞋子、甚至袜子、毛巾、浴巾、面膜等等,都是他买的。他的关心细致入微,他的付出你感觉得到是200%。
不过我们始终没有住在一起,也并没有发生关系。他说,他会尊重我,性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不会勉强我。在一起的一年多,我们像所有同龄人也有过对性的冲动。但是他还是克制了自己,始终没有勉强我。至于对这事的观点我就不赘述了,都是成年人,可以有自己的选择。而他是知道我的选择,也坚守了自己的允诺。很庆幸,在刚来北京不久,一切新鲜也一切懵懂的时候遇到的是他这样三观极正的人,才让自己顺利度过那段无知的岁月。
直到有一次,我大概快2个月亲戚没来,特别烦躁、害怕。他陪我去医院检查,查出是由于近来压力过大导致。他就装作一副失望的样子,说,哎要是我儿子多好。我笑的乐开了花,追着他跑,让他别胡说,他跑进了男厕所冲我乐。所有人不知道我们的欢乐和笑点在哪里。
有的人的好不能消耗,消耗着消耗着就没了。
在他面前,骄傲的我,蛮横的我,爷们的我,强大的我,全都变了模样。不敢自己一个人走路,每天给他撒娇很多回,不敢自己去旅行,变成了一个胆小鬼、爱哭鬼。只知道依偎着他,像极了一个小女人。可是他却不喜欢我这样粘人的样子,我们时常为此吵架。
虽然开心的记忆并不少,但是吵架好像才是我们的主菜。
可他还是让我一见到就安心,让我非常想看到他的笑容。看到他的笑,能够融化我内心所有的冰霜。
我迷恋他,他的稳重踏实,他的善良真诚,他的处事周到,他的倾心相待。情绪控制能力特别好,对待陌生人彬彬有礼。告诉我要节俭,要节约用水,他从不会占别人便宜,从不会为难别人。我甚至觉得他傻。记得有一次买蛋糕,我差点和店员吵起来,他出门后就教育我,说不能那样子,要与人和善。他家小区门口有个卖水果的老大爷,有次我们买的东西不少,大爷很自然给我们拿了个袋子,他就说不要了,不用的。我们就自己手拿回去的。这些瞬间深深刻在我脑海里,我从来没忘记。
我们在一起后的第二个月,赶上了2.14情人节,那是我过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情人节—2015.2.14。不过赶上过年放假,我那时候已经回到老家2天了,本来以为情人节他就只能发个红包表示一下了。谁知他瞒着我,早早就订好了来我老家的车票,要当面陪我过情人节。结果因为路上太堵了,耽误了时间,本应下午2点多到的。结果没赶上车,又花大价钱买了黄牛票。到这边了已经晚上5点多了。我太开心了,我真的太幸福了。他送了我一条项链,还送了我一捧玫瑰花。嗯,项链我后来弄丢了,被他指责的很久。
还有那次心血来潮,要去南锣鼓巷卖他香包。那是他第一次摆卖,真的是憨憨傻傻的样子。也不敢要高价,逗的我在旁边一个劲笑。后来有位女士刚要买我们的香包,城管就来了,吓得我俩收拾东西赶紧跑。一边跑一边笑。
据说,南锣鼓巷有个爱情银行,以前恋人的东西,不舍得扔的可以寄存到那里。我和他找啊找,最终还是没能找到那个有创意的地方。我们可能也觉得彼此都不是那个能陪自己一生一世的人吧,但那一刻就想开心地在一起。
他是个非常追求生活品质的人,他的房间东西不多,但永远是整整齐齐的。他喜欢极简的生活,而且特别规律。还特别喜欢做饭,我喜欢吃他做的每道菜,土豆丝、酸辣白菜、红烧鱼,都很好吃。虽然做的慢了点,但是特别讲究。记得有一次出差回来,我去他家,敲了半天没人开门。后来打电话给他,才出来给我开门。开门就抱住我,温暖地说,正在给我做饭,我进去一看,还有刚炖好的猪蹄。他说他弄了一下午,虽然我最后也没吃(从来不吃),但他的付出我都记得。
还有我们的第一次出游,那正是我们刚在一起最甜蜜的时光。去南京。我们是周五晚上,从北京站的火车出发去的,嗯,9点半那趟。为了省他的钱,我们一路硬座过去的,特别疲惫。但和他一起,那真是难忘的经历。三天时间,我们去逛了南京好多个地方,基本都玩了一下。最后赶火车,我们没有去成那个叫明孝陵的地方,他当时无意间说了句,我们下次再来看。这一辈子,再也没有了下次。
他向我提出分手那次,是他第一次跟我说。发短信说的,寥寥几句话,说他真的不是那个能照顾我一生一世的人。我特别的不舍得,使出浑身解数,想尽我所能想的任何办法,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挽留,还是没有留住他。那时候,真的是拼了命,才懂得了男人说的分手,分量是有多重。
分手后,我魔怔了很久。怎么都走不出来,生活一下子失去了重心。价值观混乱,每天晚上必须听广播到后半夜1、2点才能入睡。甚至还在网上和心理咨询师聊过,新认识的男的都没办法接受。我就一直那样晃悠着,直到7-8个月过去了。遇上了他过生日,我下班了就去他小区门口那,给他发短信祝他生日快乐。他回我,让我回去吧。我没有回,一直在那等到11点半,依然没有回音。那晚穿了一身白色连体阔腿裤,可能比较扎眼。有个小哥哥见我一直在路边,像是在等人,和我搭讪:“要不要认识下,一起去吃个饭?”我看都没看,就闷声发了一个字“不”。我就回家了。从那删了他所有的东西,再无任何联系过。
如今想来,记忆中那个如风少年。喜欢许巍,喜欢平静的生活,想要去西藏,喜欢听青音,喜欢尝试不同菜品,喜欢给我做最喜欢的酸辣白菜。他就像一束柔光照进我的生命。
遇到他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认识他之后,幻想过和梦到过无数次和他在教堂牵手的举行婚礼的场景。我是一名基督徒,每周要去教堂礼拜,那时候他只要没有非去不可的事,他一定会陪我去教堂,甚至说是监督我去。有时候自己懒惰,他就督促我。他去了还会跟着一起唱歌,认真听讲,和我一起做笔记。有次他感慨:“你说你听了这么多年这么透彻的道理,咋就还活不明白呢?”那时候有诗班在招募新成员,他鼓励我要去报名。从他之后,认识过、处过的当然对此都是支持态度,也有的为了让我开心,会陪我去一两次。但我知道,只有他是发自内心的。
遇到他,那是我,一个初来北漂者,第一次敢觉得偌大的北京,自己有了点安全感。有一个人陪着经历风雨,出租屋也有了属于家的温暖。我也真的想过,和他在一起,哪怕就住在出租屋里内心也心满意足了。是,这就是我这辈子第一个想要嫁的人。
都怪自己,脾气太差,不知收敛,走着走着就散了。此生还有机会吗,如果你可以看到,真的好想告诉你,用力爱过,认真努力过,此生不悔,感谢你温暖过我。
嗯,此时手里还握着你送我的那款手机。
——2017年1月8日
一个只有你我知道的特殊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