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
原创/浔阳江边小混混
他,不过是街头的小混混。人生没有大理想,生活也没有大目标。如果非要给他强加一个最高理想的话,那就是——混吃等死。
在这个战乱连连的年代,混吃等死并不是一件容易达成的目标。没准儿哪天就被乱军的长矛刺穿胸膛,又或者哪天就被践踏在横行的马蹄下,命丧黄泉。所以,混吃等死其实是平头百姓的一种奢望。大部份安分守己的百姓,甚至连想都不敢想。
唯独他,因为无所事事,因为身无长技,更因为天生地养,所以,百无禁忌。说他天生地养,并非虚言。他骨骼精奇,天生神力,十几个普通汉子亦搬不动他分毫。所幸,他并没有引以为恃,每每只是上豪门富户家打打秋风,慰劳慰劳一帮子跟随他的童子军。果腹之后,往往去街市游荡,看见围观的人群,则挤进去凑凑热闹,打量个头眼;瞧见进城的嚣张跋扈的大队军马,则随着拥乱的人群啐几口唾沫星子。
直到那一日,又一支人马浩浩荡荡进城。与此前的军队不同,这行队伍整盔齐甲,纪律严明,随行并无侵犯百姓之举。他咕噜着一嘴的唾沫,却没机会吐。两眼胡乱睃着高头大马上的将士们,忽然,眼光落定一人身上。
这一眼,便是一世。
这一眼,开始牵挂。
这一眼,注定无望。
骏马轻骑上的她,是一位不让须眉的女将。披铁甲,着银盔,盔上的红缨飒爽而娇娆。她秀眉朗目,英气勃勃。身子虽在马上,眼神却丝毫未松懈,机警如猫的双目一下就瞧见了人群中的他。
他心头一震,咕咚了一下喉头,那一腮帮子的唾液生生被咽回了。
许是他的样子太窘迫,她不禁莞尔失笑。梨涡浅浅,却深深撩动了他混沌已久的心。
他追着义军,嚷嚷着要参加。募军的小头目见他身形精壮,况且又一意坚决,也就招募了他。混在普通的士卒中,他辗转得知:她是义军首领的女儿,志比天高。虽是首领之女,却与众将士同甘共苦,冲锋陷阵,也曾立下汗马功劳。他闻之呆楞了半晌,方才合上因讶异而咧开的嘴。
这之后,他与她共过患难,同过生死。阵前,他鞍马前后,不惧生死,曾几度救她脱离险境;阵后,她感他用心,常常授他以兵书自学,并不时从旁点拨,冀望他终有一日沙场成名,一鸣惊人。
他亦不负所望,收敛以往种种劣习,勤学苦修。战场上的他逐渐战功累累,意气风发,期望着终能可堪匹配、迎她过门的那一日。前线奋战的他却意料之外,惊闻她即将大婚的讯息,选定的新郎,是江东首富之子。——这是皇帝的旨意。
连年的战争毫无疑问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更需要的,是源源不绝的财力。义军的首领在攻占了大片领地后,遂自立为皇,登高一呼,众军山呼万岁。于是,野心膨胀的皇帝陛下想坐拥得更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儿,朕绝不会勉强你,也不想拿你的幸福去作交换。朕只是,想尽早结束这战乱,救万民于水火。否则,朕愧对死去的将士,愧对受难的黎民啊……”她暗自嗤笑:借口越是高尚,动机只怕越是龌龊。她了然,却身不由己。她虽贵为公主,也只是皇帝手上的筹码之一。
他亦明了于胸。但,纵使无望,也要拼死护佑,愿以一己之力赠她倾城之殇,点缀她大婚之日的凤冠,使之更加璀璨。
这一场鏖战,昏天黑地。身为主将的他,身先士卒,浴血杀敌,终于攻陷了这座固若金汤的城池。
高额深殿当中的她,容颜依旧。只是卸下了昔日的戎装,改换了一身梨花白的广袖华服,云鬓高挽,环佩束结,高贵淡雅。只是,眉间还带着几分藏匿不住的憔悴。
而他,未着头盔,束起的发髻已披散脑后,几绺乱发垂于两鬓,而面上却是出奇地干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那支穿透了他厚厚铁甲的利箭。双足过处,已是血迹斑驳。殿门处的宫人、太监纷纷掩口。
他努力挺起渐渐僵直的身体,单手托握着一只锦盒,立定,铮铮跪地,目光灼灼,嘶声禀上:“梁城已被属下攻破,此乃梁城城主治印,特献于公主,作为公主……大婚的贺礼。属下惟祝愿公主和驸马百年和合……”话说至此,语声已是晦涩难辨。这时节,满腔满腹的鲜血再也按捺不住,寻隙从鼻孔、从嘴角奔涌而出,恍如岩浆喷薄,迅即覆盖了他整个下颚,延至脖颈。
此时,她与他之间的距离并不远,仅仅十几步而已。但就是这十几步,宛如难以跨越的鸿沟,遥不可及。——世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明知彼此相知相识,却始终无法跨过那道樊篱,两个人只能固守着各自的本分,遥遥相望。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无法跨越彼此之间的樊篱,而是一个人执着向前,另一个人却不得不黯然后退。这样的距离才最遥远,因为永远不会缩短,只可能会无止尽地扩大,再扩大。
高高端坐的她,眼神飘忽、游离着,忽然想起般,想对他笑笑,却怎么也笑不出。蓦地欲起身,环佩叮当,却脚步踉跄着跌回座上。
危跪的他已经是油尽灯枯,费力地抬起眼,最后深深地凝视着那个此生钟爱之人,似乎是想要永远记住她的眼、她的眉。慢慢地,她的脸越来越模糊,越来越遥远。来不及惊呼一声,她眼中的他已如玉山崩倾,轰然倒塌。手中的锦盒亦随之跌落在地,盒中小小、方方的城印摔远在椅脚处,泛着幽幽的绿光,像极了凤冠上的绿宝石。
——这一生,终究还是他在仰望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