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很喜欢看武侠小说,《三侠五义》《说岳全传》更是看了不下10遍,随着小说越看越多,也渐渐看了一些古龙和金庸的小说。
以前更爱看小说的情节,杨过、小龙女、乔峰这些小说里面的人物更是如数家珍,后来长大后关注点不太一样了。
前一段时间读了古龙和金庸的书,慢慢发现这两位在描述上风格完全炯异。
我特别喜欢吃东西,就拿吃东西来说吧。古龙和金庸在写吃上完全不是一个风格。
先说说金庸吧,金庸最喜欢写的就是“叫花鸡”,黄蓉为了能够让洪七公教郭靖武功,经常变着花样弄叫花鸡给他吃。
叫花鸡好吃吗?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吃过。我发现剧中的叫花鸡实际上是没有盐的,有一回洪七公为了整欧阳锋,故意在叫花鸡上撒尿,欧阳锋不知,还夸叫花鸡好吃。
可见,这里的叫花鸡实际上没有太多味道,如果说是美味,对我们当代人来说,可能就有点勉强。特别是洪七公有时候会在地里自己烤,烤完就立马吃起来,看他吃这些,完全没有感觉。
其实叫花鸡在金庸的书里并不算真正的美味,书里有一回介绍,黄蓉要献宝给洪七公做了一道“二十四桥明月夜”才叫真正的美味。
什么叫“二十四桥明月夜”呢?实际上就是在一块大肉上弄上二十四个洞,在每一个洞里再放上一块小豆腐,肉的香味融进了豆腐里,因为24个洞,所以才叫“二十四桥明月夜”。
在书里,这算是一道相当美味的美食,洪七公连尝几口,口口称赞。
看官们,你们觉得这道菜怎么样呢?烧肉加上豆腐,你觉得好不好吃呢?
好,我们说完了金庸老爷子开始说古龙老爷子,古龙写吃的,就跟金庸完全不同,哪里不同呢?古龙写吃的,都是很“土”的美食。
比如,紫禁城决战之夜,路上卖的是什么?卖的是深夜的馄饨、烧饼,还有一碗牛肉汤。
是不是感觉很熟悉?这些美食都是大多数人每天都能接触到的,它好像不是特别的美食,但是如果你有一段时间不吃,会特别想念。
古龙比较聪明的一点在于,他写吃不是随便写,他不会写下午的混沌汤,也不会写上午的馄饨摊,他写的是“深夜的馄饨摊”,小贩沿街叫卖,随处可见。
这就很吸引人了,倘若你是深夜看到这个情节,会不会激动地吞口口水,然后下楼去路边吃碗馄饨?事实上,我还真的有这个体验,在某一个深夜时,我就在夜市,吃了一碗最便宜的小馄饨。
古龙和金庸,谁更会写美食?可能是金庸老爷子,因为老爷子的美食写的你可能听都没听过。但你要说,谁最撩人,谁最挑逗人,自然是古龙。
听过米其林三星的大厨说过一句话,他说三星大厨跟普通厨师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三星大厨只负责挑逗客人的味蕾,而不是喂饱客人。
前段时间在网上看日本的和牛烧烤,也是如此,铁板上煎熟了几块和牛,然后端给客人,薄薄的几片牛肉自然是没有办法喂饱客人的,但是他确实可以挑逗人的味蕾,让你回味无穷。
从这个问题上,我想到了我教写作遇到的一个问题,我有很多学员会犯一些小问题——写文章总是不够吸引人。
写出来的作品总是让你很难读下去,如果我不是他的写作教练,那我可能真的懒得读这篇文章,因为,实在是太无趣了。
为什么写的东西无趣而且不吸引人呢?实际上是因为你没有让读者从你的作品里看到“那件东西”或者“某件事情”,你很空洞的叙述了某一件事情,但是你没有用足够的动词和情态词表述,你的文章没有场景,没有幻想,没有画面。
为什么古龙写馄饨比金庸写叫花鸡更吸引人?
因为馄饨大家都知道,谁都知道深夜的馄饨有多美味,到了特定的那个时候,说不定你真的愿意下楼去买回来吃,而二十四桥明月夜呢?你可能真的没感觉。
可能这道菜是个极品美食,但没有吃过的东西,你让读者怎么想象呢?读者没吃过,也就没有办法去理解你的这道美食,到底有多美味。
因此,极品美食的二十四桥明月夜的吸引力真不如深夜的馄饨摊,大馒头和牛肉汤。倘若汤里加上一碗辣椒,再有一个小烧饼,那真是.......
咳咳咳,说过了,说过了,我们继续来聊吸引力的问题。
写作,其实是一种无实物表演,作者只能通过文字影响读者,所以你得尽量让读者“感受到”或者“看到、听到”,否则你自己倒是嗨了,但读者其实一点也不嗨。
我想起来小时候老师教我们写作文,让我们不要写一个东西“特别好吃”,如果“好吃”一定要“描述出来”,比如你写自己吃一个糖葫芦,你可以具体说糖葫芦的味道“甜中带酸,甜度刚刚适合,微酸,正好符合你的口味”,千万不要一句“特别好吃”带过,因为特别好吃很难让读者感受这个食物,是怎么样的。
三国中经典的“望梅止渴”故事其实也是这个道理,如果当时说的是猕猴桃,可能这支部队就会因为脱水严重而丧失斗志。因为,士兵们根本不知道“猕猴桃”是什么。
你在写作时,会犯这个错误吗?
你是不是喜欢用很多专业术语,又不解释?
你是不是也喜欢经常写“特别好吃、特别好玩、特别美丽?”
如果有,从今天开始,学会改正。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