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灿烂的日子

   我20岁的时候正在一事无成地读着高三。而一事无成,最多的时候,我都会若有所思地看着窗外发呆。看着远处好像有什么东西要掉落下来了,好像那样的事情会像我期盼着明天我的英语会无缘无故好了起来,像奇迹一样,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后来浅小夕说,他最受不了的就是我那个时候一脸若有所思地看着窗外斑驳在不远处的围墙上的样子,明明是一个大男人,却让人感觉像是有着无数闺怨的少女。在浅小夕眼里,少女怀春是极美的,但是少男怀春,却让人想到就容易呕吐。但是我至今也没有告诉浅小夕,那个时候我只是莫名地就喜欢看着窗外,不为别的。

     我至今也没告诉他,或者是在我看来,即使是那个时候最重要的朋友,也不是什么都要语重心长地一一解释清楚。有些事情能自己想明白就已经不错了,就像我至今也没想清楚那种莫名就喜欢看着窗外的习惯,到底是受了那首歌还是那首诗词的影响,亦或者是,有些事就是无缘由的,即便是受了谁的影响。怀不怀春,至今浅小夕也没再问我到底在窗外看到了些什么,但分明在我习惯看着窗外的那段日子里,他也从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习惯。

     浅小夕总会朝着我凝神看着窗外的背影扔过来纸条问我:“是不是有美女过来了?”这可能是我和浅小夕在沉默的,带着繁忙地笔杆子沙沙的声响地白色房子里,唯一有趣的交流方式了。枯燥苦闷如同寂寞一样,渴望着能够得到黑夜的眷顾。再后来毕业不得不分开那天晚自习,我让浅小夕在我的毕业留言本上写上一段,半个小时过后他转过脸,如释重负地说,相识是种缘分。我从不相信缘分,却不得不和其纠缠一生。

     有时候记忆就是这样,写得越深刻的文字不一定会被人记得,却不经意间被一句无心之说纠缠一生。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甚至想不起来留言本上谁写了什么来日方长,也记不起来咫尺天涯是出自谁人手笔,却在想起浅小夕,或者听到关于相识是缘分的时候记得那个习惯看着我看着窗外发呆的,头发微黄的男孩。他还是20岁的样子,坐在我的左下方,习惯地咬着笔头,一副苦思冥想的样子。

    记忆是不会变老,却一而再地陈旧,所以那些耿耿于怀的,就被自己场景重演,无数次地辩驳,如果是这样,抑或是那样的选择,其实都是想知道我们没有在一起,最先出错在哪一步。其实老祖宗都告诉了我们世上没有后悔药,年轻人就是年轻的时候不纠结,以为自己不再年轻的时候就爱上了纠结。所以当那天赵雨萱怒发冲冠,火气暴躁地站在我面前数落和质问是不是我谣传了我跟她有一腿的消息的时候,我并没有为自己做任何辩解。因为我知道,当一个女人在这种节骨眼以这种强度对你大呼大叫地时候,她就没打算要听和相信你的任何辩解。

    所以,当我看到赵雨萱焦灼不安,百口莫辩的表情凌驾在我感到莫名其妙的瞳孔之上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根本不值得辩解。因为谣言是不是我传的,任何辩解都起不了作用,事情的真相也永远只有一个,怎么辩解也都没有用。再说,当我认为最不可能是她来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她却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而这样的时候,我便觉得这是我自己对自己的羞辱。我觉得我明明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自己扇自己一巴掌。

    女人是不讲理的,她认为对的东西就一定是对的,除非是当她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子的:所有人,包括浅小夕在内都在谣传赵雨萱跟我有一腿。原因是像我这样属于孤僻的人来说,是从来不会频繁地和同一个女生接触的,在20岁人的眼里,这样的原因就只有一个,就是我喜欢她。而同样的情况也反应在赵雨萱身上,她相反的是个看起来合群欢乐的人。

    我想有必要解释一下现在的阵容,寂寞难耐的人往往在眼红和嫉妒的时候会表现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口是心非,况且赵雨萱根本就是一颗绝佳的黑珍珠;而合群欢乐的人在口是心非内心渴望地同时往往会通过不同分贝的声音表达内心的欲望。这是浅小夕在他的后来的著作里分析出那次谣传为何能成燎原之势的原因。我没有考证浅小夕关于年轻的记载是否正确,对他来说回忆是一种写作素材,是随时迸发的灵感,对我而言是一段过去了的,美好的深刻记忆。

      我后来有一天也有对赵雨萱说,其实你一个人的时候,看起来是其实像是在寻找着另一个人的关爱,因为你在太阳底下呈现地影子看起来让人觉得心疼的孤单。我也不知道这样的话是不是正确的,还是我只是希望看到她一个人走在宽阔的校园里,因为也只有当那些时候我看到赵雨萱时,才会觉得自己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对她感到的孤单充满了内心的关爱的时候。

     而基于我和赵雨萱之间的频繁接触,所以当我们偶尔放学后走在一起的时候就渐渐引起了关注。浅小夕说那些时候我又招呼都不打就出去了,然后在我走后的背影里就会引起一群人的欢乐。而在这些欢乐里,最多的也莫过于一群人之间最无聊的欢乐。浅小夕认为我是有了异性就没人性,所以他是相信了这不是谣传,而是旁观者清的事实。浅小夕是我最重要的,也是最相信的人,他相信我和可爱有一腿是事实。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当你自己不相信的事情被自己最信赖的人相信的时候,你自己也会不经意的就被绕过来跟着一起相信了,这也是为什么你最爱的人才可以伤你最深的原因。但其实说到偶尔走在一起也不能说成这回事儿,我和赵雨萱都是一个班的,又是上下桌,放学时间也就相同,再说还有多种因素组成的机缘巧合,难免会有“走到一起”的时候。但我想这应该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应该是我和可爱都是属于两个“寂寞”的人,在最情窦初开的年纪于密室情迷一样的环境下却经常走在了一起。

      而在这个世界上,两个寂寞的人是最不应该在一起走的。走在一起却没有给公众一个填满胃口的交代,时间一长麻烦自然也来了。所以那天赵雨萱怒气冲冲地把我从球场上喊下来,劈头盖脸地就问谣传是不是我传的,不要敢做不敢认的时候。事情就好像变成了这样子了:首先她是要为自己辩解她和我没有一腿,也不可能有一腿,即使是谁。接着她想证明这是个谣言,她跟谁有一腿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不要跟我有一腿。到后来,她的意思就变成了,她只想证明她跟我有一腿的谣言是不是我传的,是我传的我就得承认。其实要在可爱面前辩解那个谣言不是我谣传的是挺容易的事情,只需证明以下三点即可:

1.      我是个哑巴。

2.      我是个没有七情六欲的男人。

3.      我是个没有七情六欲的女人。

     但这三点我只能证明第三点。所以在我不能证明自己是无辜的时候就真的变成了一个完全百口莫辩的书生。其实当时我是准备好这么和赵雨萱解释的:我在你面前证明了谣言不是我传的也无济于事,因为人们相信这个谣言并不在乎是不是我传的,而是这个谣言大家都在传。

     三人成虎最要命的不是那三个人,关键是在虎。而且等到赵雨萱怒发冲冠地来质问我的时候,大家也分不清也已经不在乎这是不是谣言了,而是这个消息已经成为了他们学习之余里的能带来欢乐的谈资,这就已经足够了。所以,当大家都在这么认为的时候,这也没什么辩解可言,要想在所有人面前或者背后辩解这是个谣传,找我辩解即使清楚了也都无济于事了。

     浅小夕后来总结了:女人在愤怒的时候甚至连最基本的道理都会想不起来的——事实胜于雌辩。(但后来我才知道最无辜的其实是她,来源包括谣言和我,她来问我的时候她最初所关心谣言的意思已经全变了,她在乎的是最后的那一句:是我传的就得承认。对此浅小夕对我作出了规劝,他说此时女人的意思是:是不是我传的都最好承认。)所以尽管这个谣言不是我传的,我也没有为自己辩解。

    一来,既然大家都在认为我跟赵雨萱有一腿了,那么这在大多数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我们有一腿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而无法用是不是我谣传的就可以解释得清楚的了。况且即便是解释得清楚这个谣言不是我传的,别人也不会相信我的。因为我是当事人,我说的就是只从自身利益出发的片面之词。而这样的事情也往往是在当事人很强烈地要出来辩解的时候,就会惹得更多人的关注和怀疑。基于这一点,我觉得我应该保持沉默的姿态。沉默从来都是在应对流言蜚语的时候是个良好的办法。

   二来,20岁的时我觉得我已经是一名男子汉,最怕别人认为我是一个敢做不敢当的人。所以在这种淫威之下的逼问,我更加显得血气方刚。既然你认为是我谣传的,那就是我谣传的吧,反正我又不是真的跟你有一腿了。

    所以那天赵雨萱在球场上气急败坏地大骂了句:你这混蛋!你要是想追我,4年后,北京见!在她没有意识到周围的大多数人都用她同样的分贝接收了她的原话,另外一部分则用较小一点的分贝接收了的时候,其他的所有人这会儿就真听到了关于谣言的事实:我们确实是有一腿的。于是,从现在开始的所有人都认为那天我和赵雨萱在球场上的谈话是在表白!在她的气急败坏之下我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她的混蛋!这也许就是一失足而千古恨的本意吧。

    后来,我再见到赵雨萱是2016年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穿着华丽地和我四目相对,久久才轻吐出一句话来。

 赵雨萱:“你果然还是来了。”

“我当然得来。”

    时隔四年,她已经不是我深爱的女孩,却一直是我的初恋。

   四年了,想不到再次遇见她会是在 2016年4月13日的魅族PRO6发布会上。有时候你不得不感叹生命的美妙,也许有一天,你会和我现在的心情一样嘲弄不起那一句“有缘千里来相会” ,觉得世界也“小得,大不一样。”如果,我很好奇,如果有一天真的在转角的咖啡店遇见你的初恋,你又会有怎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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