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乐清“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发生后,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滴滴事件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
1、如果公司员工犯罪,员工直接上司该负什么责任,公司该负什么责任? 例如,员工行贿、受贿;员工渎职,会计人员出假报表;员工谋财害命,等等。
2、如果不是公司员工,但在公司平台上注册的私人和私人企业犯罪,业务负责人该负什么责任,公司该负什么责任? 例如这次滴滴平台上顺风车司机的杀人事件,对相关负责人的惩罚是轻了还是重了?
还有,淘宝等电商平台上打假的负责人,在仍有假货的情况下应不应该受到惩罚?现在又出来个“拼多多”,他的平台负责人是不是也应该受到惩罚?还是说道个歉,解释一下就可以了事?
3、如何评价一个企业?
伊利、蒙牛是好企业么,双汇是好企业么,华为是好企业么,万科是好企业么,滴滴还能算是好企业么?
蒙牛、伊利出过三聚氰胺事件
双汇出过瘦肉精事件
华为出过员工跳楼事件
万科出过托管倒楼事件
滴滴三个月内出了两次顺风车司机杀人事件
我们要不要杀死关停这些公司?杀死他们之后我们的衣食住行会更好么,我们的生活质量会更高么,我们的生命会更有保障么?
4、如何评价程维和柳青,他们还算是企业家么?
如果他们是你的同学、朋友,或是亲戚,你会和他说什么?你是安慰、鼓励、为他们加油,还是批评、谴责、谩骂?
如果对你来说,他们只是滴滴董事长、总裁,你又如何评价他们? 你的评价是否一致呢?
希望读了这篇文章的朋友们也能静下心来,一起思考。
对凶手要杀无赦,对亡命之徒要杀一儆百。
但先别急着杀死滴滴(有网友要求下架滴滴出行APP)。
滴滴一下,马上出发,给很多的平民百姓带来了便利。
以前,每有急事,在路边挥手招出租,越着急越见不车;事情办完了,却经常看到空车。 我有时出差外地深夜回京,公交停运,是打滴滴出租回家。孩子生病,也是坐滴滴出租去的医院。
我不会谴责程维、柳青,我希望他们吸取教训,加强风险管理,将滴滴办得更好。他们需要承担他们该承担的责任。
我不会让老人,孩子再单独乘坐顺风车之类的交通工具。我希望美团、阿里加快进入“网约车”市场,让竞争更加有效。如果滴滴继续不作为甚至作恶,让市场去淘汰它。
我希望政府完善法制、加强监管、遏制垄断、打击恶性竞争,让“网约车”市场更加规范有序。我希望犯罪者、凶手越来越少。
最后,我提醒朋友们: 在这个世界上,小人、恶人、亡命之徒还有不少,无论是在中国、美国、世界各地,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要注意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