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再见。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我紧皱着眉头,闭着双眼不停地摇头。莫名地,感觉鼻子一酸,两行眼泪从眼角滑落。我从梦中惊醒,望着白色的天花板,透过窗帘照进来的阳光,明媚,温暖。
窗外十里山塘,潺潺流水,白墙青瓦。远处似乎悠扬传来葫芦丝空灵悠长的乐声。回忆,是我唯一拥有的东西。
那一年夏,小小的教室里坐满了小小的我们,笑着,闹着。懵懂的我,青涩的他。他微笑着,似一道阳光般照亮了我的全世界。从那时候起,我的记忆里,只剩下了他在葫芦丝上跳跃的手指,从他的唇边流出的音符,乐理课上一起躲在课桌底下玩粉笔的小小的快乐,却是属于我的,最大的幸福。时光匆匆,分别总是来的最快。
四年如白驹过隙,每一刻都可能在眼前浮现他的侧脸。大概是我也不知道,我是多么的凄凉,守着唯一的回忆,只为了等待那一个旧人。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在那架由上海飞往大不列颠的飞机上,我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挺拔的翩翩少年。他还是那样笑着,那样的阳光,那样的温柔,那样的优秀。四年来建立的所有的坚强瞬间瓦解在他略带惊喜的笑和问好里。
“好久不见。”
我笑得牵强,倚在飞机的舷窗上流下泪来。
1460天的离别,我们仅仅用了15天弥补。我们的回忆,我们的友谊,我们的默契,我们的重逢。一切的一切,在加上我们这两个字以后都会变得那么美好。
从朋友走向恋人,似乎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的。
我的记忆里,他站在逆光处,风吹散他的头发,他依旧带着明媚的笑,面对我。身后光芒万丈。
“如果我把你的名字写进歌里,你愿不愿意把书写你未来的笔交给我?”
“我不愿意。”
我看到他眼里的悲伤,扬起嘴角。
“可是我不愿意又怎么样呢,那支笔,早就握在你的手里了,俞逸尘。”
他愣了愣,满怀欣喜地望向我。他拉住我的手,一把扯进怀里,凑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我真怕你不说后半句。我爱你。”
那一刻,我的世界里,星光璀璨。
十年后,我身着婚纱挽着他的手,望着他宠溺地看着我。
我问:“那时候,我们明明才重逢那么短的时间,你怎么会喜欢上我?”
他答:“那既然那么短的时间,你为什么要答应我?”
“谁知道呢,莫名其妙地就喜欢上你了呗。”
“是啊,谁知道呢。谁知道十四年前第一次与你相处的时候就会喜欢上你呢。”
我惊讶地抬头看他,他从容地端起酒杯与宾客寒暄。他的侧脸,依旧像多年前那样棱角分明,依旧那么迷人,让我沦陷。
我低头笑笑,挽紧了他的手臂,悄悄感叹,愿时光相伴,缱绻一生。
[正文 完]
—— ——by 楚慕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