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有时候像母亲推开儿子一样,
会逼着你远行,
让你带着疼想她。”
正像韩浩月《错认他乡》书封上所说的这样,每个人都是对故乡有一种难以割舍的眷恋,越是远行越是浓烈。
翻看书就迫不及待的想一口气读完,前三章还是很可读的有关故乡的事和人,后边的更多是自己的感受,我还是比较推荐男孩子们多去品读这本书的,毕竟书中以男性感官写的部分更多一些。不管怎样书中引起我共鸣的地方还是很多的,其中《大埠子》我是感触很深的,作者很少回故乡了,毕竟自己的母亲改嫁,父亲去世,剩下的亲人也不是很多了,随着自己的远行,故乡也变得陌生起来了,“这个村庄,令我恐惧的不是到处奔走的野犬,也不是漂满了浮物的河面,而是村里人的眼光,他们对我的到来投来惊奇的目光。是的,他们了解我的一切,知道每一年我到这里时发生的每一点变化,而我逐渐变的对他们一无所知。”于是作者很少回故乡,因为“我不想回到大埠子,就是为了不面对这种由胆怯、茫然、恐惧、无助、失落所组成的羞耻感。”但生命中每发生一件大事,作者都要来一次大埠子:结婚,生子,过节等,一年春节作者因为雪灾没有回老家,那个春节过得心神不宁。原以为去和不去不会有太大的区别,可是事实不是这样,远远不是这样。故乡仿佛“是我摆脱不了的一个梦魇——我的恐惧在那里,幸福也在那里,痛苦在哪里,安慰也在那里;失望的时候我去那里寻找希望,高兴的时候我去那里待一会儿。这个村庄和我的联系,不仅是我的父亲留在了那里,而且它早已经成了我血液的一部分,我人生和命运的一部分。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常会感到那个村庄我永远回不去了,因为我一直没有离开过。它在我内心最隐秘的一个角落,它像一个飘摇在风雨里的鸟巢,它悬挂在我的心上。而我,一直那么小心翼翼那么敏感地守护着它。”
现在的我也有这种强烈的羞耻感,对于故乡不知道为什么心生恐惧,明明我说爱它的,可是每次回故乡我都做不到心中坦荡,仿佛像一个做了坏事的孩子,不敢把头抬起来看家长的目光。童年在故乡是那么的开心、敞亮的玩闹,因为它就像家长一样给我们庇护,让我们觉得安心。长大后我们离开家乡,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故乡像一个站台守望者我们,似乎叮嘱我们:在外边要好好的生活,好好的做人。而对于我们长大在外的儿女把这种守望的力量放在心底,跌入谷底时那是我们再次冲上云霄的勇气。大多数人不愿意回故乡的羞耻感有几方面:对故乡的变化不了解而不安的不踏实感;自己的无作为而羞愧「每个人离开故乡都是抱着一种希望的,当这种期待没有达成,自己心中就会有愧疚,也更加剧了这种归乡的羞耻感。」我想真的是不到年龄不会懂,也许只有为故乡做些什么或者自己过的好一些,无愧自己无愧出行的誓言,这般才会让自己心中踏实一些,羞耻感少一些。
每每听着《月光》这首歌就会思念故乡,月是故乡明,情是故乡浓。“小时候,故乡是一枚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后来啊,故乡是一方矮矮的坟墓,我在外头,母亲在里头。”故乡守望的力量一直和我磁极紧紧相吸。我想到我的不惑之年我能够很坦然的步入故乡,拥抱生我养我的地方。
另外《一穗玉米的呼喊》和《麦浪,麦浪》勾起我深深的思乡之情,这是多么纯正的农村农忙景象啊。我生长了农村,这些场景都见过也真切的感受过,虽然现在机械化替代了农力,可是在我的童年还是体验过纯手工的劳作辛苦。真真的感到“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夏初收麦子,秋末收玉米,成大片的土地开阔得让人绝望,可是父母就这样一镰刀一镰刀的把麦子放倒,一穗一穗的把玉米掰下,虽然辛苦但也意味着收获。在那个年代,地里的庄稼意味着一切收入来源。瞬间觉得土地真的是太博大了,能长万物,也能藏万物,顿时心生敬畏。“土地充满记忆,藏着太多的秘密,土地沉重而又无奈,它总是想把你留在原地。”
《从前慢》里,他说他爱北京,像他爱家乡一样。时间是强大的,浓烈的感情可以被磨损的剩下残影,也因时间的撮合,和另一个地方熟悉,熟悉到逐渐掩盖了来时的路程。错认他乡,这大约是很多行走在他乡人的感受吧。在疲惫的时候想到逃离,在脆弱的时候想过放弃,那种看不到未来的不安全感时不时地出现,让你觉得溃败,尤其不能听见家人的想念。也曾在深夜里问过自己图什么,也曾和同样迷茫的朋友一起叹息,好像最后都是得出一个“不甘心”的结论。是呀,年纪轻轻,想象着诗和远方,到底还是不甘于一眼望到头的人生。
在你走向他乡的时候,故乡也在背对的方向越走越远,有一天回头时,发现它也不是记忆里的模样了,物是人非,你回不去,宛若他乡。站在路中间,只有时间呼啸而过,触不到前方城市的淋漓灯火,也触不到背后故里的泥土,恍如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