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心血来潮收拾书桌,一张照片从一本老旧的书中滑落。那是一张有些泛黄的双人合照,照片上的女生扎着马尾,穿着一袭素色的长裙;她的身边是一个男生,黑白色的运动服套装,眉眼间带着青涩与稚嫩;女生依偎在男生的怀里,两个人的双手十指紧扣;照片的背后黑色碳素笔写着一句话:“你就是医我的药。”这一瞬间,我忽然觉得世界不真切起来。
照片拍摄于2018年的夏天,背景是八一公园的湖边。照片上的女生是我,男生是我的前任。2018年,是我和他在一起的第二个年头;而八一公园则是我们最初定情的地方。如果没记错,拍下这张照片的那天,应该是我们的周年纪念日。如果不是这张意外滑落的旧照片,我或许都记不起我和他曾那样相爱过。
他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我们在一起的那年,我也不过是17岁的年纪,正值情窦初开。那时候喜欢是很单纯,也很简单的事情;不过是因为阳光正好,少年的白衬衫晃着人睁不开眼睛。我不算是一个怯懦的人,也少了些女孩子的腼腆;看见他站在阳光下浅浅的笑着,便觉得甚好;于是乎走上前,伸出手道了句:“同学你好!”他握住我的手,回答道:“你好,同学。”我们就这样相识了。起初,我并没有想要和他以恋人的身份在一起;那时候我忙着叛逆,忙着和全世界做斗争。性格倔强又化身斗鸡的我,很快被老师和同学孤立,过上了形单影只的校园生活。少女的心思总是过于敏感,长期的孤独让我陷入到一种极致压抑的情绪中。这个时候,他像是一束光,不由分说的照进了青春里阴暗的角落。他说:“我们在一起吧!我指定护着你。”我点头说好,说不清是真的喜欢,还是需要陪伴,总之我们是在一起了。我清楚的记得,那是2017年的夏天,在八一公园的湖边,阳光和微风使湖面波光粼粼,格外耀眼。
我们的父母都足够开明,并没有反对这段恋爱;而是一遍遍的告诫我们,要彼此珍惜,学校里的情分是不一样的,也是最难得的。仅仅是这一点,便令周围的伙伴羡慕不已。那时候,我们都是住校生;白天都在各自的班级上课,放学后自由活动的时间又少得可怜,于是便回宿舍煲电话粥,常常都是在凌晨三四点才恋恋不舍的挂了电话。因为熄灯后室友都要休息,便到宿舍的走廊上,坐在上下层的台阶;那里是没有灯,也没有暖气的,可却不会害怕、也不会冷。舍友说,这是爱情的魔法;我也这样认为。
我和他都算不上循规蹈矩的好学生。我们常常一起翘课,一起上网,甚至一起打架。他总笑我看起来柔弱,打架时却野得很;我便说,那你可不能欺负我,不然我连你一起揍。每每这个时候,他便会揉着我的头发说:“我哪里舍得欺负你呢?”他看着我,眼中都带着笑意。人们总说,看一个人,要先看眼睛;人的喜怒哀乐全都写在眼神里,做不了假。所以,他说他喜欢我,我就信了;我说我喜欢他,他也信了。最初的日子里,我们望向彼此,眼里皆是星河。
他有个习惯,买可乐总是要买罐装的。我知道,他是为了一次又一次的“求婚”。他把开口环折下并用双手举起,然后在小卖铺的门口单膝下跪,问我可不可以嫁给他;在一片哄笑声中,我始终都是一个回答:愿意;接着我伸出手,任由他把开口环套在我的手指上。这样的游戏,他一周要做好几次,惹得小卖铺的老板都笑他。老板问他:这是第几次求婚了啊?他说:“不记得了。”老板又问:“啥时候请我喝喜酒呀?”他说:“等我把求婚戒指换成真的。”老板继续问:“那你啥时候换真戒指?”他昂着头说:“挣了钱就换。”老板就哈哈大笑,然后转头问我:“小闺女,你当真嫁他?”我答:“当真嫁。”老板问:“那家里不同意咋办?”我答:“不同意也嫁。”老板问:“万一他以后也没有真戒指呢?”我答:“那就买可乐,可乐总是买得起的。”老板笑得越发开心,拍拍我俩的肩膀说:“以后可一定要请我喝喜酒。”后来,城市改建,小卖铺不知所踪;我终究没能请老板喝喜酒。
有段时间,他学起了抽烟。我不同意,他便说:“男人的事,女人少管。”我也不和他吵,只说:“抽烟死的快,我不当寡妇。”他便不敢再抽,他说他怕我当真不要他了。有人给他递烟,他便挥着手说:“不抽,不抽。”旁人要是再劝,他就说:“你嫂子会揍人,揍的可狠了。”于是乎,我成了他朋友圈里的悍妇,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妻管严”。有次,他和家里人闹矛盾,又抽开了烟;我劝也劝不住,骂也不听;索性,便在他旁边坐下,从他的烟盒里拿出一支烟,学着他的模样抽起来。他赶忙拍掉我手里的烟,恼火的问:“你发什么疯?”我无所谓的耸耸肩,说道:“和你一起做短命鬼。”那以后,他便是彻底不抽烟了。
若是有人问我,爱情是什么颜色?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回答:蓝色。
他曾送过我一份礼物——一只蓝闪蝶的标本。那时我们刚刚实习,受疫情影响,工作并不好找。我比他多些运气,进了体制内:他则在外面摇摆不定,好不容易找见份工作,工资却只有1500。城市里办了场昆虫展,我和他一同去看;很快我的目光就被一种名为“蓝闪蝶”的蝴蝶所吸引。那是一种极其美丽的蝴蝶,蓝色的翅膀泛着微光,只一眼从此便难以忘记。我怔怔的看了很久,久到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工作人员见我喜欢,便走上前告诉我,这里可以买到它的标本。询问过价格,五百一只;对于刚刚实习的我,实属算是一种奢侈。就在我左右纠结的时候,他已经为我买下了那只蝴蝶。那时是月末,他的身上只有不到七百块钱。我责怪他瞎花钱,他却说:“你若喜欢,算不得奢侈。”那只过分美丽的蝴蝶,在我心头停留了许久。
就连彼此的父母,都觉得我们指定有以后。所有人,都这样坚定的认为。我们还曾笑着说,这算是校园爱情的胜利。可惜祝福都来的太早,我们的爱情即将止步于此。
我们的爱情是什么时候变得不一样了呢?也许是他不再努力工作,日日沉迷游戏时;也许是我下班回家倒头便睡,不再和他视频时;也许是我发现他的衣领处多了一个唇印时;也许是他撞见我满身酒气的走出KTV时;也许是他嫌弃我一支口红要花掉四五百时,也许是我嫌弃他一件褂子穿破了洞时;也许是他抱怨我不会做饭时,也许是我嫌弃他不能为我的工作分忧时......也许是许多个我们都未察觉的也许。
我们开始了无休止的争吵,谁也不肯再多让一步。吵架、冷战、和好,周而复始的过程。我们坐在一起吃饭,却都沉默不语。他给我夹菜,夹了很大一块鱼;我抬头看他,轻声说了句:“我现在不吃鱼了。”他默默地把那块鱼重新夹起,放进自己的嘴里。他嚼着嚼着便哭了,我也哭了。他说:“我记得你以前最爱吃鱼了,我不了解你了。”是啊,我们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我们也试图挽回这段爱情,重新了解彼此,就像刚刚认识的时候。我们一起去没去过的地方,唱没唱过的歌,做没做过的事情;我们天真的以为,没了的只是新鲜感。可是,无济于事。依旧是无休止的争吵,冷战,再和好;依旧没有人说分手。
后来,我们不再争吵;一切似乎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
我们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出门旅游;停掉了一切忙碌的事情,不再关心游戏和业绩;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整天腻在一起,说着肉麻的情话。他又开始重复的做上学时的“求婚游戏”,我也一遍遍的配合。直到我生日,他送了我一枚真的钻戒,那枚钻戒相当漂亮,只是他没有单膝跪地,也没有问我要不要嫁给他;只是说了句:答应过,送你一枚真的钻戒的。不等我拒绝,他便接着说:“收下吧!你也答应过会收下的。”
那天之后,我们去小白河看了一场日落。我们曾经说过好多次,要一起来这里看日落,却一直没有机会来。那场日落比我想象的要美得多,赤红的太阳把天空、河水都染红了;天上的云四处飘散,像一层薄薄的纱,朦朦胧胧的看不真切;河水映衬着天空,透亮的犹如一面完美无瑕的镜子;河边的芦苇安安静静的竖立着,延绵向看不见边际的远方。夕阳中,我们紧紧依偎在一起;他搂我的手臂相较从前要更用力一些。他说:“真美!比梦里的美。”我点头附和:“这样惊心动魄的日落,恐怕是很难再见着的。”他又说:“所以,一定要和爱的人一起追一场日落。”我岔开话题:“我们去黄河看日出吧!还没有去看过呢。”他沉默了片刻,还是应下了。
黄河的日出也很美,黄河的浪滚滚不息;日出也更有气势些,从夜色如墨到东方吐白也不过一刹那的事情。初升的旭日并不柔和,明晃晃的白,直直的打在河面,衬得浪更加凶猛澎湃;像怒吼的雄狮,横冲直撞的由远及近。我们坐在黄河的岸边,沉默良久;最后一同开口说道:“我们分手吧!”于是,我的校园爱情自此宣告结束。他走的时候问我:“我们其实还有爱的吧!只是不合适。”我点了点头。他说最后一次送我回家,我拒绝了;他走了,没有回头看。我一个人在黄河边坐了很久,想了很多;直到想到最后一次吵架。
吵架的原因已经彻底遗忘了,只记得那次我们都说了太多伤人的话。我们把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话都说了;似乎都恨不能让对方马上去死。我们骂到最后,彼此都骂不动了;精疲力竭的挂了电话,躺在床上沉沉的睡了过去。等再醒来的时候,都很默契的没有争吵。于是乎,我悲哀的发现;在那些最为难听且恶毒的话语脱口而出的时候,我们便已经没有了爱情。
会遗憾吗?当然会。只是再遗憾,也都已是往事不可追了。与其去缅怀它,不如选择忘记;去开始一段新的爱情。茫茫人海,能有幸曾经相爱便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感谢我们都曾照亮过彼此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