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十年,霍格沃兹你好(一)

   看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想这下自己逃不过要写点什么了。

      19年后,众人相聚国王十字车站,阿尔布斯.西弗勒斯颇有当年小哈利的神韵,虽然我对几个少年的中年装不甚满意,但还是能体会出时间流转,生命不息,当霍格沃兹特快的汽笛声再次鸣响,每个车窗内都有稚嫩的脸盘充斥着兴奋与期待,我们知道命运的车轮再次启动了,可是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一部历时十年的小说怎么可能会没有凝结读者的回忆?我们这批痴迷魔法的麻瓜也经历了高考,大学,就业,回首看去,当年遇见魔法的时刻还是历历在目,那时候魔法世界的大门刚刚打开,而当年的我们正当花季年华,不禁要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记得初遇魔法世界的时刻。那时候读高二,二哥在县城开了个网吧,我点开了桌面上的电影文件夹,里头有一部哈利波特的电影,我点了双击,从此陷入魔法迷梦,再无退路。

      有些时刻当初有多不经意,事后想起来就有多不平凡。就像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里,女贞路的夜色中,首次出场的哈利尚在襁褓之中,麦格教授对老邓说,以后全世界都会知道这个孩子的名字……莫莉.韦斯莱的扮演者朱莉.沃特斯调侃说,我的天,她还能说得更准确一点么?

      是啊,我们当初的手指随意一动,谁会想到随之而来的是十年的追随与痴迷呢?

      我看了电影之后不久,就见到班上有几个女生在看《哈利波特》,我实在是不喜欢封面的那种欧美漫画的画风,那个黑发小巫师完全不成人形。不过因为看电影在先,我觉得这应该是一部值得一看的书,而且我知道了,原来书并不止一部。

       周末的时候,我去书店里翻找出《哈利.波特》看,感觉罗琳的文字非常有风格,开头的文字如下: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他们从来跟神秘古怪的事不沾边,因为他们根本不相信那些邪门歪道。

      这种漫不经心的开头也有着一种独特的气质,它像在告诉你,好玩的事情马上就要发生了。接着看下去,就会发现自己一点儿也没有猜错,这本书的精彩程度超出了你所有的想象。

       哈利—被英雄的普通人

       第一部书的文笔非常轻松,哈利十年寄人篱下的生活只是一笔带过,而描写到哈利的心理活动时,还带着苦中作乐的幽默,后来再去看,不禁深觉欣慰,十年的虐待一点也没有损害哈利与生俱来的纯洁与善良,突然由一个饱受欺凌,备受冷落的受气包变成了万人崇拜的明星,他也没有被名誉冲昏头脑,在买巫师袍时第一次碰到马尔福,他就对这个被宠坏的傲慢小鬼生出反感,而对于穷酸相的罗恩却很亲近。

      在马尔福用他自以为是的友好向哈利抛出橄榄枝时,哈利冷冷地说,谢谢,我自己能分辨谁是另类。

      从小饱尝人情冷暖的哈利,仍然几乎是本能地去靠近温暖和美好的事物,这也许是源于他本性中有比一般人更多的善良和勇气,也正是这些特质,他出自本能的选择,一步步铺就他成长为救世之星的道路,有时候我们会想,这真是男主角不死定律护身,这孩子运气真是太好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那些全凭本能和直觉做出的选择,最终还是出于他的个性,是性格而非才能成就了这个英雄。就像老邓说的,表现出自我的,除了我们的能力,还有我们的选择。而选择,是更具决定性的因素。

      作为主人公,哈利不像他的精神导师老邓和死敌伏地魔一样天赋超群,除了飞得比较快,并没有什么特别厉害的才能,和其他人一样,每次考完试都担心挂科,完全没有像人们期待的一样,成为一个天才。总之,就像斯内普大人在第一堂课上奚落他的那句话:看来,名声并不代表一切。

      关于书名,我当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作为一部风靡全世界的文学作品,仅以主人公的名字作为书名好像有点显得太敷衍了。但是现在看来,也许罗琳是另有深意的,哈利波特是个英雄,可是同时也是像所有的男巫一样,都是从普通人开始的,他也许有一点小天赋,有些优点:善良,勇敢,有缺点,有点多疑小心眼。

      回望哈利十年成长历程,许多重要的情节还历历在目,哈利从麻瓜世界走进了他在魔法界救世之星的命运,初识魔法界的惊喜与甜美感觉我们感同身受,对角巷每一个角落都是神奇美好的。但在梦幻色彩逐渐淡去后,魔法世界也开始展现出和麻瓜世界一样的本色:孩子团体之间的斗争,担心挂科的焦虑,初恋的甜美与酸涩,选择就业的期待与苦恼,这一切分明是一个普通孩子的成长轨迹。但是不同于普通孩子的是,是这个救世之星背负的沉重使命,自始至终,伏地魔的影子阴魂不散,麻瓜世界夹缝中求生,魔法界众人追随崇拜,其后公众的误解,与好友一起亡命天涯,危险的寻“宝”之旅,这些又分明是英雄的成长史。这说明了一个主题:生就的英雄从来就是一个谎言,哈利波特是一个被命运推上这个位置的男孩,可是他的所有努力令人动容。

       伏地魔—为恨这个世界而来

      《哈利.波特》系列有着非常明确的主流价值观,正邪斗争的情节线贯穿全书,作者一刻也没有忘记要弘扬真善美,可是在是非分明的正邪立场下,并没有将反派写成只有行为没有思想的怪物,像反派终极大BOSS伏地魔,真是邪恶的极致,可是用魔杖店老板奥利凡德的话说,很坏,是的,可是还是很伟大。

      书中很多反派都有粉丝,连马尔福这样的小反派都凭着一张漂亮脸蛋赢得不少芳心,居然还有人想把聪明美丽善良的赫敏许配给他,你就知道,哈迷中有多少令人发指的外协分子。

      我就是其中一个,想起大学时,大家看《火影忍者》,佐助的哥哥杀了自己全家,我们就是坚定的相信,宇智波鮋一定有苦衷。理由?因为他那么帅,肯定不是坏人。

      这条定律到了汤姆.里德尔这里,无情地被粉碎了。那好吧,他真是无情无耻残忍冷酷灭绝人性,可是小花痴们还是不免小声在心里嘀咕着,汤姆里德尔就是帅,他在追求永生的道路上,遇神杀神,遇佛灭佛,一往无前,至死不悔,这是什么样的精神啊?

       ……

      什么,喜欢汤姆非要个好一点的理由?好吧,就是因为他帅!你想怎么着?我们也被伏地魔的精神感染了。

      有时候不免会想,如果汤姆里德尔不是坏得这么彻底,这样一个天赋超群,面容英俊的大帅哥要迷死多少女巫?连小正太哈利在不知道汤姆就是伏地魔之前,也被他的外表迷惑了。

      小汤姆童年的命运其实比哈利更堪怜,哈利在十一岁之前在排斥魔法的姨父家饱受欺凌,可是一切也还算得上是单纯的厌恶,不过是受些冷眼。但是汤姆身后支离破碎的家庭,背负着种种欺骗,仇恨,背叛,冷漠,绝望,他的故事,一开始就是乌云密布,很难想象,这样的背景下能够产生一个积极向上的好青年。

      英俊的麻瓜父亲是因为迷情剂才爱上了女巫母亲,当女巫冒险撤去魔法时,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抛弃了身怀六甲的梅洛普。外公沉迷在已经没落的冈特家族昔日显赫的旧梦中,对女儿爱上麻瓜怒不可遏,将其赶出了家门。梅洛普因遭丈夫抛弃,伤心欲绝,在孤儿院生下汤姆后即刻死去,汤姆来到世上后没有享受过一天的温情,成长的过程中就已经开始独力挑战排斥他的小伙伴,隐隐显出恶魔的前兆。

      汤姆.里德尔的一生可以用一部电影中的台词“I’m not for this world,the world is for me”来概括,整个巫师界就是他的大舞台,他是被黑暗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似乎对世界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仇恨,用上天给的天赋在巫师界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引发的恐惧持续数十年,每个巫师听到他的名字都忍不住发抖。

       他一生从未得到过温暖,也不曾渴望温暖。在最后,伏地魔问哈利,你为什么还活着。哈利回答说,因为这世上有值得我活下去的东西。哈利指的是爱,所有来自爱情友情亲情的爱。奇怪的是,像伏地魔这样一无所有的人,应该是生无所恋的,可是他却不择手段地追求永生,他顺利地制作了魂器,用净化巫师血统这样的口号网罗了一批追随者,如果真的达到了目的,用他的黑魔法统治了整个魔法界,掌握所有巫师的生杀大权,整个世界都在他指掌之间,任他蹂躏,那他终有一天杀人也会杀得腻了,可能到时候他还不得不自己亲手毁掉所有的魂器。也许到那一刻,这颗冷酷的心灵才会想一想,爱可能是来世上一回值得去一试的事情,只是普罗大众也不全是任人鱼肉的,伏地魔没有等到这个机会,所以死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还没有恨够这个世界。

       我有时候不免假设,如果汤姆在十一岁之前不是在孤儿院度过,而是被梅洛普带大,那也不过像是斯内普那样最多有点孤僻,可是他比斯内普强的是,有张格外讨人喜欢的脸蛋和天才的头脑,到了霍格沃兹以后,众人的偏爱应该会很快融化他心中的坚冰,就不至发展成为万年玄冰了,那他可能会成为另一个与老邓比肩的伟人,甚至超过老邓。不过在这个假设的前提下,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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