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主任科员为界限,只讨论主任科员及以下在职公务员的异地调动,因为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调动规则与之不同。
很明显,遴选考试是在职公务员异地调动的有效组织途径,这种考试调动分为几种类型:
1.面向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遴选和选调,也就是在统一的行政辖区内的调动,比如从基层到市直机关、省直机关;
2.面向全省、全市范围以外的遴选和选调,也就是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的遴选考试,例如深圳市经常面向全国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合肥等省会城市面向全省包括其他地市遴选和选调工作人员;
3.以籍贯或配偶工作地为基准,解决“回家”或“两地分居”等问题。
例如江西省直机关2019年遴选公告明确“外省地市级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本人为江西籍或配偶在江西工作1年以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很多考生誉为德政,因为遴选之外,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跨行政区调动很难。
除了遴选之外,有没有其他途径呢?
那就是公务员转任,例如根据《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2021年7月)第十四条规定:对有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特殊情形的公务员,机关认为确有需要,申请跨地区转入本机关的,应当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转任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需要调动相应的人脉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