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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再具体一些,可以引入前文多次涉及但没明确提出的条件——度,这可以把有道德分为有高道德和有低道德。当我可以和君主“结以道德”之时,显然,我得有高道德才行。
以尽职尽责的道德为例。我能有尽职尽责的道德这个名声,就表示我要在轻松、偷懒等方面做出牺牲。而这个名声只能在我日常工作形成的工作圈内流传,除非特意运作,我只有通过更为尽职尽责的方式来获得高道德的名声(运作也是为了获得高道德的名声),这样我才能进入君主的耳朵,才有接触进而建立关系的可能。
但是高道德要求在某些方面做出巨大的牺牲,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难以做到的,因为这种道德没有成为他们坚定的信念。即使他们在认知上认同这种道德,缺乏对这种道德的坚定信念(不是缺乏坚定的信念,虽然很多人的确缺乏坚定的信念),他们的行动难以和认知达成统一。
所以,倘若你没有对某种道德的坚定信念,那么选择低道德(不是无道德)于你更为有利。
这里要区分一下道德评价(道德之名)和道德素养(道德之实)。例如,你每天上班时都会给路上的那条流浪狗带两个包子,但没有任何人知道这件事。虽然你有道德之实,但无道德之名。道德之名使得你之名能超出工作圈从而有与更高位之人(君主)接触的可能,道德之实是你能和对方在长期接触的基础上建立关系(得感情)的方法之一。上文说的低道德指道德之实。
由于道德的存在需要至少三个人,因此从本文开始引入除我和对方之外的第三个人——他人。
现假设他人和我地位平等,我、对方、他人处于同一工作圈且有长期接触,那么我低道德之实形成的低道德之名不仅会成为对方的对我认知,也会成为他人的对我认知(即对方认为我有低道德,他人也认为我有低道德)。
那么他人愿意与我共事,不仅因为有低道德的我对他人有利,更因为有低道德的我不会坑害他,例如我不会把本应该我做的工作强行甩给他人,不会拖拉我的工作而耽误他人的进度等等。这就会得感情。注意,我的低道德之实,具体来说是我的那些符合道德的言行,同时会得对方和他人的感情,而前文说的都是得对方一人之感情。
然而,道德要求人在某些方面做出牺牲,但当利益大的时候呢?例如,有人拿着一两万贿赂,那么无道德之人就会接受,低道德之人不会接受;如果有人拿着一二十万贿赂, 低道德之人可能就会接受,高道德之人不会接受;如果有人拿着一两百万贿赂,高道德之人也会接受。
所以说,道德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当事所涉及的利益大时,利益对人言行的主导大于道德;当事所涉及的利益小时,道德对人言行的主导大于利益。这是从整体来说的,就个体来说,的确有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仍坚持道德的人,例如海瑞,但这样的人非常稀少。(做标准推测时,当然是以多数为准。)
你一定知道,在一个组织内部会存在各种各样的利益纠葛,组织本身(王朝)、组织的领导者(皇帝)、组织内各个层级的干部(朝中重臣、地方大官、小官小吏)等的利益各不一致,有时甚至有严重的冲突。低道德的我在这个组织内部所言所行可能符合其中一方的利益,但其他方呢?
不符合其他方,我就不会得其他方的感情。这就涉及到你跟哪一方的问题,也就是俗话说的站队问题,只有在这个队内,低道德才会起到得感情的作用。对于上级来说,队内的低道德之人往往比队外的高道德之人可靠。这也就涉及到接下来要说的“结以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