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一贯主张性善论,他认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因此,在孟子看来,义就是每个人都拥有而不自知的品质,是凌驾于其他一切道德之上的本心,是可以让孟子以及追随孟子的志同道合者手挽手为他一起去死的存在。
《舍身取义章》讲述的是耳熟能详的大道理,空泛无聊,价值不斐,如果问这么多年来,有没有哪怕一位真正实践了这个大道理的人物,答案是肯定的,目前为我所熟悉的那些以义为终身操守的人,远有一世汉臣荀令君,近有明末清初三大儒之一的黄宗羲,而这期间千年,朝代更迭,风云轮转,又有多少被冠上前朝遗民的称谓,抱着一个义字躺进棺材里?义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