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奇葩又糟心!
张女士在长沙现场看好一套装修房,买下时房东在合同里约定,房屋附属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随同该房屋一并转给张女士。因有租户在住,十月份张女士才来收房。结果原装修被租客拆得一干二净,连入户门都没剩,简直比毛坯还毛坯。
租客的行为算不算破坏他人财物?张女士的经济损失,该由谁来承担?目前,中介公司、房东、租客正在和张女士沟通赔偿费用。而租客却理直气壮,“我租住此房时是毛坯,房子是我自己装修的,我肯定会拆走啊。”
由此看来,如果没有破坏房屋原样,租客应该没毛病。住进去自己装修的,走时不愿让业主占便宜也很正常吧。有大问题的应该是房东,没有和租客沟通清楚这个装修怎么处理,毛坯租出去,却还想占别人装修的便宜,按精装卖房给张女士。
看来,装修再好的房子也不是自己的,租房真不如买房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