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岁过去一半,忽有一种人生还没开始,便匆匆赶向结束的感觉。
前日秋分,天气真正凉了,短袖睡衣已无法抵挡秋日的寒,于是去拿长袖睡衣换上。睡衣散发淡淡的香味,那味道是大学时用的洗衣液的味道,大学毕业后还是第一次穿,闻着熟悉的味道忽然想起大学宿舍生活,过去匆匆从脑海略过,一阵恍惚,仿佛做的梦一般。
过去真的存在么?
时间是有侵蚀性的,从人身上走过,会留下淡淡伤痕,那伤痕会告诉你什么才是重要的,会教你怎样温柔。
倘若一个人在年轻时便知道自己的使命那是一种幸运,倘若又有能力去做,那更是幸运。
如果两样都没有呢?人生该何去何从?
19号那天,爸妈带我去县城看考场,那天天气非常好,秋意很浓。路上有很多山,秋天的阳光带着红,将山上丛林的树梢染上红色,远远望过去非常美。车子缓缓开着,风景从余光中略过,人生的幸福莫过于此,与家人相伴,融在自然的美景之中...
那路上与好几个开着三轮车的行人相遇而过,后面的车厢装的满满的,我爸说,那是从山上采的松子。往山上望去,果然有些人。山脚下有很多枣树,接着很小的枣子,我妈看的那山枣子忽然想起板栗来。说起自己小时候会去老家的一所寺庙,寺庙环山种着很多板栗,她和小伙伴们每到秋天都会去打板栗。
我没打过板栗,听着令人神往,便提议等会看完考场便去那个寺庙,后来回去有些晚,直接回家,没去成,有点失落。
我很久没见到那天那么自然、浓烈的秋天了,高中封闭式的三年,没有时间关注四季。大学偏南,秋天短暂又淡,是淡黄色的,而那日的秋是橘红色。
太阳西沉时,从起伏的山路回家,与归家的行人相遇,会忽然想起诗经里的诗句:日之夕矣,牛羊下来。太阳已经下山了,牛羊已经走下山坡归羊栏了...
漫长的历史长河里,消失的人比现在存在世上的人多得多,先人们如何渡过一生呢?我喜欢历史,但历史总是记录伟人的故事。过去听到名垂青史总会感到心潮澎湃,现在更喜欢普通人的故事。假如在一本史书上看到一个普通人,会非常高兴,代入感也极强,仿佛能附到那个人身上一般。
茨威格在《人类群星闪耀时》的前言有一大段非常震撼的描写,他将历史比作一个编年记录人:
“她心思冷淡却持之以恒地将一个个环套编成一个巨大的链条——这链条延伸几千年,在它上面一个个平淡事实比肩而列,因为所有的精彩纷呈都需要准备时间,每一桩真正的事件都需要有发酵的过程。在一个民族中,总要有上百万人的存在,一位天才人物才能从中走出;在人类历史的长河里,总要有上百万无关紧要的时刻流逝而过之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历史节点、人类的星光时刻才会显现。”
...
精彩、伟大、天才,值得赞美。但无关紧要普通也值得赞美,很可能里面便孕育着一场伟大。
理想信念何尝不是一种累赘,因为那是被很多力量塑造出来的,有时候自己都分不清到底是不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普通的日子里闪耀着自我的光,照见最真实的自己,使其不乏味枯燥、使其充实,我想这也是一种精彩的人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