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第一章:

跑步对作者来说,是每次设定目标,来超越自己,提升自己的,即使处于特别平凡的水准,都不重要,只要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那么一丁点,才最为重要。

对于长跑选手而言,在跑完全程时能否带来自豪或者类似自豪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

跑步的要领和写作一样:在似乎可以写下去的地方停下笔,第二天重新着手时便易于进入状态。

别人有别人的价值观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我的价值观与之相配的活法。

首次体验到年龄的增长,也是首次体味到由此到带来的情感。跑步时浮上脑际的思绪很像天际的云朵,形状各异,大小不同。它们飘然而来,又飘然而去。然而天空尤是天空,一成不变。云朵不过是匆匆过客,它穿过天空,来了去了。唯有天空留存下来。所谓天空,是既在又不在的东西,既是实体又不是实体。天空这种广漠容器般的存在状态,我们唯有照单全收,全盘接受。

当受到某人无缘无故的非难时,或是觉得能得到某人的接受却事与愿违时,我总是比平日跑的更远一些,让肉体更多的消耗一些,好重新认识这个软弱的人类。而且跑长于平日,便是强化了身体,哪怕一点点。 发怒的话,就将那份怒气冲着自己发好了。感到懊恼的话,就用那份懊恼来磨练自己好了。能够默默吞咽下去的东西,就一星不剩的吞咽进体内。在小说这一容器中尽力改变它的姿态和形状,将它当做故事的一部分释放出去,我努力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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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作者和妻子开餐馆,作息时间不规律,但因为喜爱写作,而将店铺转让,搬到了僻静的地方去住,专心写小说。生活由“开”变为了“闭”。生活习惯也变好了,每日早上五点起床,晚上10点之前睡觉,简朴而规律,清晨的几小时做比较重要的工作。由于长期不运动,体重增长,所以在33岁的时候,开始跑步。每天一小时。然后开始喜欢吃蔬菜,吃鱼补充蛋白质,烟也自然而然的戒掉了。但从不向人推荐跑步,因为何等意志坚强的人,何等争强好胜的人,不喜欢的事情终究做不到持之以恒,就算做到了,对身体也不利。

不想跑步的日子,就会问自己:你作为一个作家可以在喜欢的时间待在家工作,不必挤公车,早出晚归,不必出席无聊的会议,这不是很幸运的事么?与之相比,不就是在附近跑上一个 小时,有什么大不了的?

分清事情的优先级,到一定年龄之前,如果还不制定这样的计划,人生就会失去焦点,变得张弛失当。

第三章

讲述作者在盛夏的雅典跑第一个42公里。跑的是马拉松的原始路线,很有纪念意义。

效率的高低并非决定生活方式价值的唯一标准。

跑到了终点,加油站的大爷听了我的故事,剪下花盆里栽种的花儿,做了一个小小的花束,送给了我,异国他乡的人这种小小的关爱,给人刻骨铭心的感动。在早晨的马拉松村咖啡馆里,尽情享受冰镇的阿姆斯特尔啤酒,啤酒诚然好喝,却远不像我在奔跑时热切向往的那般美妙。

失去理智的人怀抱的美好幻想,在现实世界中根本是子虚乌有。

第四章

作者写小说的方法,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时学到的,培养集中力,和耐力,都可以通过训练在后天获得,也可以不断提升资质。只要每天坐在书桌前,训练将意识倾注于一点三四个小时,自然就能掌握,同跑步强化肌肉做法很相似。每天不间断的写作,必须集中意识工作——将这样的信息持续不断地传递给身体系统,让它牢牢记住,再悄悄移动刻度,一点一点将极限值向上提升,注意不让身体发觉。这样每天坚持慢跑,强化肌肉,逐渐打造出跑步者的体型是异曲同工的。给它刺激,持续。再给它刺激,持续。这个过程当然需要耐心,不过一定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怀着 “不能长命百岁不打紧,至少想在有生之年过得完美”这种心情跑步的人多的多。同样是十年,与其稀里糊涂的活,目的明确,生气勃勃的活当然更令人满意。跑步无疑大有裨益。在个人的局限中,可以让自己更为有效地燃烧,哪怕只是一丁点,这便是跑步的特质,也是活着(在我来说也是写作)一事的隐喻。

作者脉搏每分钟只有50跳,这很适合长跑。

第五章

清晨的查尔斯河,哈弗新生的女生们扎着马尾辫在河边跑步,英姿飒爽的一个一个赶超过去,他们似乎习惯超越众人,不习惯被别人超越。而作者对败绩早已习以为常。

但凡值得一做的事情,自有值得去做甚至做过头的价值。

还有一个月作者即将参加纽约马拉松比赛,每周大概以六十公里完成练习。

作者觉得跑步很适合背诵演讲稿之类,一边几乎无意识的迈步,一边在大脑中依序排列词语,校验文章的节奏,设想词句的韵律,就这样一面将意识放置于某处,一门放脚奔跑,便能毫不费力的以自然的速度跑很久很久。

第六章

作者挑战超级马拉松,一天之内跑了100公里,整个过程中,不管奔跑的速度是多少,从不会走,这是作者的原则,违背了自己定下的原则,哪怕只有一次,以后就将违背更多的原则,想跑完这场比赛就是难上加难的了。跑到75公里时,似乎出窍了,什么也不思,什么也不想,超越了许多人。跑完全程时,有一种类似自豪感的东西涌上心头,这是一种个人的喜悦:“自己体内仍然有那种力量,能主动迎击风险,并且战胜它!”是一种安心感。

所谓的结束,不过是暂时告一段落,并无太大的意义,就同活着一样,并非因为有了结束,过程才具有意义,而是为了便宜地凸显这过程的意义,抑或拐弯抹角地比喻其局限性,才在某个地点姑且设置一个结束。

超级马拉松的意义最重要的却不在,而是精神上,某种精神上的虚脱之感。需要调整,倦怠期过去,找到继续想要跑步的小小萌芽。—小目标: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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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作者描述即将去纽约参加马拉松之前的身体状况和期盼的心情。

膝盖因为天气突然化和练习过度出现了一点小问题,在赛前页完全恢复了正常的状态。

手中所持的,仅仅是经验和本能。经验告诉我,“该做的都做了,怎么胡思乱想页也是于事无补,只有坐等那一天的到来”

马拉松赛,只有享受它才有意义。

纽约的秋日:十一月的纽约实在十个魅力十足的城市,空气仿佛打定了主意,澄净而晴朗。中央公园的数木开始染成金黄色。天空高不可测,高楼大厦的玻璃奢华地反射着阳光。从一个街区到另一个街区,似乎可以无穷无尽地一直走到永远。波道夫·古德曼百货店的橱窗里展示着高雅的羊绒大衣。街角飘漾着烤椒盐卷饼的香味。

第八章

作者在铁人三项的比赛前几个月开始练习自行车,松下的钛合金竞技用车的车身上写着“18 Til I Die”意思是至死都是18岁。作者是个密纹唱片狂,颇费时间,费用也不容小觑。

2005年参加了纽约马拉松,赛前认真训练,并没有跑出理想的成绩。2006又参加了波士顿马拉松,有意减少了训练量,但成绩与在纽约的马拉松几乎没有差别。所以决定,直至重新获得“好,这次跑的很好”的感觉,今后我将依然毫不气馁,孜孜不倦的参加全程马拉松。不管别人说什么,这是我与生俱来的性格。

不拘什么,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做自己喜欢的事,我就是这样生活的。纵然受到别人阻止,遭到恶意非难,我都不曾改变。这样一个人,又能向谁索求什么呢?

第九章

作者在一次惨加铁人三项比赛游泳时突然游不动了,无奈弃权。为了从打击中恢复过来,花费了很多的时间,之后的四年时间不间断的参加全程马拉松,但难以释怀铁人三项的比赛失利。

我属于执拗的性格,假如有什么事倾未能做成,就会一直做到成功,否则便抛舍不下,心情也无法平静。

改良泳姿花费了很久的时间,克服了出发时的恐慌(呼吸过度)。感叹:无论到了多大的年龄,只要人还活着,对自己就会有新的发现。

训练和比赛在肉体上都是痛苦的,正因为刻意经历这痛苦,我们才能从这个过程中发现自己活着的感觉,至少是发现一部分,最终认识到:生存的质量并非成绩、数字和名次之类固定的东西,而是包含于行为中的流动性的东西。

对我们至关重要的东西几乎都是肉眼无法看见的,然而用心灵可以感受到的。而且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往往通过效率甚低的营生方才获得。即便这是虚妄的行为,也绝不是愚蠢的行为。我如此认为,作为切实感受,作为经验法则。

这样低效率的营生是否可以维持下去?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我不厌其烦、锲而不舍的坚持到了今日,也很愿意尽力坚持下去。正是长距离赛跑培养和塑造了现在的我,或多或少,或好或坏。只有可能,我今后也会跟类似的东西一起逐渐老去,送走人生吧。

我今年冬季可能去世界某处,参加一次全程马拉松比赛。明年夏天恐怕还会去哪挑战铁人三项比赛。就这样,季节周而复始,岁月流失不回,我有增长了一岁,恐怕小说又写出了一部。勇敢的面对眼前的问题,全力以赴的逐一解决。将意识集中于迈出去的每一步,同时还要以尽可能长的眼光去看待问题,尽可能远地去眺望风景。我毕竟是一个长跑者。

成绩也好,名次也好,外观也好,别人如何评论也好,都不过是次要的问题。对于我这样的长跑者,最重要的事用双脚实实在在的跑过一个个终点,让自己无怨无悔:应尽的力我都尽了,应当忍耐的我都忍耐了。从那些失败和喜悦之中,具体的不断吸取教训。并且投入时间投入年月,一次次累积这样的比赛,最终到达一个自己完全接受的境界,抑或无限相近的所在。

如果我有墓志铭,我愿这样写:村上春树—作家(兼跑者)他至少是跑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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