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重婚罪的,重婚罪它是维护的一夫一妻制,有两种类型构成重婚,一个是法律婚加法律婚,一个是法律婚加事实婚。但是一定要法律婚在前,事实婚在后面,如果一个事实婚再加一个法律婚是不构成重婚的。一个事实婚加一个事实婚也是不构成重婚的。
我们认为重婚罪它所侵犯的法益是婚姻管理秩序,说白了就是一夫一妻制度。
那还有,婚外的性行为,通奸行为他不也侵犯了婚姻管理秩序,为什么不定为犯罪??
罗翔老师说过:重婚行为和通奸行为最大的区别在哪。仔细琢磨各位会发现他都是对婚姻忠诚性的一种破坏,所以在这个地方始终是存在一定的哲学观点的,那一种是纯粹的自由主义,纯粹的自由主义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那我想娶多少就娶多少,想嫁多少就嫁多少。与此针锋相对的观点就是道德主义,道德主义它都是会对人的最基本的一种冲动也就是性的冲动,进行一定的约束,所以任何社会都有对于这样一种关于婚姻的这样的一种管束。
罗翔老师说过一个案例:美国的摩门教,他曾经有一个教义他就是主张一夫多妻制,摩门教以前的总部在美国的犹他州的盐湖城,它教众一夫多妻后来就被抓了
人的思想是自由的,但思想所派生的行为不是自由
我们需要着重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重婚需要进行打击?我们会发现重婚它会被认为是个人自由的一种表现,因为很多人认为只要我的行为没有影响到别人我的行为就不能被规制,“又没妨碍你你管得着吗,我干涉你了吗”,约翰穆勒提出了一个对自由最经典的一个表述,只要我的行为没有妨碍他人即没有妨碍社会利益,那么任何人都不能加以干涉,那么这里就出现一个问题,我们无法找出一个纯粹的个体行为是和别人没有关系的,比如裸奔,第一裸奔你会吓到小朋友,第二裸奔你会对别人形成一种冒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