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去图书馆办了赔书手续,赔了一本二十几块钱的书,虽然书价不贵,但也算是了了一件小事吧。
我们借任何东西,都讲究个有借有还,图书馆更是靠着一借一还来经营的,当然图书馆属于公益性单位,不靠这种借与还的方式来取利,但是读者借出去的书,若是还不上,还是得赔啊,不然如何约束读者还书呢?
先说说我的书是怎么遗失的吧。
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遗失书本了,第一次遗失的书本是给我儿子借的一本儿童书,小家伙虽然不怎么识字,但见我给他借书了,他还是非常开心的,以致于当时非要带一本书去幼儿园。
我当时答应让他带书去幼儿园时一再提醒他,要记得把书带回来,可儿子还是忘记了,我自己也忘得九霄云外去了。时间一长,根本记都不记得那本书具体在哪了,要还书时,我们在家找了半天,还是没找到,最后只好赔钱了。
不过儿子的这本书,儿子好像后来又带回来了,时间长了,我有点记不清楚了,依稀记得我后来是把那本书还回去了的。图书馆有一点非常好,就是这书即使你已经赔过钱了,不管多久,你找到书后,都可以把书还回去,图书馆还会把钱退还给你。
这一次遗失的是我给自己借的书,至于为什么会遗失呢?这还得说到我摔跤的事呢,当时收拾东西准备去医院动手术时,我随手给自己带了一本当时在看的书,一来可以打发一下无聊的时光,二来也不想自己一有点什么事情就把书放下。
只是这书带去看没看几页,却把书落医院了,我猜应该是在床上,裹进被子里了。某人开车上路后,我才想起那本书来,才跟某人说到我书落在医院了,这时的他懒得搭理我呢。想着还差几十页就要看完了,因为这个原因而不得不中断,感觉还是蛮可惜的,但为这么一本书,让他掉头回医院,我也觉得确实没什么必要,大不了赔钱嘛。
回到家,我想到自己后面还要去医院复查,所以抱着一丝侥幸,想着是不是可以让护士台的护士先帮我把书收起来呢?等我来复查时,再到那边的护士台那里去拿。
我这么想着,于是给我的主刀医生发了个信息,从他这里我要到了护士台的电话,随后我就给护士台打去电话。我先自报了之前的床号,然后说自己出院时把一本书忘在那床上了,问她们收拾床铺时有没有看到我的书?
我心想这样一本书,不管是谁收了,应该都会交到护士台吧?但我得到的回复却是:没有。我在电话里听到,接电话的护士还在旁边帮我找了一下,后面又问了收拾床铺的阿姨,结果却都是没有。
年后过去复查,经过我住院的那栋楼时,我又想起自己的那本书,刚想上楼去问问时,却在门口处被保安拦住,说什么不是里面的病人不能入内,我跟他们解释说自己之前在里面住院的,有东西落里面了,他们却还是不让进,但他们说,我可以打个电话到护士台,确定东西在,可以让护士台的护士送一下。
于是,我又给护士台打了一个电话,护士台给我的答案还是没有。既然如此,我也只能安心接受书本遗失的事实了。
接受了书本遗失的事实,后面就该想着赔书了,只是这书,我想赔还闹出个一波三折呢。
一开始,我趁着还其它书时,问了一下这本书的价格,想着下次来把书赔了。在这本书还书期限到期之前,我带上了书钱,准备把这本书给赔了,但图书馆的管理员却给我办了续借,让我回家再好好找找,这一续又是五十六天。
后来我又趁着周末借书的机会,想把这本书赔了,志愿者(周末好像都是志愿者在这边上班)给我看了看,说我这书还没到期,让我回家再找找看,实在找不到要赔的话,也周日的时候来赔。行吧,那就某个周日再去吧。
所以,上周为了还那本书,我又特地跑了一趟图书馆。没想到,这一去,那书还逾期了,还好我多带了几块钱,顺利把书赔了,不过管理员办好赔书手续后,还是再三叮嘱我回家再好好找找,找到了再把书还回去,还说她们希望我能把书找到,不希望读者赔钱。
这书总算赔好了,好在我离图书馆近,也没有感觉特别繁琐。通过这次赔书,我发现,这些管理员们的工作态度真的是我们很多人的学习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