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说到两本书。一本是上个月读的加缪《局外人》,另一本是近几天读的毛姆《月亮和六便士》。由于在两本书中感受到相似的思想,决定放在一起来写。
《局外人》的主人公默尔索平日是一位普通小伙,和别人不同的是他性格沉闷、迟钝,或可以说是冷漠。他只对当前的状态特别在意,比如是否舒适、是否饥饿、是否困倦、是否感到冷或热,而不会缅怀温馨的过往,不会憧憬缤纷的未来。默尔索的母亲在养老院去世,他没有一点悲伤,只觉到去乡下送葬的过程很累很热,送葬回来的第二天照常上班,生活没有丝毫变化。如果有什么能解释他为何是如此性格,我想只能说是上帝赋予他的特质。默尔索在自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但不能完全算作正当防卫),枪杀了一名阿拉伯人。法官和陪审团认为这名罪犯对母亲去世都如此漠然,又考虑到他在生活中其他不正常表现,认定他一定是名心狠手辣的变态杀人狂,最终判处默尔索死刑。
《月亮和六便士》是第一人称作品。几十年来安分守己的伦敦股票经纪人斯特里克兰突如其来地抛弃妻子儿女、放弃事业,只身一人前往巴黎开始绘画生涯。他性格乖戾,坚韧执着;行事言行从不考虑他人感受,用最恶毒的话挖苦最忠心的朋友,毫无负罪地破坏美满的家庭,朋友之妻为他而死他却若无其事;不在乎一切物质上的短缺,无视贫穷、病痛、肮脏,只带着一种中了邪般的使命感追求心中的美。他在世时籍籍无名,他莫名其妙的画作也未让人正眼相待,因麻风病死后几年,他的画重现天日般获得公众追捧,他成为人们口中最具传奇和浪漫色彩的天才画家。
两本书共同的特点是,书中主要人物在我们看来或者说大众看来,都是那么不正常。“正常”是个相对词,有“正常”就有“非常”。人们认为默尔索冷漠无情,是人们把自己置身于他的处境,认为母亲去世就该悲伤,这对于我们来说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逻辑,但这逻辑正确吗?我们都认为对,它就是对的吗?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因果关系吗?
但从社会的角度而言,像默尔索这样的“不稳定因素”,势必要被社会游戏排除在外。这是社会的残酷之处:如果你不按照社会的规则来,你就将被它淘汰——虽然你也许并不在乎是否被社会接纳,但我想能完全摆脱它的人凤毛麟角。孔子说自己“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就是说已经完全适应社会的规则,随便怎么作为,都能不由自主地在定好的框子里行事。关于人的这一点有趣之处,将在下一篇文章里探讨,不在书评里展开。
斯特里克兰若是你我生活中的朋友,想必你我也会对他恨之入骨。他挖苦你讽刺你,句句剜心,你回敬他的怒骂却总像重拳打在柔软的棉花包上不对他造成丝毫伤害。你可以厌恶他,可以诅咒他,但你却没法评断他——他在追求属于自己的美和理想,那之外的一切不值一提,虽然和其他人不同,但那的确是他的价值观。而且从最终的结局看,他的一生也已足够;足够不是因为他名留青史,而是他死前已经完成人生中最满意的画作。他只追求一切之于自己的意义,不在乎之于他人的意义。
李继宏译本《月亮和六便士》的导语,通过对毛姆所处历史背景的分析,将小说意义的发掘更进一步。斯特里克兰形象的塑造很大程度上参考画家高更的经历,同时也糅有毛姆个人的要素。毛姆所处的时代,正值现实主义小说渐流庸俗,现代主义方兴未艾的时期。当同龄作家都在进行现代主义尝试时,毛姆依旧固守着正统现实主义作品的创作,此举招来评论家和同行的责难与讽刺。他借《月亮和六便士》斯特里克兰的故事温柔地反击他们:不管我看起来有多么离经叛道,这是我的选择,我有自己内心的向往,用不着外人对我品头论足,我追求的价值不依靠他人的认同而实现。令人大呼过瘾的是,时间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毛姆凭借经典的作品永久闪耀于文学史,正如斯特里克兰的身后之光,而曾经对毛姆嗤之以鼻的评论家们,则被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中永无天日。
世俗当然不是错,它只是大多数人选择的一种安全的明哲保身之法,你我皆颇有世俗之处,且若事事皆不世俗,必为社会所排斥。但若因世俗价值观而彻底压抑天性,便是对生命的不尊重与不负责,也是对天赐良本的最大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