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一个你最喜欢的季节,是多少人童年里的噩梦。反正小时候看到这个题目与看到我的理想一样惹人反感。六年级的时候我们自认为已经读了许多的书,看了许多优秀的文章,对于这样的命题文章看不起却又写不好。
我们脑子中有许多别人创作出来的优美词句,比如:“一叶知秋”,“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农民伯伯乐呵呵的将金黄的玉米堆带回家。”“秋天来了,叶子仿佛是一只只飞舞的蝴蝶,好看极了。”这些词句是那时我们心中的美文和鸡汤,大多数的孩子只知道落下的树叶比作蝴蝶能够得个高分,把麦田比作绿色的地毯是一种聪明的比喻。
我们都如同《心灵捕手》中威尔一样,我们总是在自以为是中逐渐长大。看到过没有经历过的东西注定不能深刻理解,包括任何东西,但我们却固执地认为看到即属于我们。
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我越来越能够体会到这些话的含义。对于小时候厌弃的题目似乎有了重新拿起来的想法,但是如果你单纯的以为我想描述一片秋天,那就大错特错了。
20多年的生涯里,我最喜欢的季节从春天到冬天到秋天。上小学的时候最喜欢的是春天,每当金黄色的油菜花染遍校园的时候,绿草地像是感染的瘟疫罩满大地的时候,学校一年一度的郊游便要来了,我喜欢跟随老师到油菜地里观察花蕊,喜欢带着大包小包的零食和同学们到附近的山上去捡好看的石头,直到初中的时候我仍旧喜欢春天,印象中对于描写春天最深刻的印象是朱自清先生的《春》,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自此更奠定了春在我心中的印象。
高中的时候,最喜欢的季节反而是冬天,那时候班里没有空调,头顶吱扭吱扭转着的大风扇,望着窗外骄阳似火倒不如大雪纷飞来的实在,在同一间教室里相互打气相互取暖胜过万千个夏天汗流浃背昏昏欲睡。所以从当时的切身利益来说我更喜欢冬天,就连春天似乎都失去了色彩,大学的时候,和同学在大学纷飞的日子里手牵手去小卖部买雪糕,还未到教学楼便成为了传说中的“一起到白头”,自此对于冬天的印象总是有满满的诗情画意要说。
却不知道从何时起,秋天润物无声一般占据里我的情绪,立秋刚至,便在琢磨着秋天的时候我要买几件好看的白衬衣,或者亮黄色的毛衣,风衣也可以,同朋友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野餐烧烤或者到某地旅游都好,春天的暑气逐渐让步于秋天的凉爽。
坐在车上的,呼啸而来的秋风带着成熟的味道袭面而来,一半的凉意一半的暖意,像是一杯还未搅匀的凉热水,又仿佛是清爽的薄荷味糖果一样。支着头看着路旁略过的风景,有已经收获翻新过的泥土,有仍旧是烧焦的战士般矗立的玉米士兵,有历经尘归尘土归土的金黄色玉米粒晾晒在路旁。柳枝早已经不复绿意,顺着柳梢爬满了黄色,摇曳在风中。一丛丛杂草失去了生机,一半骄傲一半低迷。
秋天早已经被众多文人写尽,该葬花的葬花,该悲秋的悲秋,满目山河空念远,萧然满目,感极而悲者矣。亦或是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秋日胜春宵的豪情难掩。
我也想不出比前辈们更优秀的比喻,只是恰好,慢慢的能够读懂更多秋的深意。秋天仿佛是一个中年人,周身散发着成熟的气息,低调而内敛,带着少年青春的尾巴和惆怅也渐渐染身看透世事的沧桑和无奈。
MR. QIU 是许多人逐渐成为的样子也或者已经成为的样子。我相信当你真正的了解秋的时候你或许便能够读懂我们半百的人生,所谓的一叶知秋也可以称为一秋知半百,周文王和孔子从春秋代序中悟出来了生命的真谛,我们何尝不能够透过秋看到我们的生命轨迹。
MR.QIU阳光温热,秋意正好,即使看不透生命的轮回和法则,不妨在秋意的引诱下走出去,真实的踏在土地上,身处大自然,感受着生命的真谛,远离案牍劳形的疲惫,拾一把好风景回来细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