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和儿子打球回来的路上,无意中闲聊到北碚,自然而然聊到附中,聊到很久没和张小华联系。
这本就是一连串的故事,回忆中的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关联。
我告诉他,现在只记得三个人的电话号码,不在电话簿中存储,习惯拿起手机就拨号。一个是我爸的,一个是我妈的,还有一个就是李浩威的。
我是个很懒的人,懒得去记很多人的电话号码,甚至包括我自己的,又懒得去储存早已记得滚瓜烂熟的号码,比起一次简单的拨号,输入保存是个漫长的过程,想想也嫌麻烦。
我有这样一群朋友,彼此之间永远只有一个称谓——傻逼。我们之间没有所谓的保护,没有所谓的和谐,因为知根知底,所以尽情戏谑,似乎见面之后不相互骂上几句,心里就不舒坦。
如果只用一个词来形容彼此,我想,“最佳损友”会再恰当不过罢。
时间:2015.11.28
离上次的时间已经过去半月了。
这段时间,浩威因为实习的缘故(他今年研究生毕业)住在我家。他总是调侃我什么时候能写好这篇文章,要把他写得英明伟岸,帅到掉渣。而我却没了激情,没了头绪。他一直在我身边,每周约约球,吃吃饭,似乎所有的话语都为时尚早,还没有如往事随风般感慨,也没有像久别重逢般欣喜,越是去强求,越是无从下笔。
因为受不了打鼾的缘故,我过上了和他轮流睡沙发的惨淡下场。看着他躺在床上,一副得了便宜还卖乖,活生生“就这么地,你怎么着”的表情,会让人觉得既好气又好笑,总有一种跳上去暴揍一顿的冲动。这几天感冒,他很自觉地让出了卧室,这反倒让我有些不好意思。
他早上8点半上班,比我早半个钟头,起来的时候总会有意无意地把我闹醒,无奈到极点。多数时候我都假装熟睡,任他闹腾。对付无赖,你必须无赖。他实习的地方离我公司很近,有时候我也会和他一起去坐地铁,一起去挤那满载的六号线,在光电园排着出站长龙。跟他走一起,他总是走很快,像前面有谁欠了他钱似的,而我这个平时总被人抱怨走路太快的,反倒习惯悠然自得,一副天塌下来我也这么着的态度。他会时不时回过头来露出一脸无奈的表情,而我望着那苦大仇深表情,也会瞬间窝火,这时候总免不了几句互骂。
吵架已然成了习惯,充斥在我们日常交集中,它就像汽水一般,多些滋味,却也无伤大雅。
他下班比我早,会提前问我是否一起坐车回去,顺便还不忘说句“我饿”。我也开始变得下班到点打卡,渐渐习惯在路上给他捎个煎饼、肉夹馍之类的。我依旧走得很慢,走得漫不经心,显得那么自然。然后远远望着他等在地铁口,穿得西装笔挺,低着个头,来回踱步。在这寒冷的冬日里,时不时冷得哆嗦。
我总是笑他一个高个儿,总是低着个头走路,活像个乌龟。
大学里,你会交到很多朋友,很多一辈子的朋友。青春年少,没有社会生活的压力;思想独立,没有高中学业的束缚。
当然,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你依然叛逆,不以学业为忧,不以未来为愁。
这一点上,东北胜过我,在他眼里,周遭一切似乎都成了笑话,除了我们几个朋友;
余迪叛逆过了头,他骨子里,对过去怀有惋惜,尚可且非得去追忆,而未来早已注定,不可却非要去更改;
而浩威,负责没心没肺,负责陪酒解忧,负责收拾残局,负责清醒地带我们一个个回家,回归曾经的自我。
开学军训的时候,因为“病号连”缘故,我的身边只有一同”逃避战场“的余迪,别人是早出晚归,训练得疲惫不堪,我们是晚出早归,悠闲得怡然自乐。那时候的我只对两个人有印象,一个是曹翔,被选进了全校的加强连,整天在宿舍里走路笔挺,已然是他从小的习惯。而另一个就是李浩威,那时候的他顶着个小板寸,活脱脱像是才远离光头行业不久,穿着件海魂衫,总是喜欢在宿舍过道上打打闹闹,十足的一个自来熟。
后来我们一起加入了学生会,我在体育部,跟着徐代听学长一声“听哥”、“听哥”的叫着,后来和他彻底混熟了才知道他年龄比我小,果断改口“小听子”(以后会轮到写他的,另一个傻逼)。浩威先是在实践部,后来被调到了我们部门。我俩一起忙里忙外组织着学院参加校运会,一起偷偷摸摸跑去虎溪的竹林里砍竹竿作院旗,一起穿梭在各种活动之中,心甘情愿地干着各种苦力。当时的我们,全然不会猜到两人会在学生工作上配合至整个大学时光。
整个大学生涯里,我有两个最佳拍档。一个是何爽,充当着最为默契的班长支书,默契到很多时候彼此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已心中了然;另一个是浩威,他组织着学院外的社团活动,我处理着学院内的年级事务,一内一外,顺利进行。
大二的时候,他和李思洋被选作了学生会负责人。而我,也因着心里的不甘,对学生会渐行渐远,慢慢着手辅导员助理的工作。那一年的学生会,在我们很多人眼里,随历史一般,走向了分崩离析。可不管怎样,有他在,一切都未曾糟糕透顶。我也陪他组织着每年的校运会,一起绞尽脑汁去想那恼人的方阵创意。
如果问我大学里最佩服哪个人,我想我的答案会是他吧。永远对面对的一切保有乐观,永远对周遭的一切持有担当。
在我眼里,大学并不再是教你如何去学习知识,去追求成绩,更多的是交你如何去面对人生,去实现梦想。我是学渣,是个“科科作弊,期期挂科”的学渣,可我从不羡慕拿着高分却只会死读书的学霸。谈不上好坏,不同于得舍。
大二有段时间,东北总会叫上我、余迪和浩威去对面学校川美的一家东北菜馆喝酒。那时候的我、余迪、东北三人,都把逝去的爱情当成生活所有,而浩威就一个人陪着我们干杯,抽烟,再干杯,再抽烟,默默担当着“好基友“一角。酒量捉急的我每次三瓶一喝,一概不管,就桌而睡。半个销售之后醒来,和浩威清醒地陪着两个胡搅蛮缠的醉鬼,听着余迪胡言乱语,看着东北发狂发癫。我知道,大家也都知道,不管怎么喝酒,李浩威肯定是要带着一起的,因为他会陪你尽兴,更因为他喝再多都不会醉,他只会酒后扛着一个个不省人事的傻瓜回去。
老陈(我们的辅导员)会让我俩帮他处理基本所有的杂事,我俩就这样跟在他身后,紧随脚步。有次去学校的科苑酒店办事,出酒店的时候正打算去吃晚饭,老陈突然接到个电话,给我们说声等他一会儿就又上楼了。我和他就静静坐在酒店大堂的沙发上,没事翻着杂志,望着手机,一人睡一会儿,你望着我,我瞪着你。等老陈再下来的时候,都晚上11点多了。我和他就这样默默地等了五个多小时,饿着肚子也不敢自个儿先走。我很感谢他当时在我身旁,因为在你最无助的时候,有这样一个朋友陪伴着你一起无助,已经是种莫大的帮助。
骑行西藏之前他陪我骑了躺区县,对当时的我来讲,那是第一次骑行长途。我还记得第一天清晨出发的时候,两人在沙坪坝空旷的街道上吃了路边早餐,我根本没怎么吃,就斜倚着自行车,看着他端着纸碗大口往嘴里刨。
我在前面瞪着上坡,到了转角停下来转过头慢悠悠等他,他在后面喘着粗气推着车上行。进长寿城区前的一个长上坡足足推行了十几分钟,当时太阳正烈,我回头看着他那被晒得泛白的脸,吓得立即去给他买药。那天晚上,他到了旅店就径直躺下休息,我一个人骑车到湖边,望着黑夜的长寿湖,享受着到达后的惬意。
到涪陵的时候,两个人在长江大桥上开心地像孩子般手舞足蹈,在长江大桥上淋着大雨拍照留念。进城区给正在老家的常老师打电话让他请我们吃饭,而他口中一直念叨的“十分钟路程”却足足让我们空着肚子骑行了半个小时。等我们见到他的时候,他才来了一句“开车路程”。我在时隔多年之后第一次吃到了水煮鱼,至那之后,到现在也再没有吃过一次了。
之后到了丰都,两个人在城区里瞎转悠半天才找到修车门店,自行车店老板好心地为我们找了便宜住处。两个人挤在一张床上,感叹着新手上路的悲惨。
在最后去武隆的路上,雨后初晴的乌江画廊,趁着雾气未散,似是天上云气倾泻在了群山之巅,江水萦绕群山之间,随着时光静静流淌而去,让我这个在山城待了二十年的重庆崽儿,第一次感受到了山与水,山与雾的韵味。
回来之后,过了几天就闲不住的我,又开始忍着大腿拉痛,飞奔在球场上,而他一边侧着身,挪着腿一级级下着楼梯,一边还不忘埋怨着“悔不当初”。
最近的他,还在参加着一家家公司的面试。
此时的他,正在沙发上歪着头呼呼大睡。
多年之后,我还会回过头来写他,还会回忆着点滴往事,也会增加着几许未来。