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落摘抄:
“死可以了结一切,因而常作为故事的总收场,但是,用婚姻来收尾也很恰当;那些世俗所称之的大圆满,自命风雅的人也无须鄙弃。常人有一种本能,总相信这么一来,一切该交代的都交代了。男男女女,无论经历怎样的世事变迁,最终被撮合在一起,两性的生物功能已经实现,其兴趣也就转移到了未来的一代。然而,在我写到结尾时,读者仍然摸不着边际。这本书是我用来回忆我的一个故人的,这人虽然和我非常亲近,却总是好长时间才得以见上一面。他其间的经历我几乎毫不知晓。我想我能杜撰一些情节来补足这些空缺,从而使故事读起来更连贯,这种做法固然可以,可是,我无意如此。我只不过是想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记下来,如此而已。”
“或许他永远不会出名;或许在他生命终结时,留在世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迹多。到那时候,假如还有人读我写的这本书,那可能是因为书本身引起的兴趣。但是,也许他为自己选择的生活方式,以及他性格里所特有的坚定和驯良,会对他人的影响日益加深,若是这样,可能在他去世多年以后,有人会意识到这个时代曾经生活过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到那时候,人们就能看出我这本书写的是谁了,而那些想要稍微知道一点他早年身世的人,或许可以在书中找到一些他们想要的东西。在我看来,本书虽有如上所述的种种不足,但对于日后将为我朋友作传的人来说,仍不失为一本具有征引参考价值的书。”
“如同希罗多德以来的许多历史学家一样,我也有擅自加入的部分;故事里角色的谈话有些并非我亲耳所闻,且也不可能亲闻。我这样做,其理由和那些历史学家是一样的,因为有些场合若只是重述,就会毫无生气,加进谈话则会生动、真切得多。既然我想让读者读我的书,我就会尽力让我的书值得一读。私以为做出一些调整并不为过。聪明的读者一看便知哪些地方做了虚构,至于能否接受完全取决于个人。”
“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亦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会走路的农场或者城市公寓,儿时玩过的游戏,私下听来的荒诞故事,吃过的饭食,上过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诵过的诗篇和信仰的上帝。正是这一切让他们变成现在的模样,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才行。要了解他们,你就得是他们。正如你没有观察就不能了解一个异域的人一样,要在书中把他们真切地刻画出来就更难了。就连亨利·詹姆斯那样一位精细的观察家,在英国居住了四十年,也没有能够创造出一个十足英国气的英国人来。至于我,除几篇短篇小说外,从没有打算过写本国以外的人;短篇小说里敢于写外国人是因为短篇的人物只需粗略勾勒而已;你只需要写出轮廓,细节之处任由读者自己补充。”
“但是,在廊沿处可以见到赏心悦目的景色,一座有黑色顶子的红色大谷仓、一丛老树,除此之外,在视力可及处能看到褐色的田野。景色虽单调,可是阳光加之热烈秋天的色调,却让那一天显得可爱至极。展现在你面前的广阔寂然里,有一种欢愉。冬天这里一定寒冷寂寥,夏天或许干燥炙烤,然而,此时在这个季节却令人兴奋不已,因为宽阔的视野邀请灵魂踏上一次冒险之旅。”
毛姆的故事有一种由他所钟爱的旁观者视角叙事带来的冷静和抽离感,让读者可以很好的反思自己在每个没睡醒的清晨干下的蠢事儿。除此之外,在这本书中,毛姆还用流畅的文笔串起了一条河,从咆哮的二十年代奔流不息的美国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