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曾玩“蜜虫蜜旗杆,旗杆翻了砸老汉,老汉捉鸡,鸡吃蜜虫”的游戏。那时候不知道这就是“连环套”:既依赖别人,又被别人依赖;既制约别人,又被别人制约。谁也躲不出这个“环”,谁也跳不出这个“套”。而英国作家萨拉·沃特斯的小说《指匠》就像这么一个连环套,一环套一环,环环紧逼,相扣。
《指匠》初看到这个书名时,直觉是描写手工艺人的,后查“fingersmith”这个单词,心里有些震动,居然意指小偷或者手艺或特殊天赋技巧而做活的人!不过,在这里倒一语双关,很巧妙地说明了小说中的两个女孩子:苏珊·程德和莫德·李。作品分三部分进行:
第一部讲苏珊·程德这个女孩。从小生活在贼窝里,她说她妈死了,她把萨克斯比大娘当娘,把易布斯大叔当爹,易布斯大叔在泰晤士河附近镇上的兰特街开了一家锁匠店。她眼见易布斯大叔和小偷们进行赃物交易。有天理查德·里弗斯来到这个贼窝,他们喊他绅士。他说他觊觎上了布莱尔一个富人的小姐,只要娶她为妻,再把她送到疯人院,他便能得到她遗产的一半。然而,这需要苏珊·程德的配合,即让她去给这个小姐当贴身女仆,帮助绅士完成自己的无耻计划。
第二部讲莫德·李这个女孩。苏珊·程德和绅士的配合天衣无缝,唯一生出的枝节就是苏和莫德彼此越走越近的心。然而人心有时候是无法控制的,一些外界的压力或因了自己心中的愿望,迫使她们彼此都选择了背叛。苏一直以为自己是帮凶,骗了莫德,然而,真正受骗者是谁呢?莫德·李从小在疯人院长大,疯人院里的看护都是她的妈妈。10岁时她被舅舅带回布莱尔庄园,挨打受骂,成了舅舅培养的能读书写字的“淑女”。其实就是为舅舅整理编辑淫秽书籍。十七岁时,绅士来了,他带来了一个阴谋,许下一个承诺,说有一个姑娘将被哄骗,替代她,而她便能和他离开这“生活的囚牢”,到伦敦生活。于是,一切计划都在计划中进行。莫德和绅士成功私奔了!莫德一直让苏穿着她的衣服!精神病院的医生,误以为衣着华贵的苏是绅士得了幻想症的新婚妻子。莫得也积极配合绅士的行动言词,结果,苏居然被关进了疯人院!
第三部讲一个晴天霹雳般的真相已呼之欲出。绅士带莫德来到了兰特街,见到了萨克斯比大娘。这个贼窝的老大,十七年来第一次和她的女儿重逢。原来,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她精心策划安排的!当年一个叫玛丽安的女人从布莱尔逃到兰特街,她怀孕了,在萨克斯比大娘这里她生下了一个女婴。为了不使她的女儿遭受她的苦,她给她取了一个仆人的名字苏珊,又和萨克斯比大娘达成协议,把她的女儿留在萨克斯比大娘身边,而萨克斯比大娘的女儿由她的父亲和哥哥带走,交换的条件是两个女儿在其十八岁时各得她的一半遗产。为此,萨克斯比大娘还叫她立下了字据。原来,莫德才是萨克斯比大娘的女儿,而苏却是玛丽安的女儿!苏过着她的生活,她过着苏的生活!因此,萨克斯比大娘在遇到绅士后,安排产生了小说中的一系列行为。
小说最后,苏从疯人院里逃了出来,莫德误杀了绅士,而萨克斯比大娘认罪被吊死了,莫德的舅舅死了,两个女孩再次在布莱尔庄园相遇……
纵观整篇小说:第一部分娓娓道来,第二部分又彻底颠覆了第一部分的感情,第三部分又重拾温暖。可以说小说浑身散发着浓浓的女作家的味道!语言简洁温婉,描写入微,最主要的是阿朗的翻译也很到位!总之,我是十分欢喜的!
即使现在回味,仍是连环套的感觉!这种构架就像生活奔波,一山过后一山,一环扣着一环。就像:山以高蚀,谷以卑安,金以刚折,水以柔全,木因直伐,李因苦存,花因雨谢,井因甘竭,仔细嚼一嚼,用心品一品,无不深藏着一层层意思!难怪她入围布克奖,柑橘奖、历史犯罪类小说匕首奖三个奖项,为她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