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产描述
由{原始权益人}在基础资产交割日转让给管理人的、 {原始权益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和中国法律的规定享有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受益权。{ 标的信托由重庆信托设立,募集资金用于向成都公司发放信托贷款,成都公司以其持有的标的物业提供第一顺位抵押担保。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信托贷款对应的本金余额820,000,000 元。根据戴德梁行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计划标的物业的评估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1,359,000,000.00 元。 }
{信托受益权项下的还款来源为该6家处理企业享有的 2015 年 1-2 季度、 2015 年 3-4 季度、 2016 年 1-2 季度、 2016年 3-4 季度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应收账款。}
二、资产特征
无
三、基础资产合格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