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往往对房产分割分歧较大。一般情况下,婚后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如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这些都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形式,基本上没有争议。不过现实中,我们也经常看见,夫妻双方会在产证上登记不同的份额比例,那么诉讼中,对于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是按照登记的产权份额,还是按共有财产分割处理呢?本文结合可能影响法院判决房产份额的三个因素,即一方父母出资、婚内财产约定、离婚协议约定等,展开案例解析。
本文关键字:婚后购房,产权登记份额,法院判决分割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份额,非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简介
(2014)渝一中法民终字第07470号
冯某与周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房屋的权属证上载明:该房系周某、冯某按份共有,周某占95%产权,冯某占5%产权。一审中冯某提出自己作为共同产权人对整个购房和按揭贷款过程一无所知,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主张分得50%的产权。周某辩称,讼争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其父母的财产,该房屋的购房款及所有款项均是父母所交,因父母不能按揭贷款,故以其与冯某的名义办理,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登记两人的名字,即便是按原告的说法该房屋系父母赠予,也是赠与被告一方的,原告所占房屋产权只有5%。法院经审理驳回的冯某的诉请,判决冯某分得5%产权,周某分得95%产权。
律师分析
本案中周某的产权份额95%,冯某产权份额是5%,周某父母全额出资是两人房产份额登记不同的重要影响因素。法院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认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故周某名下来的95%产权是其父母对其个人的赠与,是周某的个人财产,冯某名下的5%产权,应当视为周某父母对冯某的赠与,且已按法定方式完成产权登记,应属于冯某的个人财产。因此,冯某要求主张50%房产份额,不应得到支持。
2、婚内财产协议可约定婚后购房归一方所有
案情简介
(2016)京02民终3080号
成某和张某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朝阳区房屋一套,产权登记在张某的名下。现张某要求离婚,并按婚内财产约定分割共同财产,成某不同意。张某提价了三份婚内财产约定,分别是双方于2008年3月1日、4月18日、2010年12月7日签订的,约定内容是“张某不再对北京鑫舒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股权提出再次上诉;北京鑫舒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成某为法人)一次性补给张某叁佰伍拾万元一年内付清。成某放弃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东方瑞景某座某某的房产”。法院经审理判决:准许张某与成某离婚,位于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某号某号楼某某号楼房一套(建筑面积133.86平方米)归张某所有,成某一次性给付张某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整。
律师分析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中,法院结合案件事实查明,张某提交的三份婚内财产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张某要求离婚后就房产问题按照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约定处理,理由充分,最终予以了支持。关于如何保障婚内财产约定有效,笔者曾总结了一篇小文,如有兴趣,可以点击阅读《咨询解答:签“离婚协议”还是“财产协议”?效力完全两样!》。再次提醒,婚内协议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不是随便写写的,婚内协议如涉及房产份额变更,需要到房产登记中心作相应的产权份额变更。
3、离婚协议约定婚后购房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约束力
案情简介
沪0117民初9384号
郭某(女)和鲜某(男)婚后购买位于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一套商品房,登记在鲜某名下。2016年1月28日,双方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第三条约定:女方付款购买的房产暂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龙腾路商品房,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2016年2月26日,双方复婚,现因双方感情无法恢复,郭某起诉离婚要求判令房产归自己,被告不同意。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郭某的诉请。
律师分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需举证证明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本案中,双方在2016年1月26日签订的离婚协议应当合法有效,法院判令系争房屋归郭某所有,也主要是依据双方在第一次离婚时签订的这份离婚协议的约定。
小结
我国法律允许夫妻约定财产制,允许夫妻双方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做出分割约定。关于婚后购房,我们平时讨论更多的是加不加名字,但夫妻二人都上名后是否区分房产份额、房产份额如何登记、是否还需要辅助协议约定,也是值得考虑的问题,从本文所列举的三个案例可以看出,不同的产权份额登记方式,意味着不同的财产约定,也对应着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需要提醒的是,民事诉讼证据为王,相关的约定一定要有辅助的证据支撑,书面的协议约定建议一定要有,且约定的越规范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