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简称“四链”)深度融合,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2024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坚持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一体部署实施。在“四链”中,资金链作为联结和贯通经济活动的“主动脉”,是驱动创新链、支撑产业链、塑造人才链的关键要素。因此,以资金链为基点,推动其与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不仅是优化要素资源协同配置、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内涵,也是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途径。
推动资金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关键是针对创新活动性质,明确各类公共资金与营利性资金的职责和使用边界。应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释放多层次资本市场效能,并采取风险资金投种子期、信贷资金投成熟期的配置策略。利用“财政资金+风险资金+商业资金”模式,集中各部门基金打造“基金群落”或“基金矩阵”,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推进“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
推动资金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关键是要解决资金链与产业链融合中的脱节问题,促使各类资金更积极、更深入、更有效地融入并服务产业发展。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建设,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歧视性干预手段,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制度;对于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并根据其融资需求与风险特征差异化定制金融服务。
推动资金链与人才链深度融合,关键是要解决资金链与人才链融合中的低效问题,为科研经费管理和科技成果分配建章立制,以更大程度地激发人才科技创新与转化成果的积极性。建立以信任为基础、以激励为导向、以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减少人才链运作资金链的束缚,赋予科研人才更大程度的经费支配使用决定权,增强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以完善科技成果分配制度推动人才链更积极地反哺资金链,提升科研人才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价值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