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权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付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例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才能有序推进。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证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管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腰斩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者权利、履行职责或者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人民内心的法律。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搭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又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律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们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发不断深化相适应,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时间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绝不照搬国外的法治理念和模式。
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阔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支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法治中国不断推进。
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主要任务
一、修宪的意义 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我们先发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了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100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二、宪法重要性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权重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