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时代,曾经在很多地方都出现过的一本书,了解大致上的内容,而真正好好的从头到尾读一遍还是最近的事情。
我们这一代,人人生而平等自由是深入骨髓的观念。无法想象书里描述的那一种人“在法律眼光看来,不是一个活人,而是一件东西。”
关于美国历史上的南北战争,黑奴解放宣言,大部分的认知都来自于高中时期的历史课本。我们更多的记忆跟理解都是一个个被时间轴标注好的事件,用来应付考试。而《汤姆叔叔的小屋》里,展现的是一个真实的社会实态,远远比课本里的要残酷无数倍。斯托夫人在书的最后一章里说,文中大部分的人物在现实中都是有真实的影子的,这不只是一本小说,更是那个时代的真实记忆。
《汤姆叔叔的小屋》作为19世纪仅此于《圣经》的畅销书,除了真实残酷,斯托夫人的描写,无论是对黑奴的生活现状,心理,还是种植园主在奴隶制度下表现出来的千姿百态,都是极尽文字所能表达之能事。字字残忍犀利,读者读来是字字唏嘘。
第一次提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是汤姆的第一任主人家的庄园里,奴隶们在汤姆温暖的小屋里听汤姆还有乔治少爷朗诵《圣经》,场面充满着慈悲与爱,而这样的制度下,再仁慈的奴隶主眼里始终是视他们为物件的,何况谢比尔先生的仁慈大部分来自于上帝还有他那善良的妻子,所以谢比尔先生才会在债主的逼迫下卖掉了一直对他忠心耿耿的汤姆,还有妻子最宠爱的仆人,伊莉莎的小儿子哈利。
汤姆的前半生,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无疑是幸运的。在主人的信任下,管理着整个庄园,庄园少爷视其为人生知己,做得一手好菜的妻子,可爱的孩子们,在这样的环境熏陶下,汤姆养成了与其他黑奴不一样的高尚的趣味跟情操。为了使得庄园的奴隶们能好好生活下去,他没有选择逃跑,而是忍痛随贩奴离开了他的妻儿。汤姆之后的人生境遇,每每都有很大的起伏,被圣克莱先生买走,陪伴善良如天使一般的伊娃走过很长一段路,天性善良,深信救主存在的伊娃死前的愿望是希望圣克莱先生可以还汤姆自由,在以为可以获得自由的时候,圣克莱先生却意外去世,刻薄专断的玛丽将汤姆卖给了他最后的主人,一个无比残酷,自私的奴隶主,人性里的恶让他深深厌恶汤姆,直至将他折磨致死。
汤姆是基督教的虔诚信徒,在厄运面前,他保持善良的本性还有对主虔诚的信任,相信救主会来解救他,并如一个教父一般的,不放过任何机会去教化他遇到的人,就算最后他被两个监工打死,在临死之前他依然原谅了他们,并最终感化了他们。对救主的虔诚,几乎贯穿汤姆整个人生,是他人生的支柱,他感化了很多人,最终自己也得到了升华,关于他去世前的那一段,很少悲伤,更多的是安宁。
斯托夫人大篇幅的关于宗教信仰的叙述,主要集中在伊娃跟汤姆身上,存在很多的争议。褒贬不一。在我看来,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信仰,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能够支撑下去的力量,汤姆在绝境里他一遍遍读着《圣经》,让人动容,也力证了就算是黑奴依然拥有完整的灵魂,他始终是一个人,跟白人,跟所有颜色皮肤的人一样,一个人的肉体可以被买卖,但是他的灵魂始终是他自己的。这是人道天理,而奴隶制度里面,买回的奴隶,不管是灵魂还是肉体都是属于奴隶主,这显然违反了天理,并深深触动了白人的道德底线。
在汤姆身上,奴隶制违反了天理人道,剥夺了一个人的灵魂。而另一条线里面,奴隶制使得骨肉相离,制造了世界上最残忍的分离,更是让人唏嘘不已。谢比尔先生在卖掉汤姆的同时还卖掉了伊莉莎的小儿子哈利。都说女子本弱,为母则强,伊莉莎本是一个非常软弱怕事的人,在丈夫乔治抱怨主人自私残忍,决定要逃走的时候,她不是支持而是害怕跟制止,而当他知道可爱的儿子被主人卖掉了之后,她一夜之间仿佛变了一个人,这样一个女人,告别了对自己照顾有加的女主人,深夜带着孩子出走。在追捕面前,她抱着孩子,踏着冰块跨过了俄亥俄河,这样的奇迹,只有一个母亲才可以创造的出来。谁看到这里,不诅咒残忍的奴隶制度。文中还有很多骨头分离场景的描述,从这个角度表现出来的奴隶制度的残忍,任何人都能够深深感触到。最终,伊莉莎跟丈夫获得了胜利,逃到了加拿大,开始了全新的生活,还找到了他们的家人。
看完全书,确实的,像这样真实的小说,能激发废奴主义兴起不足为奇。人性里都存在善的一面。或许书里很多赘述读来并不是那么舒畅,但是能让把每个灵魂都塑造的这样完整,每一灵魂都拥有让你动容的血泪故事,这确实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