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又称U型组织,是科学管理之父泰勒在科学管理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也是我国现代工业中最常见的一种结构形式,且一般适用于规模不是特别大的大中型企业,这种企业产品品种不用太复杂,可以较为单一,市场情况也要较易掌握。而在国外,美国的钢铁公司就是以这种方式在二十世纪初期成为第一个10亿美元的企业,其次美国的标准石油公司也是采用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的先驱。而这种组织结构最成功的案例其实是美国的福特公司,它使福特公司开发出了流水线的作业方式,是汽车工业更加规模化和高效。可以说,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比较适合与流水线相关联的企业或部门。
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是为了完成较为复杂的任务或功能,而完成这项任务或功能的组织内的所有人员与部门都归直线主管领导,并执行主管下达的职责范围内的命令或任务,并且这些人员或部门的最高直线主管对其职能范围内的问题拥有全部的权力。
以一个刚刚成型的大中型工厂为例,董事会能够直接管理总经理,但是并不能对总经理所管理的各个部门和人员下达命令,因此,在该工厂的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中,总经理才是最高直线主管。
其次,为了明确工作职责,便于分门别类地下达命令,让各个部门能够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履行其职能,在总经理之下需要设置专业的人员分管专业的部门,例如设置总工程师分管技术部门,业务经理分管业务部门,生产经理分管生产部门,采购经理分管采购、仓储和物流部门,财务会计分管财务部门。而在生产部门下还应分别设置生产车间经理与质检车间经理分别管理其职能内的部门。而总经理只用直接对各个分管经理下达命令,再由各个分管经理将任务或命令向自己管理的部门下达,相对而言就可以减少一些总经理的工作量,使其能够集中精力办大事。
但是这种组织结构同时也存在许多缺点,因为各个部门由不同的分管经理领导,而缺乏总的领导,所以在执行任务与命令的过程中容易造成管理混乱,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差,各个部门之间可能会出现矛盾与分歧。除此之外,还不利于当今社会最需要的全面性人才的培养,只会让各个职能人员往自己擅长领域的纵向或深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