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历来对故乡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衣锦还乡、解甲归田也是很多人的美好愿望。毕竟,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地名,更多的,它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开始的地方,包含着纯真的童年,两小无猜的小伙伴,以及对世界最初的认识。当然,人总要成长的,当年龄越来越大,小小的故乡再也无法满足我们膨胀的好奇心,所以我们选择了离开,想要在更广阔的天地闯一闯。但是,体验了残酷的现实之后,我们还是会想起当初离开的故乡的美好和单纯。
故乡,至少在我们心里是美好的。可是,现实真的是吗?
当我看了眼电影《杰出公民》的故事梗概之后,我就有一种熟悉感。
小说家丹尼尔从刚出道起事业就顺风顺水,如今更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攀登上了职业的顶峰,然而这荣誉却并未带给他满足,恰恰相反,丹尼尔担心名声和财富会夺走他文学创作上的灵感与锋芒。
一晃眼五年过去,丹尼尔热度不减,邀约和奖项不断,可冷淡而又避世的他只教助手一一回绝。一封来自小镇萨拉斯的信吸引了丹尼尔的注意,萨拉斯是他阔别已久的故乡,如今邀请他踏上故土,接受“杰出公民”的奖项,在未告知媒体和朋友们的情况下,丹尼尔独自踏上了返乡的旅途,在那里,他再度见到了曾经的恋人艾琳,如今的艾琳早已经嫁为人妻,而她的丈夫正是丹尼尔的旧友安东尼奥……
这不就是一个功成名就的游子,在某一时刻,突然想起了萦绕心头的故乡,最后决定来一次衣锦还乡,然而正如电影里所说的「我小说的主人公永远离不开,而我也永远回不去」,尽管回到萨拉斯,丹尼尔看到一起长大的发小,少年时相恋的爱人,中学的老师,可是这一切都不再是原来的模样了。因为丹尼尔已经功成名就,成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成了小镇的「杰出公民」。坐着消防车巡游的尴尬,担任绘画比赛评委时还会遇到地头蛇势力的阻挠,作为成功人士就会接到乡亲们各式各样的求助。这一切都不是一个长期旅居海外的作家所能忍受的。所以,可想而知,丹尼尔只能黯然离开,故乡终于是回不去了。
不知道大家是否认识一个农民歌手,他叫朱之文,靠着一副好嗓子,最终从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摇身一变成了一位家喻户晓的央视常客歌手。通过这次命运的转变,朱之文自然衣食无忧,而且作为农民出身,他对自己生活的村子还是念情的,自己出钱修路,也算是造福乡民了。然而,淳朴的乡亲们还是想要更多,「要想叫俺说他好,就为每人买辆轿车、一人给一万块钱」。这样的事情很匪夷所思吗?不,这样的乡亲才是真实的。
作为一个出生于农村的小孩,我对于自己的老家还是有特殊的情感的,毕竟那里保存着我的童年时光。我怀念着和小伙伴一起玩水,一起捉知了,一起上山玩耍的美好时光。长大之后,离开了故乡,小伙伴也分开了,但是记忆是不会被抹去的,那些岁月留下的友谊是不会抹去的。可是,如果要问我是否先回到那个阔别已久的故乡,我可以不假思索的否认,因为现在的故乡并不是我心里想着的那个安乐乡,而是一片修罗场啊。我能从我的父母亲戚口中听到很多关于老家的消息,什么这家和隔壁争一亩地啊,那家不小心毁了谁的菜园啊,谁谁出份子钱出少了……这就是一地鸡毛的故乡啊,有谁会想回去吗?
看《杰出公民》的时候,我越看越会想起我们的莫言先生,因为太多相似的地方了。同样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样是以自己的故乡为原型写了很多作品,同样受到故乡人的热捧,莫言的老家高密已经弄起了「莫言故居」。所以说,和南美一样,中国也是一片魔幻现实主义的热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