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鲍X明性侵养女”一事爬上了热搜首位。
看了@南风窗 的报道《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对案件有了初步的了解。
读完文章,遍体生寒。
现实是那么尖锐和直白,它比悲剧更残酷。
真实自有千钧之力。
这一次,千斤重锤砸在心上。
简单梳理一下案情:
2015年,星星的母亲结识了年过四十的鲍某明。
鲍提出希望和母女俩建立家庭。
鲍长相端正,人高马大,拥有国内外多所高校的学士和硕士学历。从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2016年出任烟台一家跨国石油服务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2018年任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典型的“成功人士”形象。星星母亲就将女儿交给鲍。
2015年11月,鲍带着星星到北京上学,当时星星刚满14周岁。
2015年12月,鲍对星星实施了首次性侵。
2019年4月9日,烟台市芝罘区接到星星的报案。
星星称,她的养父鲍某明在三年多的时间里限制其人身自由,并持续对她实施性侵。
当时芝罘分局认为鲍某明不构成犯罪,撤销立案。
星星回到母亲身边后不曾放弃,继续要求再次立案。
2019年10月9日,星星的案子二次立案,仍然没有后续进展。
直到今天,案件登上微博热搜,才被众人所知。
作为当事人的鲍某明公开回应,他说:
这件事说来话长。
我的人品有目共睹。
我对她一直疼爱有加,没想到她恩将仇报,背信弃义。
如今,鲍某明已辞去多家公司职务,并被西南政法大学解聘。
整个案件很多细节都“细思极恐”。如果星星没有撒谎,当年案件被撤,星星母女多方求助无果的背后是怎样的利益交易和黑暗盘结?
慢慢读下去,黑色的潮水漫过头顶,压抑至极。
网上对案件的讨论很热烈。
我们应当察觉到,这个案件又见一个熟悉的年龄——
14周岁。
鲍某明作为律师,他是知法懂法的。他在犯法之前,一定是做了充分的准备。
比如,他选择了2015年11月刚满14周岁的星星作为犯罪对象。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强奸罪名成立。女孩年满14周岁之后,如是自愿,强奸罪罪名不成立。如有金钱利益关系,也会影响定罪。
在之后的案情办理过程中,鲍某明有可能抓住这几点来给自己脱罪或者减轻刑罚。
刚满14周岁的星星因为年龄合适成了鲍某明眼中的“羔羊”。
世间有刚满14周岁的“羔羊”,
也有不满14周岁的“恶魔”。
2019年10月,大连一起“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关注。
最终,男孩因未满14周岁不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刚刚过去不满一年,记忆犹新。
14周岁,是法律为了保护公民而设定的年龄条件。
年龄可以判定你是否受到法律制裁,
但善恶是不分年龄。
每个人初来到世上,都是空白的。
善恶的观念在成长过程中慢慢形成。
从小看老,孩子是身边人的一面镜子。
我见过子弟小学里衣着朴素,“愿为天空点亮一盏盏灯”的男孩;
我见过在奶茶店指着服务员鼻子恶狠狠地咆哮:你动作给我快点!的男孩;
我见过在雨夜默默把雨伞举过身边人头顶的女孩;
我见过听别人讲述自己的故事时在一旁翻白眼的女孩……
我没见过他们的父母,但心里已经有了他们的清晰模样。
孩子是父母的缩影,父母是孩子的未来。
孩子们的内心同大海一般,
天空是什么颜色,海就是什么颜色。
善恶来源于家庭,源于生活,根植于内心。
我们每个人都是孩子的身边人,是善恶念头的播种人。
星星在鲍某明多年的性侵和精神控制下痛苦万分。她有严重的抑郁症和应激障碍,多次试图自杀。但她仍然坚持二次立案,并且忍受着回忆噩梦的苦痛配合笔录和调查。
她的坚持只因为鲍某明威胁她的一句话:
“我还会找另一个女孩子。”
“不能让这些发生在其他孩子身上。”
星星是这样想的。
于是她拼命坚持,不愿放弃。
鲍某明没有想到,自己刀下的“羔羊”会如此勇敢坚忍。
他只是没有料到,被埋在污泥里数年的“羔羊”并没有被黑暗吞没,
她的心中仍有一汪湛蓝的海水。
善念是水,也是披荆斩棘的利刃。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这也许是人间真实,但绝不应该是心中信念。
不论年龄,请保护自我,坚持善良,播种善念。
祈望恶终有报,善念长存。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